他们能看得出来,老人是真的认识这块玉,而且应该是和玉很熟悉。
傅桥并没有伸手去接玉石,而是对傅崇说。
“老人家,要不这块玉,还是您老带着吧。”
傅崇勉强在脸上挤出一丝笑容,只是他这一笑,反倒是更加的吓人。
“还是不用了,我……”
他本来是想说,我都已经死了几百年了,可立刻又感觉到,这么说不太对,于是便话锋一转。
“这块玉是咱们家里给小辈人保平安用的,我都这么大年纪了,用不到了,还是给孩子带着吧。”
听他这么说,傅桥只能是将布包又接了过去。
傅崇想了一下,忽然把手放到脑后,然后将插在辫子里的发簪拔了出来。
他本来就是明朝人,所以有戴发簪的习惯,即使进了清朝,这个习惯也没有改。
只是将盘头的发簪,插在了辫子的根部。
将发簪拔出来以后,傅崇又看了一下,这是一根纯银打造的发簪。
因为年代已经有些久远,所以发簪看着有些发黑。
发簪的样式非常的简单,只是在头部有一朵莲花。
他将发簪递给了傅馨,然后才说:“我这些年,身无长物,也就剩下一根发簪了,这是我大哥在我很小的时候,亲手给我打造的。”
然后他又指着上面的莲花说:“我大哥是一个非常了不起的人物,他给我打造这个莲花发簪,就是告诫我要像莲花一样,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现在我就把它送给你吧。”
傅馨多少有些迟疑,不知道应不应该接受这个馈赠。
这个发簪虽然看着通体发黑,有些陈旧,但上面的莲花,打造得却是极为精致。
让人一眼就能看出,打造这个发簪的人,不只是锻造的手艺非常好,绘画的功力也一定很高。
不然很难打造出这么一朵,活灵活现的莲花来。
傅桥两口子看着发簪,则是稍稍有些皱眉,但当着项宇的面,他们也不好意思说什么。
一是因为傅崇毕竟是家里的长辈,虽然不知道是哪一辈的老人,但长辈就是长辈,必要的尊敬还是必须有的。
更主要的一点,则是因为他是项宇的朋友。
经过这几天的事情,他们已经知道,这个看起来非常和善的项先生,可是一个很了不起的人物。
跟项宇来往的人,都是非富即贵,而且从那些人的态度,他们也能看得出来,所有的人都在极力的讨好他。
因此两口子只能是默不作声。
项宇虽然认识傅崇已经有些日子了,但却从来没有注意到这个发簪。
他坐在边上,向着发簪上的莲花看了一眼,然后就有些惊喜的问傅崇。
“傅先生,能先给我看看吗?”
傅崇有些意外的看了他一眼,不过还是将发簪递给了他。
项宇接过发簪,翻来覆去的仔仔细细地看了好一会儿。
他查看的时候,就是一脸兴奋的表情。
忽然他似乎是发现了什么,盯着莲花背面反覆的看。
想了一下,才对傅馨说:“傅馨,去找你根爷爷,要个一次性的牙刷来。”
傅馨立刻说:“好的师父,你等我一会儿。”
说着就跑出了房间,只是不一会儿的工夫,就拿着一套一次性的牙具又跑了回来。
项宇接过牙具,用牙刷蘸着牙膏,在发簪上轻轻的刷了起来。
随着牙刷的移动,发簪也露出了它的本来面目。
傅桥他们这才相信傅崇说的话,这根看着乌漆嘛黑的发簪,真的是纯银的。
银色的发簪,被灯光一照,显得通体发亮,上面的那朵莲花,看着更是活灵活现了。
不过项宇看的莲花的背面,他想发簪抽到自己的眼前,又仔细的看了一下,这才问傅崇。
“您的大哥,就是那位医家圣手吗?”
老僵尸点点头,他自然知道项宇说的是谁。
项宇看他承认了,便将傅馨叫了过来,然后将发簪放到了她的手上。
“这可是一件非常了不起的东西,一定要保管好,千万不能丢了。”
傅馨有些奇怪的看看他,不知道他为什么这么说。
项宇看他这个样子,便说:“你难道不知道自己家的祖上,都有什么人吗?”
不只是傅馨一脸的不解,就连傅桥两口子也是一个表情。
看到他们的样子,傅崇似乎是有些失望,不过他刚要说,就看到项宇对着他一摆手。
“傅先生,这件事还是让他们自己上网查查好了,令兄这么了不起的人物,他们还是应该很容易就查到的。”
说完就又转头对着傅馨叮嘱了一遍,让她千万将这根发簪保存好,这应该是那位医家圣手,仅有的一件金属制品。
以他现在的书画价格来说,这个发簪的价值,更是无法估量。
然后他就让傅馨,自己看看莲花背面的小字。
傅馨这才自己看了一下莲花的背面,上面用阴刻的手法,刻着十个小字: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
字体虽然很小,但极为工整,而且能看得出来,写字的人书法造诣极高。
蝇头小楷的颜体,竟然能让人看得出每一个字的笔画,这可不是什么人都能做到的。
大字写起来很难,是因为字写的越大,间架越容易散。
但能把字写得这么小,又能让人看清每一笔,也是非常见功力的。
傅崇已经见了傅桥一家,心愿也算是了了,将东西给了傅馨,便想走。
项宇其实也是很担心鹰愁涧下的那个院子,也就没有再挽留他,和傅家人打了个招呼,便带着傅崇离开了。
两个人出去的时候,正好根叔端着饭菜,往项宇的屋里送。
看到傅崇要走,便有些疑惑的说:“这位老哥,要不还是先在我这里住一晚好了,现在这么黑,明天再走也不迟。”
项宇看看傅崇,他虽然担心,但义庄里已经做足了准备,早回去晚回去,问题都不算太大。xǐυmь.℃òm
不过傅崇本来就是老僵尸,吃饭这种事,对他来说不只是没有必要,其实还是一个负担。
项宇因为曾经跟僵尸们相处过很多年,自然知道这件事,他不过是想让傅崇在这里多坐一会儿。
好给他再讲讲现在的社会。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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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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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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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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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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