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大夏状元郎>第62章 嫁人就得嫁浪之
  看在还要帮她打花魁大赛国赛的份上,咱还是管管吧!

  人的职业习惯一养成之后,是很难在短时间内改变的,郑经很快就为自己的多管闲事找到了一个合适的理由。

  没办法,人家都主动求上来了,视而不见听而不闻似乎有点不太好。

  他如此跟自己说。

  “迎来送往怎么啦?对你来说,这就是一份职业而已,职业这东西,是没有高低贵贱之分的,有的只是社会分工不同。”

  他就这么开口了。

  一开口,就是在他的前世说过无数遍的鬼话。

  作为曾经的老师,他当然一下就听明白了,新晋花魁是在嫌弃自己的职业。

  其实也是有理由嫌弃的,别说是在后世,哪怕是在这个暂时还没完全把青楼和妓院划等号的年代,哪怕是青楼的清倌人,表面上挺受欢迎,但实际上却是被大部分人所轻视的。

  就算身份清白的伶人赎身嫁人,也很难当妻只能做妾就是证明。

  可既然是做思想工作,那就不能说大实话。

  只是这种大实话,在这个时代就有点突兀了,要知道,在这个年代,四民有士农工商的贵贱排序,职业上,则有九流之分,而伶人则是排在最末的。

  下九流之一!

  属于贱民中的一种。

  于是苏窍窍楞了一下后,很认真地问道:“浪之兄,你真这么认为?”

  “当然,在我看来,人若是有高低贵贱之分之分,也不在于其身份、地位、权势、贫富、职业等,而在于其思想是否高尚,作风是否端正,为人是否良善等。”

  郑经回得斩钉截铁。xiumb.com

  毕竟是后世穿越者,人人生而平等的观念已固化在他的认知中,就算他明白,人其实是有高低贵贱之分的,那也有另一套在后世被更多人所接受和认可的标准。

  于是乎……

  苏窍窍感动得快要哭了。

  观念这东西,在不同背景的人眼里,接受程度是截然不同的,郑经的这一观念,若是在等级观念极重的官僚、腐儒那里,绝对会被喷得狗血淋头,而在苏窍窍这里,却是极为的认同和感动。

  从心理学上来说,这叫心理防御机制中的认同。

  曾经的苏窍窍,曾经是上等人中的一员,可因为家庭变故,却沦为了贱民中的一个,对此,她自然是不甘心的,因此,对于郑经这惊世骇俗的观念,除了认同,就是感动。

  “可是……”

  当然,持有这种观点的人实在是太少了一点,因此她在认同之余,也极为的不自信。

  “没有什么可是,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只要你内心是高贵的,就不必太在意于他人的看法。”

  郑经却毫不客气地打断了她。

  费了一番口舌,好不容易亮出了一个如此惊世骇俗的观点,他又岂容她继续质疑?

  于是乎……

  “不以物喜,不以己悲……”

  苏窍窍喃喃地重复道。

  所以,这就是你始终能保持一种豁达淡然心态的原因吗?

  她心里又默默地加了一句。

  此时的她,不仅已经被彻底说服了,还把郑经在她心目中的形象,又大大地提升了一大等级。

  之前的他,在她心里还只是有才。

  而现在,却变成了有才再加品行高洁、光辉、伟岸。

  假如一定要嫁人的话,就得嫁浪之兄这样的啊!

  她痴痴地看向了郑经。

  看得郑经有些发毛,连忙转移话题道:“哦,对了,你还年轻,不能像我这样,还是该开心就得开心,该难过就尽情地难过,否则就变得跟我一样无趣了。”

  噗嗤。

  “浪之兄,你已经很老了吗?”

  苏窍窍即刻就笑了出来,显露出了她俏皮的一面调侃道,接着又说:“再说,你一点也不无趣啊,你还记得你第一次到沉香苑时的模样吗?”

  郑经:“……”

  我第一次到沉香苑时的模样?

  我哪还记得?

  见他一头雾水的样子,苏窍窍干脆拿起了筷子,一手一只,有节奏地敲打起桌子来,并且还开始摇头晃脑,把郑经当时在琢磨《青玉案·魁首》的曲律时的样子学了个有模有样。

  郑经:“……”

  哦,原来你偷窥!

  ……

  在另一个房间里,另一场谈话也在进行当中。

  对于颜月月来说,对于郑浪之,她是觉得有所亏欠的,因为到了后天,等王妃娘娘核过醉香楼的账目之后,就会带着郑浪之和郑家小姐离开豫州,而她,得被迫执行王妃娘娘所下达的,暗地里放风,以把得罪郑沈二家的矛头尽可能地转移到郑浪之头上去。

  怎么可以如此对待对醉香楼有恩之人呢?

  皇家人果然无情!

  对此,颜月月自然是不情愿的,但王妃娘娘的命令却不得不执行,因此,负疚之下,她想通过其它方式来给郑浪之找补。

  这找补的对象,就盯在了郑书笙身上。

  “郑家小姐,这去了会宁,你想过以后的日子该怎么过吗?”

  颜月月就这么开口了。

  郑书笙即刻摇了摇头。

  那边的那只迷途羔羊,经郑经一番指点迷津之后,已大致明白自己今后的路该怎么走了,比如说自重、淡然、善良等。

  而这边这只迷途羔羊,虽然也经过了郑经的一番点醒,但顶多也就明白了彻底放下郑家大小姐的身份,不要再幽幽怨怨,得以积极的心态去迎接新生,但至于具体该怎么做,还是没有头绪。

  毕竟醉香楼没有接受她,她不知自己接下来能做什么。

  其实颜月月也不知道。

  她只能说:“不管你怎么过,这辈子你都要记住郑公子对你的恩情,为了帮你,他实在是付出了太多太多。”

  这才是她真正想说的。

  对她而言,郑家小姐以后会过得怎么样其实并不重要,因为在她眼里,郑家小姐才是让她对郑经负疚的源头,因此她现在所能做的,就是希望郑经的付出,不要反过头来救了一只白眼狼。

  于是乎,在接下来的时间里,她一五一十地说起了郑经为了帮郑家小姐,跟醉香楼所达成的那些交易,以及隐晦地暗示,两人就算离开了豫州,郑沈二家也不会让郑公子好过,一定会想方设法去刁难他。

  一些郑书笙原本不知的交易细节被颜月月毫无保留地兜了出来。

  郑书笙一下也听痴了。

  原来那看似无情、冷漠的书呆子……不,浪之兄,原来暗地里为我付出了那么多,我该如何报答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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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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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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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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