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科幻小说>莲与魂>第一百零六章 长平故人来
  对于这样的一件事,凌朗同样没有太放在心上。一个人的本心,真的会随着眼界的增广、能力的提升、角色的变换改变的。而且改变的时候,来得明目张胆,让你无法抗拒的同时又自然而然,一点都不觉得别扭。/p

  蝼蚁?不想做蝼蚁的代价就是,有一部分人在你眼中慢慢变成蝼蚁,同样被踩在了脚下。至于心理底线,有时候不过一抹薄薄的遮羞布而已。/p

  凌朗觉得自己还真是书看多了,莫名就觉得自己同样挺狠辣厚黑的。/p

  吃了些东西,凌朗把兜里的一叠卡片扔到了垃圾桶,感觉这离刚才“街头械斗”距离挺远的了,应该不会有什么麻烦了,于是,就找了家小旅馆住下。/p

  第二天凌朗决定还是不回火车站那边转列车了,问过了旅馆老板之后,打听好路线,他去客运站坐上了去长平遗址的大巴车。/p

  在大巴车的轻晃中,凌朗如坐在摇篮之上,他有点喜欢这种感觉。魂者其实睡眠都相对比较少,每天只需要两三个时辰的深度睡眠,就能恢复得神采奕奕。/p

  一路上,没有歹徒劫车,也没那个良家妇女被欺辱,人人也都有固定的位置。凌朗心中觉得挺好笑,没发生点啥,好像还不习惯似的,想着想着,然后睡熟了去。/p

  长平古战场遗址在山晋高平市城北十里外的长平村。范围甚为广阔,西起骷髅山、马鞍壑,东到鸿家沟、邢村,宽约十公里;北起丹朱岭,南到米山镇,长约三十公里。东西两山之间,丹河两岸的河谷地带均被当地列为了保护区。/p

  高平三面环山,丹河从北向南纵贯全境,这里崇山峻岭,地形险要,历来为兵家必争之地。长平之战遍及大半个高平,涉及到的山岭、河谷、关隘、道路、村镇五十多处。所以要行走一番,需要花费挺多的的精力时间,当然凌朗是早已翻阅了相关的资料,确定好了自己的行程安排。/p

  当年的一场惨烈战争,大体沿着一条叫丹河的两岸展开。凌朗一路走去,远处有高楼,近处是栽满杨柳的堤岸,近代修建的铁路横贯、马路交错,早已掩盖了当年的腥风血雨和那些金戈铁马的驿道。都说从始皇帝“焚书坑儒”之后,长平之战在历代史书中虽有诸多的记载,但也只是一笔带过,不但很久再没有大型的年祭,甚至那些亡魂也好像被选择性的遗忘。当然凌朗知道这只是表面而已。/p

  凌朗先来到了当年两国激战相争的箭头村,村路的边上有许多大幅介绍长平之战的壁画,因曾经发现了许多箭头和尸骨而得名。/p

  又从坟茔门到骨头坡,再到休尸村,再到尸骨坑、车亡谷、血昏河、头颅山、骷髅庙,最后到了弃甲村,无须真正看到那累累白骨,一个个触目惊心的地名,就可以让人想起作为冷兵器时代,华夏国历史上规模最大、杀俘最多的战役,当年战况是如何的惨烈,杀戮又是如之重。/pm.xiumb.com

  难怪有人会说:长平之下,流血成川,沸声若雷。直到如今,人们刨开某些地方的土层,泥土都还是红色的,鲜血侵染了无数亡魂,阴气极盛,千年不散,似乎依然在向世人诉说着那场战争的残酷与血腥。/p

  一战之下,最大的溃败,莫过于丢盔弃甲吧。在弃甲村里有个已经破败不堪的大明朝建筑——文昌阁,大概是后人希望不再有战争,要扬文抑武的意思了。/p

  凌朗又去看了那高不过一层,宽不过两百平米,看上去只是一栋简易铁皮房的长平之战遗址展示馆。甚至还去了看了谷口村制作的,传说为“吃白起”的烧豆腐,当然他是不敢真的也好奇地吃上一块的。/p

  谷口村位于一处深谷中,这里四面环山,山陡沟深,进出口处非常狭窄,仅有一条河沟小路通往谷地。长平之战时,四十五万降卒多被坑杀于此,所以人们还称之为杀谷。/p

  有史记载,当年唐玄宗为潞王时,路过高平,游杀谷,见谷中白骨盈野,阴风四起,遂令人收葬遗骸,在谷中修建了骷髅王庙,将村中南面高山命名为头颅山,又把杀谷改为省冤谷。还从洛阳、长安一带调集众多的高僧,来这里作水陆道场,日夜超度冤魂。甚至从西天取经回来的圣僧唐玄奘也来过这里,为之诵经四十九天。/p

  悠悠千古恨,至今仍“哭头”。“吃白起”此物名字不好听,却颇有来历,村民相传,每每雨天深夜,就能听到无数冤鬼哭喊“我的头哩,我的头哩”。为说破此事,百姓才把这里叫哭头,沿袭至今。当地人后来作这种白色的豆腐脑小吃,从此世世代代“吃白起”,以解心头之恨。/p

  有村中老者说,谷口村的人都姓“申”——不管原来姓什么,只要迁居到此,就必须得改姓“申”。因为“申”为“神”的谐音,除了神,谁还能“服得住”那些漫山遍野的冤魂?/p

  而谷口村中的骷髅庙,也是白起军魂此次让凌朗来的主要目的地。/p

  大略一遭游走下来,凌朗看到还只是下午时分,于是又去了大粮山。/p

  大粮山原名摩天岭,峰奇壑幽,景色秀丽。历史上的长平之战,这里曾是赵军的指挥中心、了望台、粮仓所在地,故而得名大粮山。北南走向,属太行山脉。北倚七佛山,东接定林寺,主峰海拔高一千余米,四周松柏拥翠,为人凭悼必到之地。/p

  大粮山顶建了古寺院,有三百六十级台阶通直而上,暗含天罡之数,山门前又有名将廉颇的巨大塑像,目的是什么,凌朗心里有数。/p

  白起军魂没有和凌朗一起登山,说“故人”暂时不宜相见。/p

  凌朗纯粹为了缅怀那个“尚能饭否”的老将军遗风,自然也不会去强求这些东西。/p

  七米多高的廉颇雕像高高矗立,顶盔贯甲,风掀战袍,按剑挺立,目光前瞻,凝视远方,好像仍在指挥着赵国的百万雄兵。果然是:清?o凛凛,壮气熊熊。各竭诚义,递为雌雄。和璧聘返,渑池好通。负荆知惧,屈节推工。安边定策,颇、牧之功。/p

  仰瞻往昔,忆古怀思:上党高地,瞰制邯郸,赵国岂容强秦染指?赵不舍,秦必争,两国摊牌,胜负本难以预料。只是长平一战,天下定鼎,老将军却是再无回天之力。/p

  看天色将晚,凌朗不在停留,回到山下的一间民宿。半夜时分,操控魂体,转眼来到谷口村骷髅庙前。/p

  谷口村与围城村相邻,后者相传为赵军被秦军围困处,赵括就死于当地。赵括死后,当地老百姓将赵括尸体偷回,葬于村北的二仙岭上,为使子孙后代不忘赵国,取名围城村,后又改为赵庄村。/p

  骷髅庙并不高大宏伟,坐北面南,进深一院,有正殿三间、东西耳房、东西厢房,山门低矮。早已年久失修,残砖败瓦,杂草丛生。/p

  当年建此庙,主持之人“择其骷骨中巨者,立像封骷髅大王”,后世并没发现那大如斗的头骨,世人皆以为是年代久远,早早遗失,堙灭成了尘埃。/p

  但凌朗刚才远远看去,淡白色的月光下,那惨白色的山墙,朱黑的庙门,门上方两侧还开着两扇六角形的窗户。整座小庙分明就是一个巨大的骷髅头,两扇小窗就是骷髅的两个眼窟,茫视着前方。在那无瞳的眼窟里,凌朗甚至能看到依然蕴含着不散的冤怨,以及深深未酬的眷恋。/p

  走得近前,两扇破败的朱门紧闭,原有的漆色已经全然褪去,那上面斑驳的划痕,像是还在呜咽着,陈述着曾经的那一段血腥历史。/p

  门匾蓝底金漆,隐隐可见三个大字——“骷髅庙”,夜色如幕,触目惊心。/p

  一把生锈的铁锁,挂于门上,加上两旁历经风吹雨打,早已泛白的红纸上书:“长平之战历史悠久,发展旅游造福百姓”,更是让人心感此处凋敝凄凉。/p

  大门上锁,自然难不到凌朗。他闪身进了庙内,看到殿院中那已经高能没膝的野草,还有在侧廊摊晒悬挂的玉米谷物,实在不由令人蹉叹:此地由来是战场,平沙漠漠野苍苍。恒多风雨幽魂泣,如在英灵古庙荒。赵将空余千载恨,秦兵何意再传亡?居然祠宇劳瞻拜,不信骷髅亦有王。/p

  骷髅庙正殿上供着一男一女两尊塑像。男像白面长?,女像身穿唐彩服,牌位上写着“感业大王”和“白衣大士”。塑像前有一小案台,方方正正,石头构造,上面除了尘埃铺满,却再无他物。/p

  院落空寂,蛛网织布。无鲜果祭品,唯故人前来。/p

  “唉……”,一声轻叹,只著便装的白起军魂,立于殿中。/p

  “白起,是你?”/p

  一个尖厉的声音同时响起,声音中说不出的怨毒森然,让人听之如坠冰窖,不禁心念打颤。/p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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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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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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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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