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确实是郑经没有预料到的。
不过想想也是,翰墨轩,翰,翰林之才,墨,文人墨客,光是这一名字,就足以吸引豫州城里的那些文人士子前来就餐,而之前的郑经虽然不善交际,可好歹是参加过乡试并中举了的,在这豫州城里有几个认识的士子确实也很正常。
比如说正跟他打招呼的这一位。
姓宋名财,字玉杰。
一个熟悉的名字从他脑海里蹦了出来。
毕竟是拥有着之前那位郑经的几乎全部记忆,因此他很快就记起来,这位名为宋财的士子,是郑经参加乡试时隔壁考位的一秀才,年龄比郑经还要大上两三岁。
因为同在考场奋战了三天三夜,考完后彼此也就认识了,成为了朋友,并且当郑经中举之后,落第的宋财在放榜之后还特意请郑经吃过一顿饭。
当时也是在这翰墨轩里。
好在现在离正点的午饭时分还差一点点时间,酒楼上并没有几个人,郑经立即快步走了上去,招呼道:“玉杰兄,好巧。”
不能再让这位宋财兄高呼大叫了!
可宋财偏偏还很热情,在热情地招呼他们坐下后,一看到他身上还背着个大包裹,又好奇地问道:“浪之兄,你这是准备去哪啊?”
也好在大家已经面对面坐下了,声音总算是小上了很多。
“玉杰兄,你怎么一个人在这?”
郑经以答非所问的方式岔开了话题。
“嗨,我在约了学宫的几位秀才,正在等他们放学,准备一起去醉香楼……咦,浪之兄,有时间的话,咱们一起啊。”
有点话痨的宋财不假思索地回道。
郑经:“……”
这家伙,怎么老是惦记着去逛醉香楼?
他记忆中清楚地显示,上次郑经来参加乡试时,两人聚餐之后,这宋财也曾邀请过他去逛醉香楼,只不过被当时的书呆子给拒绝了。
醉香楼,是豫州城里相当有名的一家青楼的名字。
而非酒楼!
只不过……
“这大白天的去逛醉香楼?”
郑经再次答非所问。
“对啊,你不知道,这醉香楼正在参加花魁大赛吗?我跟你说啊,这醉香楼参赛的那苏窍窍,可是很了不得……”
话痨宋财又咋咋呼呼地跟他说起了事情的原委。
若不是宋财提醒,连郑经都差点忘了,就在这段时间,豫州城正在举办三年一度的花魁大赛,而荥阳郡守家那位浪荡子,之前还派人向他发出过一起来的邀请。
而此时宋财再次邀请他一起去醉香楼的原因,已经不是单纯地逛青楼了,而是去给醉香楼那位被宋财说得天上有、地下无、人间罕见的苏窍窍姑娘当助力。
一青楼女子参加花魁大赛,为啥要请士子当助力?
关于这一点,宋财也滔滔不绝地告诉了他。
在接下来的一小会时间里,宋财这位青楼常客,算是给郑经小小地补了一堂关于青楼文化和花魁大赛的常识课。
在大多数人的印象里,青楼跟妓院可以划等号,可事实上,在这个时代,青楼却是一种高档的妓院,跟主要是提供肉体服务的勾栏还是有很大区别的。
在高档青楼,虽然也会提供类似勾栏的服务,但青楼里那些有名气的红伶,大多数卖艺不卖身的,就算有个别愿意陪睡的,也只会陪自己看中的客人睡,而不是看客人是否钱多。
而这些红伶,往往是多才多艺的,无一不是人长得美不说,还能歌善舞,能诗善对,才华横溢,其才华远不是后世那些所谓的明星所能比的。
因此,青楼准确的定义,应该是明星会所。
也正因为如此,那些不差钱的官员士绅、文人骚客,不仅不以逛青楼为耻,反倒以能在青楼大出风头,博美人另眼相看为荣。
这一点,是郑经清楚的。
可另一点他虽然听说过,但具体的玩法却没那么懂了,那就是三年一度的花魁大赛。
按宋财的说法,花魁大赛就源自于士子科考。
科考是三年一考,花魁大赛也是三年一比。
科考是连考三场,花魁大赛也是连比三场。
科考分县试、府试、乡试、会试、殿试,花魁大赛虽没那么多,但也分了州赛和国赛。
……
太多太多相似之处。
说得不好听一点,花魁大赛的设立,就是来迎合官员士绅、文人骚客们的胃口的。
既然是为了迎合文人骚客们的胃口,那花魁大赛在举办过程中,自然就免不了广邀有名气的文人士子前去参加。
文人士子们在花魁大赛中能干啥?
没功名的,可以当看客。
有功名的,比如说有着秀才以上身份的,则具备投票权,以投花的方式来决定花魁的最终归属及排名。
而觉得这样还不过瘾,并自忖有文采的,则可以像宋财这样,成为某位花魁候选者的助力,以深度参与的方式,来为候选者拉票,甚至是为花魁候选者输送子弹,也就是参赛内容支持。
现在,宋财之所以在翰墨轩等着,目的就是在给苏窍窍拉新的助力,也就是豫州学宫里那些还没下课的秀才。
因为曾经是都城贡院,因此豫州城里的贡院规模可不小,贡院除了乡试时作为考场之外,集中培养秀才的豫州学宫也设在这里。
“浪之兄,你也一起啊,一会跟我去给苏窍窍助力。”
在给郑经解释清楚花魁大赛的游戏规则之后,宋财再次向他发出了邀请。
“我就算了吧,我们一会还有别的事。”
郑经自然是再次拒绝。
换做是正常情况下,他还真对这花魁大赛有几分兴趣,可问题是,现在他得带郑书笙东躲西藏,又岂肯去青楼那种人多嘴杂的地方抛头露面?
宋财却不肯放弃道:“别啊,浪之兄你这么有才,可以试试去给苏窍窍写诗词啊,醉花楼可是为此开出了大价钱,若是有诗词被采纳,起码能赚一百两银子呢!”
一个巨大的诱饵即刻被抛到了郑经面前。
豫州城的花魁大赛,也就是所谓的州赛,第一轮比的是容颜关,第二轮比的是诗词歌赋关,第三轮则是丝竹歌舞关。
除了第一轮的容颜关比拼的是未出道伶人的个人条件以外,其它的比拼的都是才艺,而伶人能不能最终夺魁,或成为第二第三名的花史、花妖,最终拼的也还是才艺。
才艺内容又来自于哪里?wWW.ΧìǔΜЬ.CǒΜ
靠那些年龄还不到十八岁的未出道伶人自己是不靠谱的,还是得靠文人骚客们来输送子弹,也就是能倾倒全场的上佳诗词歌赋。
而文人士子们也乐于当子弹输送者,因为一旦有诗词歌赋作品被采纳,就有可能通过青楼伶人之口名扬天下,作品也被广为流传。
只是郑经没想到,醉香楼竟然会为诗词歌赋作品开出这么高的价码。
起码一百两银子啊!
应该够支撑他跟郑书笙去到会宁城了!
那要不要富贵险中求?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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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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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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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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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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