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埋葬大清>第一百六十四章 勿谓言之不预
  要是以后世的眼光来看,朱瞻基当时弃守交趾的行为绝对算得上是一步臭棋,此举不仅让朱老四派兵出来的汉唐故土再一次成为外藩,甚至还让大明的南洋战略彻底崩盘。

  但是吧,这事儿也不能全都怪到朱瞻基的头上。

  毕竟是朱老四一手带大的皇太孙,而交趾又是朱老四派兵打下来的地盘,要说朱瞻基不想守住交趾,那纯属就是扯淡。

  然而面对此起彼伏的叛乱,原始落后的交通,最终的局面就是“一方不靖,屡勤王师”,再加上巨大无比的后期压力,朱瞻基最终也只能弃守交趾。

  当然,要想把交趾握在手里,其实也不是一丁点儿的办法也没有——只要效仿我鞑清跟倭奴,将整个交趾都变成一片住焦土,自然也能得到交趾。

  反正大明要的是交趾的的,又不是交趾的猴。

  可惜的是,大明的身份是宗主国——大明相当于爸爸,大明本土的县州和内藩封地相当于嫡子,类似于交趾、朝鲜这样儿的外藩就属于庶子。

  庶子再怎么不争气,当爸爸的也不可能一把火将庶子的家给烧光,更不可能把庶子家的人全给杀光。

  单纯的从这点上来看,朝贡制度确实不如殖民制度来得痛快。

  而更操蛋的是,朱瞻基当初面临的那些问题,基本上也是朱劲松现在面临的问题。

  白子期那个沙雕玩意在交趾大开杀戒却又没能杀个干净,激起了那些残存越猴的反抗心理,大明这时候再宣称把交趾收复为州县制度,就只能逼得那些越猴彻底倒向阮福映。

  同样的,大明的士卒也未必就能适应交趾那边的气候和地理环境。

  如果非要说大明有什么优势的话,那就是大明的军制更为先进,对于海军的重视程度更高,依靠南海舰队在海面上的优势,很容易就能占据交趾的部分港口。

  这一点跟朱瞻基时期有很大的不同。

  尽管朱瞻基时期的宝船舰队属于海上霸主级的存在,但是当时的大明朝廷似乎从来就没有想过让宝船舰队做为一支正式的军队参战。

  同样的,当时大明上上下下的大佬们也都没有想过依靠海运来解决后勤问题。

  不光是因为百万漕工,同样也因为怕麻烦,尤其是海上一旦出了事故就会损失惨重,谁都不愿意担责任,再加上还有祖制禁海这么一个挡箭牌,所以海运之事一直就没能正式运转起来。

  而朱劲松治下的大明朝廷却不存在这个问题。

  祖制?

  谁敢跟这种带头造反、自己练兵、亲历战阵却能百战百胜的皇帝谈祖制?万一你跟他谈祖制,他跟你谈刀子怎么办?

  老话说的好,打不过,就想办法加入。

  大明堂上的一众大佬们没胆子跟朱劲松唱反调,再加上法兰西、英格兰等一众蛮子的海上贸易也着实让一众大佬们尝到了甜头,所以这海运自然也就被重视起来了。m.xiumb.com

  再加上朱劲松一直在往北海舰队、东海舰队以及南海舰队砸钱投入,所以这三支舰队的规模和战斗力也相当可观。

  要说能硬刚英格兰的舰队那纯属是扯淡,但是要干掉越猴的那几艘小舢板还不是手拿把掐的事儿?

  心中拿定主意,朱劲松便把曾诚等一众大佬召进了行宫。

  曾诚等一众大佬也是相当激动。

  为什么这些大佬们会这么激动?为什么朱瞻基让交趾恢复外藩地位的举措会被人反复提起,不仅将之称为宣宗弃土,甚至还将之跟我鞑清虽远必割必赔相提并论?

  因为憋屈!

  朱元璋建立大明之前的中原堂口,先是经历过大送不断失地,接着又经历过蒙元的统治,大明的文人士子做梦都想重复汉唐荣光,把交趾彻底收回。

  当初朱瞻基准备弃守交趾之时,反对最厉害的是谁?是掌管大明国库,动不动就叫嚷着国库空虚的夏元吉!

  要不是朱瞻基弃了交趾和奴尔干都司,这货也不至于被人嘲讽为蛐蛐皇帝。

  同样的道理,朱劲松手下的这些大佬们也巴不得能立即收回交趾!

  “平定交趾应该用不了多少钱吧?我们国库先出三千万龙元的军费!”

  “我们吏部不像国库那么有钱,但是需要的官吏可以包在我们身上!”

  “我们工部也是,永乐至宣宗年间绘制出来的交趾山河地形图,今天晚上连夜整理出来,明天一早就送到五军都督府那边——但是吧,那边儿的昆仑奴你们得先可着我们工部来。”

  “我们穷酸部就没什么好准备的了,也不需要什么昆仑奴,但是调拨一批书籍还是没问题的,顺便再调拨几个穷酸过去,争取让下一代交趾百姓都有书读。”

  瞧着这些一个比一个激动的文官,前军都督府的扛把子朱二旦则是一脸懵逼——上前线砍人的应该是我们前军都督府吧?怎么这些文官比老子这个丘八还激动?

  想了想,朱二旦也拍着胸膛叫道:“三个月,最多三个月的时间,我们前军都督府保证能够彻底平定交趾!”

  朱劲松摆了摆手,等到一众大佬们都安静下来之后才笑着说道:“不用这么大张旗鼓的。”

  “只要前军都督府大军开拔,白子期就会立即投降,剩下阮福映那边,慢慢收拾也就是了。”

  又跟一众大佬们仔细商议了一番细节后,朱劲松就以大明皇帝的身份,在《大明报纸》上发表了一篇文章。

  “朕膺天命,统绍鸿业。自朕即位以来,惟愿万民生息,惟盼天下安定,未敢一时懈怠。”

  “方今白、阮二贼为乱,陷交趾于战乱,置百姓于水火,朕不得以,唯有上秉天意,下顺民心,发天兵以定交趾,设州县以安民生。”

  “此去平叛,望诸军将士明知朕意,与交趾百姓秋毫无犯。至于阮、白等辈,若早早来降,或可不失封侯之位;或有从贼之民,亦既往不咎,天兵至时,务必各安其家,以早归大明治下。”

  “若有顽抗,天兵一至,立为齑粉矣。”

  “勿谓言之不预也。”

  新一期的报纸一经发布,大明的百姓就感觉有些看不懂——当今皇帝没少在报纸上发表文章,各种揭我鞑清老底的文章、教人造反的文章那是发了一篇又一篇。

  问题是皇帝他老人家的文章从来都是大白话写成,就连诏告天下的圣旨、朝廷发布的一些公文也都是通篇白话,为的就是让所有百姓都能看明白,现在忽然来了这么一篇骈四俪六的文章,这是准备干啥?

  当然,大明的百姓是否能看明白这篇文,其实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白子期和阮福映能看明白这篇文章。

  白子期当然无所谓的很,在看到这篇文章的第一时间就直接跑到了镇南关的关口,举着白旗投降了。

  而阮福映在看到这篇文章的第一时间却是破口大骂:“无耻小儿!我给他上贺进表请封他不理会,任由那姓白的祸乱我安南江山,现在那姓白的支撑不住了,这朱氏小儿却要收复什么汉唐故土?简直无耻!”

  阮福映之子,如今已经十岁的安南国王太子阮福景站在“王宫大殿”之中,怯怯的瞧着怒火中烧的阮福映,问道:“父王,我们……还有希望吗?”

  阮福映神色一滞,过了好一会儿后才沉声说道:“你记住,安南,只能是我们安南人的安南,明国的皇帝,夺不走安南!被明国人大肆吹捧的永乐皇帝夺不走,现在这个明国皇帝也夺不走!”

  等到阮福景点了点头之后,阮福映又望着站在阮福景身边的法兰西传教士百多禄说道:“本王有一件事情打算拜托多百禄先生,还望百多禄先生能够应允?”

  百多禄点了点头,说道:“不知道有什么可以为您效劳的?”

  阮福映望着望阮福景,又望了望“王殿大宫”之外,慢慢说道:“本王想请百多禄先生把本王的几个儿子都送到法兰西暂住,等到本土击退了明军之后再回来?”

  然而百多禄却只是摇了摇头,说道:“抱歉,这件事情,我是真的帮不上您。”

  就在阮福映一脸懵逼之际,百多禄又接着说道:“法兰西的国王陛下,已经和明国的皇帝成为了盟友。”

  “上次我带着殿下去法兰西求助之时,法兰西的国王陛下已经说的很清楚了,欧罗巴的归法兰西,远东的归大明。”

  “所以,你还是想办法去向明国皇帝投降吧,或者你能够想办法打败明国的军队。”

  “总之,法兰西是绝对不会插手的,也绝对不会接收安南人向法兰西流亡,当……”

  没等百多禄把话说完,阮福映就气咻咻的说道:“既然法兰西不愿意帮助本王,那本王也不难为百多禄先生了。”

  越想越气,越想越怒,阮福映干脆又对着一旁的侍女吩咐道:“来人,带百多禄先生下去休息吧。”

  如果本王有信心打败明国的军队,还至于让你带着本王的儿子女儿什么的跑路?

  还有,你们法兰西之前是怎么说的来着?

  只要割让一个小岛外加一个港口,就会派兵到远东来帮着本王打仗。

  现在本王答应割让小岛和港口了,你们法兰西不仅不派兵过来,反而还拒绝收留本王的家人?

  而阮福映的态度也让百多禄变得不爽起来。

  我是说了法兰西不会接收你们安南人流亡,但是我说整个欧罗巴都不接收你们安南人了吗?

  你他娘的还不等人把话说完就要赶人?

  那老子也不管你了!

  彼汝娘之!

  百多禄气咻咻的跟着侍女退出了所谓的“王宫大殿”,阮福映干脆又把自己的一众心腹都喊了过来:“告诉你们一个不幸的消息,那就是咱们之前研究的那条退路已经行不通了——百多禄说法兰西跟明国结成了盟友,绝对不会收留我们的子嗣,甚至不会收留任何一个安南人。”

  听阮福映这么一说,一众安南的大佬们也都激动了起来,纷纷叫道:“果然,这些西夷就是靠不住!”

  “不收留便不收留,大不了咱们先把家人安排到暹罗,然后再跟明军死磕到底!”

  “不错!某先将父母妻儿都送去暹罗,便可无后顾之忧,纵然死于明军之手,无憾矣!”

  阮福映也点了点头,说道:“本王也是这么想的。不过,送走家人,终究不改明军势大的现实,要想打败明军,尔等还须老实听从本王的吩咐。”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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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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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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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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