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为那一百两银子的悬赏而奋斗的郑经还在装高人,一脸风轻云淡地说道。
这是打算现场演奏的节奏?
颜月月心里又一喜,即刻高呼道:“给三变公子上琴。”
对此,她并不感到奇怪,因为对这个年代有功名追求的士子们来说,礼、乐、射、御、书、数这六艺原本就是士子的必修功课。
而在六艺里,琴又具有极为崇高的地位,有“士无故不撤琴瑟”和“左琴右书”之说,位列四艺“琴棋书画”之首,被文人视为高雅的代表,亦为文人吟唱时的伴奏乐器。
自古以来,琴艺一直是绝大多数文人必备的知识和必修的科目,而在青楼里,士子当场操琴吟唱也是常有的事。
因此在她看来,郑经作为举子,会琴是再正常不过的事。
只可惜……
郑经一坐到古琴前,就开始露陷了,笑道:“月月姐姐,窍窍姑娘,我琴艺稀松平常,还请大家见笑。”
这高人确实没法继续装了。
要知道,前世的他虽然兴趣广泛,对音乐也有所涉猎,可琴艺这东西确实是不会。
会的是原来的那个郑经。
但也才学了两年多时间,技艺确实谈不上精湛。
而他作为意识接替者,哪怕之前已无琴凭空想象演练过一会,但能不能将原有的技艺与现在的意识完美相容,暂时还不好说,因此他不得不先露怯。
也好在他脸皮足够后。
于是乎,在众目睽睽之下,他先乒乒乓乓地乱弹了一气,以便让双手十指能勉强跟上意识的节奏。
苏窍窍:“……”
哦,天哪,这弹的是什么乱七八糟啊?
简直就是乱弹琴!
原本对给了她奇迹的三变公子,她是极为期待的,并且把他列入了她心目中的绝世大才名单之中,可现在她却在想,大才前面那绝世二字是不是该划掉?
郑书笙:“……”
这丢人丢到奶奶家了,好在他没报郑氏家门!
只是……我还该继续陪他呆在舞台上吗?
此时的她,恨不得找条地缝钻进去。
而同样对三变公子抱有极高期待的颜月月,此时的心又凉了半截。
也好在郑经的乱弹琴仅持续了一小会。
在感觉手指头已勉强能跟上意识的节奏之后,他停了下来,再次凝神静气,并且还微微眯上了眼睛,这才再次把指头弹按了下去。
琴声再次响起。
这一次,终于不再是嘈嘈切切的杂音,而是悠扬的乐声。
这是一曲所有人都从未听过,但极为动听的前奏声,而在优美又短暂的前奏声过后,某人低沉而颇具磁性的歌声也伴随着琴声响起:“东风夜放花千树,更吹落,星如雨……”
众人很快就听痴了。
大家发现,这三变公子所弹的曲调,琴技虽然一般,但曲律却极为动听,跟现有的青玉案虽然截然不同,但却给了大家一种耳目一新,极为愉悦的享受感。
而三变公子的唱法,也跟大家所熟知的唱法也稍有差异,但听起来却是极其的悠扬、婉转、悦耳。m.χIùmЬ.CǒM
简直是完美的耳觉盛宴!
所有人都听痴了。
直到一曲唱罢,大家还沉浸在悠扬的声乐声中,迟迟不肯醒转。
而作为花魁候选人的苏窍窍,此时却变得像个花痴一般,怔怔地看着一脸淡然的郑经,再也不肯挪开自己的视线。
“三变公子,太美了,真的太美了!”
最先醒转过来的是颜月月。
她用的不是好听二字,而是美这一词,这是因为,这首词再配上这一听似简单但极为优美的音律,再加上郑家公子极具特色的独特唱法,已经不能简单地用好听二字来形容了,而是极具意境美。
她很难想象,若是这首词再配上笙、鼓、埙、编钟等器乐,将会美到何种程度。
想着想着,她一时又呆住了。
为啥?
因为凭借她的经验,此词配此曲一出,苏窍窍后天晚上的第二轮花魁大赛绝对是赢定了,甚至于说,就算把它用到第三轮,也十有八九是夺魁的存在。
为啥她敢如此肯定?
因为作为醉香楼曾经的花魁,多年的红伶,对于世界所流传的词曲实在是再熟悉不过了,相比一首好词,一首佳曲更是难得。
为啥这么说?
因为同一首曲,可以用不同的词来填,因此大家听来听去,都是那个调调,听多了自然也就腻了。
而一首新曲则不同,其所给人带来的新鲜感,绝对会给世人造成极大的冲击,并且经青楼之地快速流传至宫廷、士绅之家,再到坊间,成为一时的潮流。
这个世界的曲律就是这么流传的。
她甚至感慨道:若是我当年参加会宁的花魁大赛国赛,若是能有这样一词一曲,花魁之位舍我其谁?
这绝对是能一曲惊天下的佳曲啊!
而对醉香楼来说,从这一词一曲,所能获得的收益还不止是花魁大赛晋级这么简单,而是意味着源源不断的财富。
这又是何道理?
道理很简单。
此词此曲一旦通过花魁大赛被世人所闻之,那作为一首新曲,在醉香楼将其曲律完整地放出去之前,那些想听、想学这首曲子的富贵客人,就必须来醉香楼,才能听和学到原汁原味的原声。
也就是说,在一段时间内,这首曲子势必将给醉香楼带来滚滚财源。
而且,因此发财的还不止是豫州的醉香楼,而是遍布天下的各座醉香楼,只要豫州醉香楼能以最快的速度通过总楼将此词此曲快速传播出去。
这也就意味着惊人的财富。
那她接下来该怎么做?
极为有经验的她,即刻就前移了两步,对着文人士子们说道:“诸位大才、公子,醉香楼今天幸得三变公子佳作,实在是太荣幸。
“只不过此乃新曲,因此还得给窍窍姑娘一点学习的时间,因此,还请诸位配合一下,给窍窍姑娘一个安静的学习机会,等窍窍姑娘晋级之后,妾身再来设宴感谢大家。”
没错,她开始逐客了。
为了避免此词此曲经他人之口快速流传出去,她必须这么做。
这是最为明智的选择。
众人:“……”
这就要赶我们走了?
我们都还没来得及向三变公子称赞好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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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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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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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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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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