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魄的事情已经告一段落,由魂剑炼化,慕清霄也不需插手其中,闲来无事,只能盘坐在魂剑上,调息修炼起来,都说修炼是枯燥乏味的,一点没错。
此刻,他对这种感觉,深有体会。
竖日清晨,慕清霄经过一座名为苏楠的城镇,收起魂剑,迈着步伐走入城镇之中,要问为何不继续前进,而是在这里稍作停留。
那是因为,他根本就不知道,凌云窟在什么位置,虽然知道名称,但慕清霄对这个世界可不熟悉,好在城镇中的商铺中有卖羊皮地图。
途中,慕清霄也收获一些跟剧情有关的信息,天下会帮主,雄霸将孔慈收做义女,并且将她许配给了自己的大弟子秦霜,看来剧情已经步入正轨。
其实有一点,慕清霄一直不明白,孔慈明明只是个婢女,长得也不漂亮,跟雄霸的女儿幽若比起来,如同母鸡跟凤凰。
可她为何能将聂风,步惊云和秦霜迷得神魂颠倒,使雄霸有挑拨他们的机会,难不成只有断浪是正常人?
想到剧情中,步惊云亲吻孔慈,一脸享受的表情,那种画面简直不忍直视。
思绪万千,慕清霄摇摇头,旋即查看起地图,确认凌云窟大致的地址后,化作一抹流光,向南边飞去。
......
......
两日后的清晨,慕清霄抵达四川乐山市,岷江,青衣江和大渡河,三江汇流处,凌云山的栖鸾峰上。
此时,映入慕清霄眼中的是一尊大佛,高71米,头高14.7米,直径10米,发髻102个,肩宽28米,仅脚背便宽8.5米,长十一米,可围坐百人以上。
正所谓:“山是一尊佛,佛是一坐山”。
大佛头部与栖鸾峰并齐,足踏大江,双手放在膝上,依山而凿,大佛造型庄严,设计构思巧妙,体直魁伟,比例匀称,神态慈祥,形神兼备。琇書蛧
“水淹大佛膝,火烧凌云窟!”
仰望着面前的大佛,慕清霄既熟悉又陌生,这画面简直跟剧情中完全相同,虽然不是第一次看到,可身临其境的感觉,完全不一样。
至于“水淹大佛膝,火烧凌云窟”这句话想表达的意思就是,当水淹过大佛的膝盖,也就能流进凌云窟,里面的火麒麟就会被惊醒,出来觅食。
这乃是风云位面,江湖上广为流传,警示世人的话语。
慕清霄不再多想,身影一闪,直接穿过大佛的空隙,来到一处黑黝黝的洞口前,这里应该就是凌云窟了。
瞥了眼凌云窟旁的两座墓碑,应该是聂风和断浪,为南麟剑首断帅,还有北饮狂刀聂人王所立!
望着漆黑且深不见底的洞口,慕清霄没有丝毫犹豫,神识释放而出,将千米范围全部笼罩在内,开始探路。
凌云窟深不见底,其中道路弯弯曲曲,通往四面八方,完全就是一个巨大的迷宫。
记得剧情中,楚楚的家乡也有一个这样的洞口,能够进入凌云窟,也不知道是何人,开凿出如此大的工程,又有何目的。
慕清霄可不相信,火麒麟那头没有智慧的走兽之王,能够聪明到,开辟迷宫藏身。
况且,龙脉和轩辕剑都在其中,绝对是人为,而火麒麟发现这里后,将之占据为自己的栖身地。
当然,这些都是慕清霄的猜想。
若是别人来到凌云窟中,弯弯绕绕,迷失在其中的可能性非常大,但慕清霄不同,谁能够在金丹期就诞生神识,除了他没人能做到这一点!
在神识的探路下,慕清霄倒是悠闲自在,虽不知道火麒麟隐藏在何处,可至少不用担心,若是火麒麟来袭,不敌随时都可以撤出凌云窟。
只是神识用的时间长了,精神会产生疲惫感,不过这也是无可奈何的事情,比起生命,还是精神疲惫比较划算。
至于疲惫,等任务结束,回到地球,枕在语嫣美.腿上,好好睡一觉就行了。
在神识的探查,慕清霄身影闪烁间,不断深入凌云窟,随着深入周身的温度也在逐渐提高。
几分钟后,慕清霄剑眉一挑,立刻停下脚步,因为他看到凌云窟一处角落中,有一具白骨骷髅,在这凌云窟中,无非就是那么几具骷髅。
果然,当慕清霄来到骷髅面前,一眼就看到他手指上带的金色戒指,这是断家的象征,既然断帅的尸体在此,火麟剑也肯定在这里。
目光在周围的地面扫视一圈,将附近干涸的泥土拨开,立刻就露出一把剑柄,慕清霄嘴角勾起一丝邪魅的笑容。
剑柄和普通剑没有多大的差别,只是剑身却通体血红,散发着一股邪异的气息,赫然就是南麟剑首的佩剑,火麟剑!
刚刚握起长剑,立刻就有一股奇异的能量窜入体内。
慕清霄也不在意,自顾自的抹去覆盖在剑身上的灰尘,剑身上有一块椭圆形的凸起,上面确实镶嵌着一片通红的鳞甲。
此鳞甲乃断家先祖,天下第一剑,断正贤,力战当时四处为祸的火麒麟所得,其后便把鳞甲镶在剑身,取名火麟剑,为断家世传之神兵。
火麟剑被誉为剑中邪神,与雪饮刀齐名,为七武器之一。
剑上的鳞甲可自生一股不可思议的力量,助握剑之人提升功力,但持剑愈久,反会产生剑控人心之象,魔念丛生,难以自拔。
断帅与聂人王一战,火麟剑与断帅双双消失于凌云窟,如料不错,应该是走火入魔而死。
感受到这股强大,宛如无可匹敌的力量,慕清霄嘴角勾起一丝冷笑,心法运转,瞬间压制住,这股奇异能量所带来的快感。
“不愧是剑中邪神,只是握住,精神力不够强者,都会迷失心神,不过也仅此而已。”
魂剑对火麟剑不感兴趣,无奈之下,慕清霄摇了摇头,只好将火麟剑收入储存空间。
虽然自己用不上,但也不失为一把好剑,弃之可惜。
......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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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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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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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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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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