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科幻小说>莲与魂>第九十四章 一路春光好相伴
  但竟然答应了人家,要带人周围到处逛逛,自然也不能食了言。/p

  小镇除了个石山窟和银岩名声在外,其实还有不少的好地方,比如大田顶的天湖,比如绿鼎湖,比如白马坪,比如仙人洞,比如……/p

  “我们去仙人洞,就这个。”凌朗掰着指头,列数周遭一些有意思的地方,说到仙人洞的时候,孔庆燕马上翻牌“截胡”取定了。/p

  凌朗微带苦笑的问她怎么会想要选这个的?/p

  孔庆燕笑着说:“你们的天湖,我听了孔专员说过,跟你魂山里面的差不多,我勉强算已经看过,所以暂时没兴趣。那个绿鼎湖,听名字,就能大概想象得出,就是一座像鼎一样的小山,山中有个小湖,湖的周围绿树成荫,然后倒映在湖水中。都不用去看了呢。”呃,好像黄鼎山是不大,绿鼎湖也是挺小的,但是一座黄泥山中,偏有一处绿意盈盈的地方,不也挺有意思的吗?/p

  又听孔庆燕继续说:“白马坪已经毁了,银岩山深处不准去,阿婆髻和石山窟不远,可以随时去,所以自然要选个特别的啦。仙人洞,听着就高大上,对吧?”/p

  那这还有什么好说的,人家不但有理有据,而且,主随客便。/p

  仙人洞其实在隔壁的白石镇里,有点远,所以凌朗听了会微微犯难。只是所属山脉,有一小半延伸到了小镇内,小山镇的人呢,也硬把它当成了自己小镇的一处风景宝地。/p

  如此一来,雾岭天湖,黄泥绿鼎,白马踏坪,月下银岩,石山洞府,髻山杜鹃血,白石仙人洞,再加上新的十山李花海,楞是让人们给凑成了小镇的“八大景”。还听说将来要发展成旅游项目,只是提了好几年,最终没个着落。/p

  最后的新景,之所以叫十山李花海,小镇周围都是山,“十”只是虚指,当然是不止的。百山自然又没有,所以就选了其中十座,比较有名的且山体较大的作为代表。而在这十座李山里,又特别推荐三处最佳的花海观赏地,第一处就是凌朗村子一个叫“白坟湾”地地方,第二处就是凌朗外婆家所在的大坳村,第三处则是太姥姥家梭垌村后山。/p

  小山镇地势像个盆地,凌朗家在小镇的上头,外婆家在阵子中间,太姥姥家在盆地最低处。三家人不是连在一条线上,都偏离小镇的主干通道。但如果划线连起来,像一个斜三角形。凌朗还听母亲说过,其实自己家,在梭垌村那边,是有个他老太公的山坟的。只是通常清明时候,都是三叔公、五叔公两房的人去祭拜。/p

  凌朗听了,也没多想,这些牵涉到老一辈的秘密,作为后辈的,说什么都讨不了好。/p

  去仙人洞,没有直接的班车,自然就得开那辆颇有年代岁月的摩托车去了。/p

  吃过早饭,两人就准备出发。/p

  昨天从学校搭孔庆燕回来的时候,她选择了横坐,也没感觉到什么。但是今天因为知道路途比较远,她于是选择了跨坐,靠着黑色车尾箱,她把上身提得直直的。/p

  “坐好了没?那走咯。”凌朗发动车子,说了一声。/p

  “坐稳了,走吧。”孔庆燕把双手搭在了凌朗的肩膀上,回了一声。/p

  跨过镇子的省道,其实路况都不差,基本都是水泥铺就的路面。但是进入一些分岔的村道的时候,就大多都是黄泥碎石路了,虽然最近没怎么下过雨,但是依然是坑坑洼洼。这样一来,行驶在上面,就难免一抛一抛的后座上的孔庆燕,根本就没法把双手放稳在凌朗的肩膀上,于是几次之后,她干脆就放在了凌朗的腰上。/p

  “小心。”前面小心开着车的凌朗忽然喊了一声,正因为自己把手放在一个男生的腰间,而有点不好意思的孔庆燕只感觉,一股奇大的惯性,先是让她的身体后仰了一下,然后又向前扑了去,一下来不及反应,就整个的扑到凌朗的身上。/p

  摩托车因为装有后尾箱,剩下的空间本来就不大,凌朗又不能坐到油箱上去。所以孔庆燕这么一弯身,丰满饱胀的胸部完整地贴在了凌朗的后背,而头也碰到了凌朗的肩膀。/p

  待得车子稍微平稳,孔庆燕用手拍了下凌朗,然后在凌朗的耳边吐了口气,咬牙轻声问道:“你是故意的吧?”/p

  山村四月初的天气还有点微凉,孔庆燕除了件贴身的内衣,还穿了件套头衫。但是这种虽然也算宽松的上衣,完全没办法遮盖她上身的宏巍规模。/p

  感受着那对波涛汹涌的大物,偏又还是处子的惊人弹性,凌朗只觉得一阵口干舌燥,脸红耳燥。不过那怕他情商再低,这个时候,也不适宜去分辨说,我真不是故意的,你能不能坐后点。他只能尽量地把车开得平稳些。/p

  但是山路的颠簸,不是一辆破两轮,可以驾御的。就像那后背上的那对不堪束缚的人间“凶”器,又岂是一般人能一手掌握?/p

  颠簸,碰触。一路颠簸,一路摩擦,天堂和地狱,原来真的是一线之隔。最后孔庆燕像是认命了般,直接用手环抱着凌朗微硬的腰,上身更是紧贴着他的后背。凌朗提醒着自己,小心看路,看路,可千万别出丑咯。幸好,孔庆燕一路上,也再很少说话,手也只是老实的抱着他,并没有乱动。/p

  中途经过一座石桥的时候,凌朗把车停了下来,说先休息一下。他整个手心都是汗,滑腻腻的,得用布擦一擦才行,不然一握不紧,怕得有危险。/p

  孔庆燕脸红红的下了车,还用手拍了拍自己坐得有点生疼的臀部。一旁的凌朗不小心看到,心想,难怪老人家要说能生娃,那黑色紧身运动裤兜着的结实肥硕的臀部,轻轻一拍,就同样是一颤一颤的。/p

  休息了十来分钟,两人又开始启程。这一回,孔庆燕也二话没说,直接就抱住了凌朗的腰。/p

  这一条状况不好的岔道,就花了两人差不多两个小时。两个小时的颠簸,两个小时数不出的数不清的“春光乍泄”。/p

  来到山脚下,有个小村子。仙人洞,凌朗其实也没来过,就去找了户人家问路。/p

  白石镇和小山镇相连,说得也都是差不多的本地方言,所以村民听他们是来仙人洞玩的,也挺热心的,还倒来了两杯茶,给两人润润嗓子解解渴。/p

  凌朗问明了大概的位置,还把摩托车留在这家人的门口,然后交待了一声,就领着孔庆燕向山上进发。/p

  慕仙人洞之名而来的外村人,其实并不多,毕竟越是乡下人,对这些个说得玄乎的小地方,只是纯粹的人云亦云,但是要花时间真正跑过来瞅上一眼,多数是没多大兴趣的。所以虽然能勉强看到地上有人迹,但并不是太过的清晰,好在本地的村民,隔三差五的就会钉上个小木牌,指明仙人洞的方向,倒不至于失了方向。/p

  这座山在本地叫做四方山,好像是因为这座山的主峰山脉,竟然是向着四边延伸的,或者说是集合了四方的气脉而形成的。/p

  四方山半山以下,树木都不多,大多是些草芒藤蔓,最多的就是那种茎小无节的铁狼箕,当地人又叫芒箕骨。没太多其它用处,很适合作为农家人的薪火。/p

  又花了一个多钟头,两人终于在半山上的一个山谷里,找到了找到了仙人洞。/p

  而仙人洞竟然是在一个小瀑布的后面的。/p琇書蛧

  小瀑布的下方,形成了个小水潭,除了水流冲下来的那块,其它地方不算太深,清澈见底。/p

  虽然山谷中,经常是雾气缭绕,但是偶尔还是有阳光照了下来,水潭里灰白色鹅卵形的无名石头,又会微微的反着阳光的光芒,这样一来,泉水轻鸣,有山有水有洞府,还真有几分仙家气象。/p

  山壁一侧,各有一条小路,只容一人通行,可以直接走进仙人洞里。/p

  孔庆燕似乎是因为觉得自己的选择并没错,对于这么块小地方,她甚是欢喜。欢呼了一声,把鞋子袜子脱了,选了水潭边一块稍大的石头,坐了下去,就泡起脚来。/p

  潭水清澈,而孔庆燕捋高裤脚,她的小腿和一双圆润的脚,并不像她的脸一样,是小麦色的,而是白白嫩嫩的,倒像刚剥了壳的鸡蛋。/p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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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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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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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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