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埋葬大清>第七十四章 天下何不人通匪
  阿桂瞧着傅桓愣在那里,明显是明白了自己的意思,于是便笑着说道:“都说千里当官只为财,这杀官造反嘛,自然就是为了招安。”

  “只要朱逆同意招安,咱们就能救回福大爷,到时候咱们三人联起手来,再联合明兴还有和中堂,一起向万岁爷上道折子,随便封他朱逆做个什么大官,这山东的匪患不就平了?”

  傅桓却摇了摇头,说道:“大官?不行不行,以朱劲松短短一年就能席卷整个山东的本事,仅仅只是封个大官,岂不是显得我鞑清朝廷太小家子气?”

  “要我说,既然要招安,那就得舍得下本钱,干脆直接封他个世袭罔替的王爷,如果他不愿意去京城,那就把山东都封给他,一如当年的平西王例。”

  “只要朱逆受了招安,成了咱鞑清的王爷,那陈泰来,八卦教,白莲教,田五,林爽文之流,还能成什么气候?”

  “就算是朱劲松剿不了他们,咱鞑清朝廷也没什么损失不是?”

  听着傅桓的分析,阿桂当即便竖起了大拇指,赞道:“高明,还是傅桓大学士高明,佩服,佩服!”

  只是夸完了傅桓,阿桂却又开始头疼另一个问题。

  究竟该派什么人担任议和的使节?

  八旗马甲?

  八旗步甲?

  八旗的肯定不行,万一议和不成,使节再被朱劲松那个逆匪扣下了怎么办?

  绿营的将领?

  绿营的将领也不行,本来绿营都逃的没几个人了,还得指望剩下的那几个将领看管好绿营。

  阿桂这个武英殿大学士或者傅桓这个当朝大学士?

  别扯蛋了,八旗的马甲和步甲尚且不行,阿桂和傅桓这种级别的人物又怎么可能亲身犯险。

  想来想去,又跟傅桓仔细商量了一番,阿桂最终决定在民夫当中随便挑一个能说会道的出来,先给他安排一个济南知府衙的官职,接着再让这个民夫去招安。

  就算最后谈不拢,损失也就只损失一个民夫,对于阿桂和傅桓来说也没什么影响。

  计议已定,阿桂和傅桓当即就把一众民夫青壮都召集了起来,先是挑了一个相貌过得去,且又能说会道的青壮,接着便给这个青壮安排了一个历城县知县的身份,又把招安的一众事宜都跟这个新鲜出炉的历城县知县说了一遍。

  阿桂表示,只要能把议和的事情给办妥,那这个名为陈二狗的青壮就能真正的担任历城县知县,如果实在谈不拢也无所谓,只要能确定福康安是否还活着,阿桂也一样会给他陈二狗实缺安排一个知县。

  不识字?不识字没什么关系,咱鞑清朝堂上不识字的官老爷们多了去了,也不差你一个。

  不知道怎么当官?不会当官也没关系,咱鞑清不会当官的官老爷们多了去了,也不差你一个。

  总之,任务是艰巨的,回报是丰厚的,咱钦差大人和傅桓大学士已经把机会给了你,就看你能不能把握住了。

  被阿桂这么一忽悠,陈二狗难免有些热血上头的感觉。

  为了报答阿桂这个钦差大人和傅桓大学士的看中,陈二狗双膝跪地,拍着胸脯立下了军令状:“钦差大人且放宽心,小人一定会把事情办妥,若是出了岔子,小人愿提头来见!”

  阿桂哈哈笑了一声,指着陈二狗道:“看看,还说你不识字?若是不识字,又怎么能说出提头来见这四个字?依本钦差看,这历城县知县,怕是非你莫属喽。”

  陈二狗大喜过望,当即便辞了阿桂和傅桓,打着一杆白旗往淄川方向而去。

  待过了孝妇河,见到了刘鹤鸣,陈二狗便开门见山的说起了招安的事情:“鞑子钦差大臣阿桂和大学士傅桓议定招安,说是要封咱们家公子爷为鲁王或者齐王,又让我来打探福康安是不是还活着,看能不能拿东西换回福康安。”

  一听到咱们家公子爷这三个字,刘鹤鸣就知道是怎么回事儿了。

  整个孟良崮上,无论是从宁阳县跟着朱劲松起家的,还是一路上后来加入孟良崮的,有一个算一个,都是称呼朱劲松为大当家的,唯有天地会的那些人才会称呼朱劲松为公子爷。

  所以,眼前这个陈二狗……

  刘鹤鸣打量了陈二狗一眼,问道:“你来时可曾见过湾?”

  陈二狗道:“不曾见弯,只有两山,却是南边有个大明山,北边有个灭清山。”

  刘鹤鸣这才嗯了一声,问道:“还有其他的消息没?”

  陈二狗自顾自的找了茶碗,给自己倒了一碗茶水,一饮而尽之后才抹了抹嘴角,说道:“其他的倒也没什么了,就是鞑子的绿营兵已经叛逃的差不多了,如果不出意外,三天之后可能就剩不下什么人了。”

  “不过,鞑子军中那一万八旗马甲始终是个隐患,你们要是能弄到巴豆的话,就赶在准备干掉鞑子之前让人给我送过去,我好想办法下在战马的草料里,若是能成,公子爷手中便又多了一万匹上好的战马。”

  说完之后,陈二狗便对着刘鹤鸣拱了拱手,说道:“行了,消息已经送到,我也该回鞑子那里复命了。”

  刘鹤鸣一愣,问道:“不是,这招安的事儿你怎么回复?福康安的死活你也不问?”

  陈二狗哈哈笑了一声,反问道:“你觉得公子爷会同意鞑子招安?所以啊,先拖着呗,我就说公子爷需要考虑考虑,怎么着也能拖他个三天五天的,至于福康安那个狗奴才……”

  “反正鞑子也不知道他是死是活,就算他已经化成了灰,那我也说他还活着,要不然,阿桂和傅桓他们不得立即退兵?”

  说到这里,陈二狗又喝了碗茶水,然后对刘鹤鸣道:“行了,你还有什么交待没?有的话赶紧说,没有的话我可就走了啊,我这还忙着去当鞑清的知县老爷呢。”

  忙着去当鞑清的知县老爷?

  刘鹤鸣忽然感觉自己有种无法可说的感觉。

  只是相比于无法可说的刘鹤鸣,傅桓就只感觉到蛋疼。

  付出了一个知县的实缺倒还没什么,反正我鞑清有一千多个县,少挣一个知县的钱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可是你说那朱逆有什么好考虑的?老老实实的接受招安,大家伙儿一起给万岁爷当个奴才不好吗?

  当然,咱们招安确实是没安什么好心,也确实计划好等你招安了就慢慢的给你上眼药掺沙子,等你废的差不多了再干掉你,可现在不是还没这么干呢吗。

  不过,既然福康安还活着,而朱劲松这个反贼头子又愿意考虑考虑,那就说明事情还有周旋的余地。

  只是转念一想,傅桓又觉得这事儿多少有点儿不太对劲,暗自在心里琢磨了一番,说道:“你说,那朱逆会不会根本就没想过投降,只是打算拖延时间?”

  阿桂嗯了一声,仔细盘算一番后却开口说道:“朱逆既然想要拖延时间,对咱们来说也未必就没有好处。再说了,就算他想拖延时间,咱们也没什么法子,毕竟福大爷还在朱逆手中,咱们总不能舍弃福大爷不管。”

  听到阿桂这么一说,傅桓忍住皱起了眉头,问道:“对咱们未必没好处?能有什么好处?别忘了,这拖延一天的时间,咱们手下的绿营兵就会逃走一些,若是再拖上个三五天,那咱们手下还能剩几个兵?”

  阿桂却摇了摇头,反问道:“那朱逆每次都能以少胜多,这究竟是为了什么?”

  傅桓道:“难道不是因为朱逆手中有新式火器,又擅于伏击之道?”

  阿桂却呵的笑了一声,说道:“火器再怎么厉害,最后不还得人来用?说白了,这事儿就是跟“兵”有关系。”

  “原本咱们手下确实是有十几万大军,可是这十几万大军根本不是一条心,人越多,心思就越杂,反而朱逆手底下,却只有那么点儿兵力,所有人都心往一处使,这就是古人所说的兵贵精而不贵多。”

  “所以,咱们干脆也借着这个机会,让那些绿营兵散去,只剩下咱们手底两万披甲八旗,到那时候,咱们再告诉他们,要么跟着咱们死战,平定朱逆之后大家一起升官发财,要么就接着当逃兵,被朝廷株连九族。”

  “如此一来,必然将士齐心用命,朱逆自然也就不足为惧。”

  说到这里,阿桂的脸色又变得阴沉起来:“事情到底如何,三天之后便见分晓,若是福大爷还活着,朱逆也愿意接受招安,那就是皆大欢喜。”

  “若是福大爷,若是福大爷已经殉国,那朱逆也不是诚心接受招安,那咱们就直接剿了朱逆,好歹能减轻咱们身上的罪过。”

  傅桓再次愣住了,问道:“所以,你原本也不是真的诚心想要招安?”m.χIùmЬ.CǒM

  阿桂点了点头,说道:“不错,朱逆想要拖延时间,我也想拖延时间。只不过,为了防着咱们军中有朱逆的探子,所以才瞒着你,还望傅桓兄不要怪罪。”

  “现在,就看那朱逆会怎么选了。”

  朱劲松选择干掉阿桂和傅桓。

  一开始的时候,朱劲松倒还想着留下阿桂这个运输大队长,等什么时候彻底没用了再干掉他,但是随着福康安在普济镇那边屠村,朱劲松心里的想法就变了。

  其他的八旗兵可以去做苦力赎罪,但是阿桂和福康安手下的那些八旗兵,朱劲松不打算给他们活着赎罪的机会。

  朱劲松准备把阿桂和傅桓、福康安脑袋撂在京观顶上当摆件,以为率兽食人者戒。

  ……

  鲁迅先生曾经说过,什么样儿的将领带什么样儿的兵,朱劲松这个孟良崮大当家的喜欢拎着手榴弹把玩,刘鹤鸣这个第一师的指挥使自然也有同样的毛病。

  刘鹤鸣站在炮兵阵地后面,左手拎着一杆燧发枪,右手把玩着一发手榴弹,除了长相不像朱劲松那么平平无奇,剩下的作派简直像极了朱劲松这个反贼头子。

  刘鹤鸣正在享受着轰隆隆的炮声,因为同样是拿着火炮互轰,孟良崮造出来的火炮就能把炮弹砸到孝妇河的西岸,而阿桂手里的火炮却没办法将炮弹砸到孝妇河的东岸。

  就这么一点点的差距,刘鹤鸣就能带着手下的炮营拿炮弹砸人,而阿桂就只能被炮弹砸。

  至于剩下的,就只能看朱劲松这个大当家的了。

  PS:第二更。今天已更7千字,晚点还有一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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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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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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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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