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翰墨轩里时,因为隐藏身份的必要,因此他一直在耍酷,摆出了一副不愿意跟豫州学宫那些士子过多交流的高人姿态,因此,被认为不合群的他,此时也被众人甩在了身后,从侧门入了醉香楼。
“连你家也没这里漂亮啊!”
他低声和紧跟在他身边的郑书笙耳语了一句。
“我家是住人的,这里是做生意的好吧。”
郑书笙又撇了撇嘴。
此时的她总算是明白了,书呆子之所以带她来醉香楼,不仅是想赚银子,还打算带她住这里面,以避风头。
赚醉花楼的银子?琇書蛧
你想多了吧!
住醉花楼里避风头?
你把我卖这里还差不多!
对于书呆子那近乎于异想天开的想法,她更是表示鄙夷,若不是她身上也就剩下几两碎银子,她早就自己走人了。
可毕竟是有求于人,在鄙夷过后,她还是忍不住压低声音提醒道:“你行不行啊?要是没什么能拿得出手的诗词,一会千万别随便拿出来丢咱们郑氏的人了。”
哪怕郑经已经用假名,可毕竟还是有宋财知道他是郑氏的举子,因此郑书笙还是忍不住提醒他:丢自己人可以,千万别丢郑氏的人。
郑经:“……”
男人怎么能说不行?
他厚着脸皮跟在宋财等人身后,一脚迈进了沉香苑的门。
头一回进青楼的他,就像刘姥姥进大观园一样,一边走,又一边好奇地打探起沉香苑内的风景来。
这也太奢侈了一点吧?
他忍不住感慨。
别看尽管只是醉香园里的众多别苑之一,可沉香苑也已经足够大足够豪华了,别苑之内,除了有着美轮美奂的精致小园林之外,还有着一座规模不小,被装饰的富丽华美的客栈式两层阁楼。
阁楼的一楼,是一个足以容纳下二三十人的大厅,大厅的正前方,是一个铺着鲜红地毯的小表演台,环绕着表演台的,则是可以坐下十来人的数张雅座,在雅座的后方,还有着数套桌凳,又可以容纳下十来号人。
而在大厅的两侧,还有着数间辅房、厢房。
这就是红伶打茶围的地方?
进了大厅之后,身上还背着一个包裹的郑经又好奇地张望了起来。
此时的大厅之内,已经有不少人在忙碌,小舞台之上,有着一些乐师在叮叮咚咚地调试着各种乐器,而舞台之下的雅座里,已经坐了一些人在那里享用着茶点。
“宋公子。”
一位仪态万千的盛装丽人向着他们迎了过来,并主动朝为首的宋财打起了招呼。
“颜妈妈~”
宋财似乎更加热切,打招呼的尾音拖得老长不说,还快走了两步,急切地来到了盛装丽人的身边。
这孩子,眼里有光啊!
跟在最后的郑经一边感慨,一边审视起这位看不出年龄的盛装丽人来。
这颜值,这气质,若是放到后世去演古装剧,绝对是属于艳压群芳的存在啊,也难怪送财小童子看她的眼里有光!
正当宋财在给颜月月一一介绍他所引荐来的士子时,郑经却站在士子们后面,暗暗欣赏起美色来。
别看前世的他曾经是一个得为人师表的先生,可是在视觉动物这一点上,他其实跟别的男人并没有任何区别,而来到这个可以理所当然地一夫多妻,男人逛青楼也不是罪的世界后,自然是更放得开了,结果弄得他那直勾勾地盯着颜月月看的眼神,又让站在他身边的郑书笙又一次撇了撇嘴,露出了男人都这副德性的神情。
“颜妈妈,最后再隆重给你介绍一下,这位是我的朋友,文采一流,年纪轻轻就已乡试高中的三变公子。”
不知不觉中,宋财却已介绍到了他,并且还分开了站在他前面的士子们,并且还热情地向他招手:“三变兄,快上来见过颜妈妈。”
“月月姐姐好。”
郑经当然是配合的,上前了两步,按士子礼节跟颜月月见了一礼。
只不过他却没有跟着宋财一起叫,而是按宋财提前向他透露的,叫起了姐姐。
若是按前世的年龄来算,这颜月月的年纪可能比他还小一点好吧,他又岂肯叫妈妈?
一直愁容挂脸的颜月月一袭布衣,身上还背着一布包的郑经。
哟,这么年轻就已经中举了?
衣着看起来普通了一点,但长得倒也还蛮俊朗的,关键是小嘴还够甜!
她即刻以极为职业的眼光暗暗对郑经做了一番评判,紧锁的眉头也稍稍舒展了一些。
但也仅仅就那么一会会。
年纪轻轻就已经中举了又如何?
举子就一定代表文采吗?
既然有才,那为啥在坊间不见有这位三变公子的作品广为流传?既然没有作品流传,那恐怕并不能真正帮到醉香楼什么吧?
因此在她看来,宋财的介绍里,多少又些吹嘘的成分。
不过来者是客,哪怕宋财所引荐来的这些士子,并不能拿出啥惊艳的作品来帮到她,也还是能发挥别的作用的,比如说多号召一些士子去给苏窍窍去投花之类的。
因此,她又一次强颜欢笑,招呼道:“三变公子好,来,诸位公子快请坐。”
在她的招呼下,众士子很快被一一安排到了大厅里的座位上坐了下来,酒食茶点之类的,也在她的吩咐之下被端上了桌。
接下来,等祁连年先生到了,就该开始定词了,也就是苏窍窍第二轮参赛该表演的内容,到时候,众士子可以拿出自己的新作,颜月月也会拿出一些压箱底的佳作,来供大家一起顶多。
这就是众士子今天被叫来这里的真正原因。
毕竟比赛的晋级权是由文人士子们投花来决定的,因此士子们的意见也相当重要。
至于这些年轻士子们的新作,她也就不做太多指望了。
被安排坐了下来的郑书笙终于有跟书呆子单独交流的机会了。
因为大厅够大,座位也足够多,因此她跟书呆子被安排到了一张二人位的方几上,离其他士子稍稍隔了些距离。
“喂,你要是没什么佳作,一会就别上去献丑了。”
她再次提醒道。
别看她是女子,可是在这个年代,青楼并非是纯粹的勾栏之地,因此,那些家境富裕的富贵人家女子,也是可以跟着家人或朋友一起逛青楼,欣赏清倌人的表演之类的,因此她对青楼的玩法比似乎没逛过青楼的书呆子更为熟悉。
比如说士子们在青楼展示新作,并不是站起来当众念出来就好了,而是得上前方的小舞台,用笔把它书写出来,并有专人去念,然后再供大家点评。
佳作自然是能赢得满堂喝彩。
而低劣之作,那就真是上台献丑了。
因此郑书笙这是在好意提醒身边这位不知天高地厚的书呆子。
谁知郑经却压低声音回道:“那怎么行?我要是不把这一百两银子给拿下,就只好把你给卖青楼了。”
郑书笙:“……”
那行,一会你上吧,丢死你个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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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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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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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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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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