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认为的,不只是颜月月,还有郑书笙和苏窍窍。
对于才十六岁的郑书笙来说,离家出逃,并且靠自污清白来逃婚,这是需要极大的勇气的,在没有外人来开解她的情况下,内心巨大的伤痛需要她自己一点一点去消化。
也好在她是那种果敢,一旦有了决定,就会勇往直前,就算撞了南墙也未必回头之人,于是今晚在花园顾影自怜了一番之后,又收拾起心情回了二楼。
回到楼上后,她便发现,那书呆子又在谱曲了,于是她又被吸引住了,接下来便是颜月月和苏窍窍的回归,跟他们分享起了花魁大赛的喜悦。
尽管她刚被撕裂了的心还在滴血,可一听说一曲《青玉案·魁首》竟然引起了如此巨大的轰动,她的内心还是喜悦的,甚至都遗憾于自己未能去现场见证这一盛况。
她却没想到,书呆子本人却是如此的波澜不惊。
绝对是妖孽!
被驴踢傻了的妖孽!
在她看来,之前在荥阳时深藏不露的郑浪之,在才华上绝对是近乎于妖的,只是在性情上嘛,似乎就有点呆了,跟她所熟知的绝大多数年轻士子完全不一样。
而苏窍窍的观感又截然不同。
对于才十七岁的苏窍窍而言,她的十岁以前,是人人羡慕的官宦之女,而十岁以后,便先是进了教司坊,后又被醉香楼买下,当成了未来花魁来培养。
人这一辈子的命运能被自己所左右吗?
大多数时候是不能的。
因此在过去的数年里,她逐渐接受了自己已沦为青楼准伶人的事实,并且在醉香楼的教导之下,逐渐明白了自己的未来将是什么样子。
要么成为万人敬仰,才华横溢的清倌人,要么成为万人骑的普通妓女,然后在迎来送往中逐渐老去。
后者肯定是她所不情愿的,于是在努力中,她迎来了属于自己的希望,而郑浪之的一首《青玉案·魁首》,让她看到了未来的坦途。
今晚的她是自信的。
上台之前,她可以自信地明显是找茬的袁妈妈。
上台之后,她也可以轻松戏谑一本正经的提学大人。
而这种自信,就来源于郑浪之的这一首《青玉案·魁首》。
结果也没让她失望。
只不过让回到醉香楼后还兴奋不已的她没想到的是,帮她创造了奇迹的郑浪之竟然是如此的淡定。
为什么他能如此的淡定?
他好像比我也就大了那么两三岁而已啊!
今晚的她是伶俐的,当她听颜妈妈说,名望这东西,将有利于郑经在将来免除郑氏的报复时,她便上了心,一直在利用合适的机会来帮郑经扬名。
可问题是,某人实在是太过于淡定。
真有这么淡定吗?
酒席被送上来之后,这三绝公子吃倒是吃了一些,但没多久,就以天色不早了为由,告辞而去,留下颜月月和苏窍窍面面相觑。
“颜妈妈,这郑公子,果真是视名望如粪土吗?”
苏窍窍终于憋不住了。
颜月月并没有立即回答,而是微皱眉头细细思索了起来。
对于郑经的淡定,她同样也相当意外,只不过她所考虑的,不仅仅是郑经为何如此淡定,而是苏窍窍跟醉香楼的未来。
毫无疑问,有了今晚的大赢垫底,再加上新谱曲的那一首《水调歌头·明月几时有》,她敢肯定,花魁之位应该已是苏窍窍的囊中之物。
这也意味着,苏窍窍将以花魁之名,来正式开始她的开门迎客生涯,并且还很可能会红上相当长一段时间,到时,文人士子,高官富绅,都将争相成为她的座上宾。
可红了之后呢?
能红多久?
能红到会宁的花魁大赛国赛去,成为一代名伶吗?
这才是她重点考虑的问题。
而经验告诉她,想成为一代名伶,除了苏窍窍自身的条件跟才华,以及醉香楼在背后的运作之外,还有另外一样是尤为重要的,那就是有足够多、足够优秀的诗词歌赋内容来支撑她。
那在这一点上,有几人能比得上词曲双绝的郑公子?
毫不夸张地说,他那出手就是绝佳之作甚至是传世之作的诗词才华,再加上他那独此一家别无分店的曲作天赋,在整个北华和南夏都无人可比。
若是能把这样的人长期抓在手里,苏窍窍想不成为一代名伶都很难。
可问题是能抓得住吗?
颜月月原本以为,应该是抓得住的,甚至于她以帮郑书笙为由,在口头上把他绑了两年。
可现在她却发现,自己似乎还是想得太简单了一点。
这郑经实在是太淡定了一点!
他可以视郑氏的背景如无物,说放弃就放弃。
他可以视钱财如粪土,明明一穷二白,却连郑家主动送上门的银子都不要。
他还视名望如粪土,对名扬天下似乎也不怎么在乎。
试问,这种连背景、钱财、名望都不在乎的人,要怎么抓?
色诱吗?
在这一点上,他似乎也不太在乎啊!
她原本以为,郑经之所以不顾一切后果去救郑书笙,是对郑家大小姐有想法,可她稍稍观察了之后却发现,似乎并不是这样。
她还曾担心,郑经会对苏窍窍有想法,为此她还亲自上阵去诱惑他,可最终她却发现,那家伙不仅能经得住她的诱惑,对苏窍窍似乎也太过于明显的欲望。m.χIùmЬ.CǒM
想来想去,她发现,那家伙似乎对啥都不怎么在乎。
为什么会这样?
这未免也太难搞了一点吧!
想了想,她回道:“应该不会有假。”
她觉得自己应该找到答案了,于是决定利用这一机会,来在苏窍窍正式开门迎客之前,来给她上最后一课。
一堂如何识人的课。
以免她被那些所谓的风流才子所轻松诱骗?
“名望这东西,其实跟钱财是一样的,越是没有的人,就越是在乎,越是有的人,反倒视其如粪土。”
稍稍斟酌了一下后,她又开口了。
苏窍窍有所不解,道:“妈妈的意思是说……可郑公子并不出名啊?”
“他富有的不是名望和钱财,而是才华。”
颜月月紧接着解释道:“才华这东西,只要有合适的机会,就能轻松换来其它让他人梦寐以求的东西,包括名望、钱财、地位。”
苏窍窍歪着脑袋想了一下。
确实很有道理哦!
颜月月却又接着说道:“也包括……帮你大红特红!”
“所以,郑公子这边,你一定要尽量跟他亲近。”
她又加了一句。
苏窍窍一下就愣住了。
她心想:颜妈妈你不是老跟我说,男人啊,都是那德性,一定得若即若离,把他们给吊着……
现在怎么突然反过来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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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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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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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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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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