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都市透视眼-唐红梪>第1780章 不知道认输两个字怎么写
  “陈老板快人快语,那我就来点实在的。”唐枫正色道:“我在航州有许多资产,名下也有许多产业,这次既然想要赌,那也不能太小家子气,就来十亿的,如果我输了,十亿就是你的了。”

  陈琼吓了一跳。

  他以为他已经很重视对方了,没想到还是小觑了唐枫。

  这年纪不大的年轻人,身家这么丰厚?

  陈琼不知道,唐枫的资产远超十亿,之所以不肯实话实说,是怕实话实说后被对方当做玩笑。

  “那我要是输了呢?”陈琼摊手:“我上上下下就这一个酒店。”

  “放心,如果你输了,我不要你的钱,只要你做一件事。”

  陈琼半信半疑:“什么事?”

  “卖掉这狗屁不是的酒店,跟我回航州,做我的企业代表。”唐枫眼神里带着期待,“知道吗?我一直想创立一个商业帝国,只可惜找不到好的合伙人。”

  也许是惊讶唐枫的野心,也许是钦佩唐枫的坦诚,陈琼咬牙,仰天大笑:“好!我答应你!如果我输了,我就跟你走!我陈琼虽然没什么本事,但你既然看得起我,我从今以后就是你的人!话说回来,如果我赢了,我也不要你那些房子和企业,只求做个朋友,做个交心的朋友。”

  “一言为定?”

  “一言为定!”

  “击掌为誓?”

  “啪!”

  酒店厨房。

  克洛斯已经做好了三盘菜,正指手画脚,对秦川提出批评意见。

  “喂,你的醋是不是放多了?”

  “啊,你竟然加了盐?你知不知道这道菜是不能放盐的?”

  “哇,你就这样下锅?你到底会不会做菜啊?”

  外国佬的杂言碎语,秦川一概不做理会。

  也许外国佬说的没错,他放多了醋,放错了盐,放菜下锅的时间也不够精确。

  但那都是常规动作。

  对于做菜,秦川有自己的想法。

  华夏文明源远流长,这文明不单包括文化,也包括厨艺。

  第一道热菜是哪位先贤做出来的?这是谁也不知道的秘密。

  也许是野人,甚至是猿人?

  做菜,做菜。

  做的是做菜之人对厨艺一道的感悟。

  有人喜欢吃辣,能做辣的厨师就是他眼中的好厨师;有人喜欢甜食,能做出甜食的厨师就是他眼中的好厨师。

  一份菜,醋放多了,有人不喜欢吃酸,会说这做的是什么玩意;有人喜欢吃酸,会竖起大拇指赞叹厨师厨艺高明。

  盐同理。

  蔬菜下锅时间同理。

  在秦川看来,这些都是无关紧要的东西。

  百家菜,自然对应百家口。

  他不是故事中的厨神,做不到每一道菜都能符合所有人的口味,他能做的,就是在自己擅长的领域再进一步。

  你不是喜欢吃辣吗?好,我的菜不但辣,还很麻,不但又辣又麻,还又麻又辣,让你吃过之后想起盛夏的火辣辣的阳光。

  你喜欢吃甜?好,我的菜不单甜,还甜得发腻,腻得让你想起某一个黄昏的某一场甜蜜的约会。

  精钢加猛火,阴雨添霹雳。

  这,就是秦川的做菜之道。

  一个时辰到了。

  秦川和克洛斯也都准备完毕。

  现在,六盘盖着盖子的菜,已摆在了陈琼和唐枫的面前。m.χIùmЬ.CǒM

  “到拼刺刀的时候了。”陈琼看着两人:“先尝谁的菜呢?”

  陈琼本是自言自语,不料秦川高风亮节,已主动提了出来:“先尝他的吧。”

  唐枫嘴上不说,心里却为秦川的自信喝彩。

  要知道菜肴不比其他东西,一道菜,只有趁热吃、最好是刚出锅就吃,才能品尝到菜肴最鲜美的味道,放的久了,哪怕菜没有凉,香味也会挥发,色泽也会大打折扣。

  “好。”

  陈琼拿起筷子,掀开了克洛斯的第一道菜。

  这是一道无为熏鸭。

  无为熏鸭是沿江菜最具代表性的菜品之一,也是享誉中外的徽菜传统名菜。徽州无为县厨师采用先熏后卤的独特方法烹制鸭子,成菜色泽金黄油亮,滋味鲜美可口,其制法与口味均独具一格,因而全县闻名,故称“无为烤鸭。”

  “好吃!”陈琼发出一声赞叹。

  确实,盘子里的烤鸭色香味俱全,筷子一夹鸭肉拉丝般脱落,入口之后又香又滑,还很有嚼劲。

  一个外国人,不远千里来到华国,还做得一手地道华国菜,克洛斯不愧大厨身份。

  架不住美食的诱惑,唐枫也夹起一口鸭肉,细细品味之后来了一句:“不错。”

  不错?

  仅仅是不错?

  克洛斯大感失望,他还以为这小伙子会竖起大拇指夸他:“外瑞古德!”

  外国佬不知道,唐枫走南闯北吃遍各地美食,能让唐枫说出不错,已是对他厨艺的最大认可。

  顿了顿,陈琼掀开克洛斯第二道菜。

  这也是一道名菜。

  东坡肉。

  相传千百年前,华国著名词人兼文学家苏东坡外出游历,于饥肠辘辘之时觅得一户人家,那户人家钦慕东坡先生文采,便杀了自家养的猪为词人做了一碗香喷喷的红烧肉,词人吃了之后两眼发光,当场留下“日吃猪肉三四斤,不辞长做农田人”的千古佳句。

  后来,农户把炖猪肉的方法发扬光大,依这种方法做出来的猪肉就是东坡肉。

  克洛斯的盘子里,摆放着一块约二寸许的方正形猪肉,一半为肥肉,一半为瘦肉,肥肉敦实瘦肉鲜亮,一副看起来就很好吃的样子。

  陈琼和唐枫一齐下筷。

  只觉那肉入口香糯、肥而不腻,带有酒香,味醇汁浓,酥烂而形不碎,十分美味。

  “陈老板,你这厨子也很不错啊。”唐枫放下筷子:“干脆带上他去航州。”

  “哈哈。”陈琼赞赏地看了克洛斯一眼,又轻笑道:“唐老弟,都这个时候了,你还不肯认输吗?”

  “我学问不高,不知道认输两个字怎么写。”唐枫指着克洛斯的第三道菜:“来,看看你爱将的最后一道菜是什么。”

  克洛斯的最后一道菜,不出意料,也是华国名菜之一——飞龙汤。

  飞龙又名榛鸡,产于兴安岭。飞龙汤是将榛鸡脱毛去掉内脏后,用高汤煮熟即可,汤中不需放任何调料以保持汤原汁原味。飞龙汤肉质鲜美,营养丰富,适合用作滋补汤品。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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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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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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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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