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人不要太天真!
“好弟弟,反正你闲得没事,不如帮姐姐把这几支曲子改一改吧。”
第二轮比赛过后的第二天,当苏窍窍开始排练新曲,他在一边无聊地当着听众时,狐媚的颜月月又靠过来了,用甜得发腻的声音对他说。
万恶的资本家代言人,总是不遗余力地想榨取无产阶级劳动者的剩余价值。
郑经原本是想拒绝的,可这是极为难得的近距离接触古乐的机会,于是他便咬牙答应了。
然后几名新的乐师被派到了他身边。
其实这份新工作难度并不小。
首先,得教会这些新的乐师三绝谱法和和弦技巧。
其次,得将几首旧曲的文字谱翻译成三绝谱。
再有,就是给它们配乐。
也好在狐媚姐姐还给他指派了一位相当得力的助手,那就是已开始上道的郑书笙,再加上一名啥也干不了,只知道瞎凑热闹的送财小童子。
事实上,在音乐这一道上,从小就接受了专业训练的郑书笙确实比他要强上许多,面对让人头疼的文字谱,他有些束手无策,郑书笙却能耐心地将其翻译成差不离的三绝谱。
而郑经要做的,就是在乐师们的一遍又一遍的演奏之下,将其划分节奏,再定和弦、配乐配器,最终定型。
就跟玩似的,确实也不算累。
而在三绝谱法和和弦技巧的教学上,也无需他过多操心,面对一般年纪不一,样貌各有千秋的女性乐师,郑书笙也有的是耐心,一一教会她们怎么认,怎么玩。
其敬业程度,连郑经看了都惊讶,换做是在后世她在他带的班上,他绝对会给她一个班长当当。
太省心了!
于是乎,在第二轮花魁大赛过后的第三天,醉香楼就开始上新曲了。
严格来说,叫老树发新芽。
乐师们白天学,晚上则跟着苏窍窍串场去表演,来给醉香楼招来更多的名气和生意。
因为是速成,技艺精湛、配合默契自然是谈不上,不过在这个谁都不懂行的年代,她们就相当于在蒙啥都不懂的新人,半桶水足矣。
但还是不够,醉香楼有一座主楼,十来个别苑,一晚上需要表演的伶人及乐师可不少,于是在第四天,已排练好《水调歌头》的苏窍窍跟她的乐师团队也加入了进来,另外再加上醉香楼较为有名的几位红伶。
在尝到了甜头之后,颜月月这是要为醉香楼整体改新唱法和新伴奏的节奏。
对此,郑经表示理解,也相当配合。
毕竟等德王妃一到,他很快就要跟着南下,离开豫州了,也就剩下几天时间,自己的剩余价值再给狐媚姐姐榨一榨没关系。
德王妃确实马上就要到了。
王室出行,往往会有人打前站来送消息,让各地方做好接待准备,因此在中午,颜月月就已经收到了,德王妃在连夜赶路,应该在今晚,或者是半夜三更抵达豫州的消息。
考验颜月月的时刻来了。
王妃到来,醉香楼自然得做好接待准备。
这倒不是啥难事。
论吃住,恐怕在整个豫州,都很难找到比醉香园更为舒适的地方,因此她早已把醉香园最大最舒适的别苑腾了出来。
而且以她跟德王妃的关系,以及她所为醉香楼做的贡献,就算她有做到不周的地方,德王妃也不会过分责问她。
在这一点上,颜月月倒是有信心。
难的是,如何说服德王妃,把郑经和郑书笙带离豫州,毕竟这事牵扯到另外两大世家,德王妃会不会答应,她心里也有点没谱。
那如何来说服德王妃呢?
有一点她是可以肯定的,一旦她跟德王妃提及此事,并且讲述一下跟郑经所达成的交易,以及郑经所能给醉香楼带来的巨大利益,那最起码,德王妃会先见上郑经和郑书笙一面。
也就是说,德王妃最终会不会答应,很有可能会取决于见面的效果。
因此她觉得,有些事很有必要再跟郑经和郑书笙提前交代一下。
甚至于另外想点别的法子才行。
她先拉的是郑经。
“傻弟弟,王妃娘娘马上就要到了,应该就在今晚。”
面对郑经,已数银子数得手抽筋的颜月月当然是态度好得不要不要的,觉得可以用一个哄字来形容。
“哦。”
郑经的反应却很平淡。
王妃娘娘到就到呗,他一无依无靠的穷屌丝,两人之间的地位相差那么悬殊,除了指望搭她的船离开豫州以外,还能想别的不成?
“王妃应该会召见你。”
颜月月又提醒道。
“嗯,见就见呗,我小心应对便是。”
郑经的反应还是一如既往的平淡。wWW.ΧìǔΜЬ.CǒΜ
尽管王妃娘娘是高高在上的存在,可他毕竟是一个见过世面的穿越者,倒不至于犯怵,更不可能犯二,没啥好担心的。
只是他的这种淡定,却让颜月月有点担心了。
德王妃是谁啊?
就算是未嫁人之前,就是北华有名的腹黑公主啊,刁难人、捉弄人、整人就已经很有一套,就算成为德王妃后,装宽容装贤惠了很多,可本质是不会变的啊!
她若是看到你这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淡定模样,能有好印象?
你又不是她家谁谁谁,她凭什么冒着得罪郑沈两大世家的风险去帮你?
她又开始担心起来。
可她一想到这,立即就想到了一个绝妙的解决办法。
众所周知,在这个年代,女子一到及笄之年,就要开始考虑嫁人了,就好比郑家大小姐,一到了十六岁,郑家就开始为她操心起婚事来。
晋人孙绰的《碧玉歌》有云:“碧玉破瓜时,郎为情颠倒。芙蓉陵霜荣,秋容故尚好。碧玉小家女,不敢攀贵德。感郎千金意,惭无倾城色。碧玉小家女,不敢贵德攀。感郎意气重,遂得结金兰。碧玉破瓜时,相为情颠倒。感郎不羞郎,回身就郎抱。”
也就是说,女子一到十六岁,也就是所谓的碧玉之年、破瓜之年,就是结婚的年龄。
而德王爷家蒨文郡主,很快就要到十五岁,也就是及笄之年了!
早在她再次来南夏时,德王妃就私下跟她提过,一旦遇上合适的士子,不管是北华的还是南夏的,都可以向她推荐推荐。
郡主嫁人有啥要求?
不求家世有多好,因为除了和亲的需要以外,十有八九都是入赘。
也不求在仕途上多有前景,因为按照规定,郡主驸马也是不允许在朝为官的。
因此,只求长得一表人才,有才,人品好。
而这几点,郑经不恰恰都符合吗?
家世那一块,虽然是郑氏族人,但却是旁系,还举目无亲。
仕途那一块,得罪了郑氏和沈氏,还指望在仕途上多有前途不成?
至于才貌人品……
这家伙诗词音律水准如此之高,不正合德王爷胃口吗?到时来个翁婿和鸣,绝对能成为南夏佳话啊!
而且,这样一来,他也算是醉香楼的东家了,他在诗词歌赋方面的才华还能去便宜别家不成?
这绝对是一箭三雕的绝妙主意啊!
因此,她立即喜滋滋地跟郑经提起了蒨文郡主的事。
郑经一下就懵逼了。
开什么玩笑?
你当我是宁立恒不成?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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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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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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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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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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