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宣铭顿了顿,看了下易水,正色道:“现在是男朋友。”
“哦——”王彦秋得到肯定的回答后,立马瞥了眼站在一边的易水,言下之意就是,看,你不跟我说,我就直接问,别以为你不告诉我,我就不知道。
易水淡淡地跟刘宣铭说:“不早了,早点回去吧。晚安。”
碍于王彦秋在,刘宣铭不得再跟自己女朋友缠绵,有些遗憾,只能挥挥手跟王彦秋告个别后上车离开。
从上次大吵过后,易水跟王彦秋基本处于冷战状态。反正一天能碰面的时间本来就很少,易水也尽量避免跟她见面。
易水跟在王彦秋后面上了楼梯。这个小区已经很老了,楼梯的灯都坏掉,只能依稀靠着对面楼里的人家发散出的灯光照明,回来晚了就只能是凭习惯摸黑上楼。
王彦秋一直等不到易水吭声,在楼梯上直接转过身问:“你俩在一起多久了?”
这老楼的隔音效果很差,楼梯上讲个话保不准整个小区都能听见,尤其是在活动的人越来越少的夜晚。
易水皱了皱眉:“我们上楼再说吧。”
王彦秋蹭蹭上楼,打开门就坐到沙发上,等着易水。
易水想不通,自己怎么跟妈妈的交流是这个状态,不知道人家家庭母女间是什么样的,不都是亲亲热热跟两姐妹似得吗?
她慢吞吞地说:“刚在一起没几天。上次你看到的也是他。高中同学,知根知底,现在保险公司工作。他家做生意,自己有公司,不想干了他会去接管他家公司,他爸去参加过好几次家长会,也许你有印象也说不定。他妈是政府部门的。家底应该算丰厚。还想知道什么?”
“他跟你提过结婚的事情吗?”
“妈,我们在一起才几天。提什么结婚啊?”m.χIùmЬ.CǒM
王彦秋白了她一眼:“你懂什么?我是过来人,我还不知道那些男的吗?虽说时代不一样了,但是女的男朋友处多了,总会闲言闲语的。我也不是个势利眼的人,家庭条件过得去就行了。当然了,条件好更好。他总得跟你提结婚的事情吧?不结婚的话那你现在跟他在一起算什么?”
头上的筋又开始抽抽。王彦秋始终有自己的道理,并且理直气壮。易水发现自己真的没法沟通,因为顺着她的思路确实还是有那么些道理的。但是这不是她想要的生活。一个字,累。
“妈,反正这事你也知道了。我现在有男朋友了,以后就不用再来跟我说没人要的事情了。结婚的事情呢,我会看着办的,反正你干着急也帮不上什么忙不是?其他没什么要知道的,那我先去洗澡了。”也不等王彦秋反应,就直接回房间拿衣服去了。
一晚上迷迷糊糊地,做着各种梦。又梦到爸爸了,笑着跟自己招手。哪怕已经去世十年了,他的一颦一笑还仿佛昨天刚看到过。时不时地父母俩会在梦中见面,跟自己说说话。人若长期处于梦中,梦也就变成了现实。孰真孰假,谁分得清楚呢?
第二天醒得很早。想赖在床上再睡个回笼觉,怎么都入睡不了。干脆起床了。很少有在家安安静静待着的时候,要么就回家直接入睡,早起就出门,要么就是王彦秋在客厅里咋咋呼呼看电视跳佳木斯。
拿起手机,有刘宣铭的一通未接电话,昨晚十点多打过来的。怕王彦秋多问,洗完澡就直接睡觉了,手机习惯性的都是调成静音的。还有几条微信:
“洗完澡了吗?”
“看到给我回条微信。”
“怎么不接电话?”
“??”
“难道已经睡了吗?今天这么早?”
“好吧,那晚安,要梦见我。”
“爱你,易水。”
易水看着这么多条信息,觉得很有趣,笑了起来:人是不是一谈恋爱就犯花痴?
有人惦记还是很幸福的,只是,又觉得有些幼稚,这不是应该高中或大学时期谈恋爱才有的状态吗?真是难以将这些内容跟刘宣铭那张成熟男人的脸对应起来。
现在时间还很早,暂时还是不回复了,免得他被吵醒。易水将手机调成铃声轻轻放在一边,去洗漱喝了一杯水清清肠胃。回来坐在阳台上捧着她的电子阅读器看《呼啸山庄》。这本世界名著,与她而言是本言情小说,每看一遍心就跟刀割似的。
十八岁的可爱姑娘伊莎贝拉无可救药的迷上了离别约克郡三年之久后又以富绅身份回归的中年希斯克利夫了,并成功成为他的妻子。或许最初她早已从希斯克利夫的言行举止间看出了往昔的些许端倪,于是她想用自己的柔情自己无私的付出来感化那颗已经伤痕累累甚至接近冰冷的心,来证明真爱的无敌。初成为他妻子的她是那么欢欣愉悦,可是很快她就发现自己根本打不开他的心扉。他娶她只是为了报复,歇斯底里的报复。甚至于老仆艾伦?迪恩问“难道你不怜悯她吗?”之时,他竟说出“我为什么要怜悯她?她就像是我脚下的一只虫子。她越叫唤,我就越喜欢折磨她。”
易水喜欢这个单纯的姑娘,她讨厌女主,完全接受不了男女主角那自以为深刻的爱情。她也喜欢作者塑造的男主形象,只是恨男主为何不能爱伊莎贝拉,哪怕一点点。自古多情总被无情伤,情不自禁地叹息起来。
易水读这本书的时候,总是不自觉地产生代入感。谁说她不期待轰轰烈烈的爱情呢?
不知不觉天色已大亮。听到王彦秋在门外走动的声音,过一会就带上门出去了。
想到今天约了去楚浩中家午餐,心里有些忐忑。这事,她一直没跟王彦秋说,或者她该告诉她?但是爸爸在世时从没提起过楚浩中这个人,她并不能确定自己妈妈是否知道。
究竟楚叔叔跟自己爸爸发生过什么事情让他们下半生都形同陌路?她也确实很想知道,爸爸那些自己不知道的事情。还是独自先去他家见见他们全家再说吧。
正想着有手机铃声传来,打断了她的思路。以为是刘宣铭,一看却是个陌生号码。心想着:这些推销房产、店铺的也真够积极的,大周末的早上也不休息,可敬呐。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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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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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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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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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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