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温一抵达豫州之后,即刻就召集了郑氏粮行和船行的人,向他们下达了地毯式搜集令。
只不过满城找的并不是郑大小姐,而是郑氏士子郑经和他的书童。
郑家的声誉也还是要遮掩的。
在豫州,郑氏的势力确实也够大,很快,一条条消息汇总而来。
首先是来自于荥阳至豫州客船的消息。
确实有一士子,带着一书童在豫州西城码头下了船,并且还进了豫州城。
这就确定了,郑家大小姐确实是跟郑经一起出逃的。
然后西城街头做生意的店家中还有人留意到,这一士子一书童似乎去了南城方向。
再然后,在南城一成衣店还打探到,确实有一士子带着一书童在此购置了新的衣物。
但消息至此也戛然而止。
这是因为,南城原本就是士子汇集之地,而那家成衣店所售的士子装,又是通用装,几乎整个豫州学宫的士子都在此采购。
在茫茫人海中,单靠已无法分辩的衣饰来打探两士子的行踪,难度确实大了很多。
于是新的指令又被郑温发布了出去。
全城搜索!
重点放在南城、码头、车马行、酒楼、客栈等地。
也好在一场花魁大赛所导致的意外,才让郑经暂时逃过了这一劫。
但郑氏搞出的动静这么大,自然很快就被醉香楼得知,这弄得第二天的音乐课,颜月月为避人耳目,都不得不改在暗香苑来进行。
已决定干就完了的郑经倒是淡定,他在昨晚的简谱教学的基础上,又给颜月月苏窍窍郑书笙三人讲起了简单的和声原理以及具体的弹法。
在这个根本就还没有和声的年代,也没必要讲得太复杂,讲讲简单的三和弦就足够了,要知道,哪怕是源自于西方的功能和声学,也要到文艺复兴时期才会诞生。
而三和弦讲起来也够简单,他只需坐到古琴前,用琴弦的共振就可以解释,为啥三个不同的音组合到一起,听起来却是那么的和谐、舒服。
至于弹法就更简单了。
前世他所认识的一位古琴爱好者朋友,玩得兴起时,经常会把古琴当成吉他来玩,并且还弹得挺好听。
至于把吉他当成古琴来玩的,就更多了。
毕竟同是弦乐器,二者的弹法还是有共同之处的,因此,用古琴来弹简单的三和弦,并不算太难。
也正因为如此,昨晚一开始他先是乱弹了一气,直到有把握了时,才正式开始弹唱。
而现在,他只需把这种较为简单的弹法教给苏窍窍即可。
确实也足够了。
别说是在现在,哪怕是到一千多年之后,民乐器也没有和弦的概念,不管是何种乐器,演奏同一首曲子时,都是千篇一律地来演奏旋律,相当单调。
而现在,郑经一引入和弦的玩法,哪怕只是极为简单的三和弦,也绝对能给大家耳目一新的感觉。
大家很快也玩嗨了。
一开始,是郑经教,大家一起学和弦弹法。
到后来,二琴开始配合,一琴弹旋律,一琴弹和弦。
再后来,擅长多种乐器的颜月月还吹起了笙,先是用来吹间奏,后来还熟能生巧,又按和弦法吹起了和音。m.χIùmЬ.CǒM
到了下午,当郑经把颇为现代,让颜月月苏窍窍等人也觉得新奇的唱法教会了苏窍窍之后,在他的要求之下,少量醉香楼的乐师们也开始加入进来,开始了真正的合奏排练。
新加入的是鼓和镲。
郑经让它们加入的目的,也仅仅是用来打节奏,也就是相当于后世架子鼓中的嘭嚓。
之所以要求这两种乐器加入,是因为他发现,这个时候的文字谱法,既没有节拍的概念,也没有准确的音长表达方式,若没有鼓和镲来定节奏,配合起来就很容易乱。
“音乐这东西,就是玩,玩点新奇的,先把自己玩嗨了,才更能感染人。”
为了让颜月月等人接受和适应,他还给这种新玩法找了一个极为强大的理由。
于是乎,临近晚饭时分,经过一整天的学习和练习之后,一支简单的现代化乐队基本成型了,哪怕大家用的是民乐器,也基本能演奏出郑经所希望的那种味道来。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苏窍窍之所以能被当成醉香楼的花魁大赛参赛者,不仅琴艺已基本得到了颜月月的真传之外,其嗓音也确实很有特色,清脆,空灵,干净,颇有几分菲姐的味道。
这么一来,由她来唱这首《青玉案·魁首》,自然比郑经唱起来更是要好听了很多。
好听是肯定的。
只不过这浓浓的现代味道,却让郑经忍不住担心,若是另有穿越者来到这个世界的话,会不会这一首歌,一眼就识破他穿越者的身份?
也管不了那么多了。
“再练上一天的话,这魁首之位非你莫属了。”
叫兽出身,已带有职业习惯的郑经,自然又及时地送上了自己的赞赏及鼓励。
这让苏窍窍看他的眼神里,再次冒出了无数的小星星。
“魁首暂且不说,这第三轮肯定是进定了,至于魁首嘛……”
颜月月则如此回道。
同时,她还把期待的目光投向了郑经。
“放心,《水调歌头》的曲律,我已基本有谱了,比《青玉案》只好不差,等明天,我就把它给写出来。”
郑经连忙回道。
他当然明白颜月月的意思。
一首如此有新意的《青玉案·魁首》,要是进不了第三轮的话,那就怪了,但至于能不能夺魁,确实得看《水调歌头·明月几时有》的。
而这对于剽窃者郑经来说,根本就不是事,因为曲子也是现成的,他甚至可以直接把菲姐版给剽窃过来,在这个世界打造另一个菲姐,让其大红特红。
至于他打算拖到明天,是因为现在就弄出来的话,实在是会显得他太过于天才了,容易大幅度拔高颜月月对他的期待。
可就算是这样,颜月月也足够满意了,一听说《水调歌头》的曲子竟然比《青玉案》还只好不差,她的职业习惯又展现出来了。
“那就谢谢弟弟了,让姐姐怎么谢谢你为好呢?”
声音甜得腻人。
眼神也极为勾人。
让郑经又忍不住担心,自己的清白迟早会毁在她手中。
接不住啊!
他连忙回道:“嗨,都自家人了,姐姐还跟我客气啥?”
“那行。”
颜月月又向他抛了个媚眼,然后高声吩咐道:“上酒菜。”
这快乐的一天算是结束了,同样玩嗨了的颜月月,又一次准备用美酒美食来庆祝。
原本这种快乐是可以继续延续下去的。
只不过酒菜还没上,今天并没有获得邀请的宋财却在小厮的引领之下急匆匆地找了上来,一见到郑经,就慌张道:“三变兄,不好了,郑家在四处找你!”
郑经:“……”
郑书笙:“……”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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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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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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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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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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