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女大概是出身显贵,骨子里极为骄傲,信奉言出必践,诺出必行的行事准则,文房四宝、《临川集》以及龙雀宝刀都是事先承诺过的奖品,现萧楠完成了答题,赵掌柜执意要给,若萧楠仍然推拒,反而会惹人不快,萧楠在体制中混了那么多年,即便专攻学术,却也不会连这一点眼力都没有,为此,她顺水推舟的接过了此刀。
按理说来,萧楠得到了自己梦寐以求的东西,心情应该很兴奋才是,可她此时的心中非但没有多少兴奋之情反而有一种莫明的忐忑,据赵掌柜口中所叙,编这些谜联的人多半是当朝那位已被载入史册的江尚书。
萧楠从未与这位江尚书打过交道,不知对方是个什么样的人,也不知当他某日突然得知这个时空下还有一个老乡会是什么心情,若万一他对此很忌讳,怕自己的秘密曝光,非要找人除了自己,那就大大不妙了,萧楠虽不喜欢枉自菲薄,可却也不缺自知之明,若此时对上这位比自己早来了几十年,已取得不菲成就和声誉的江尚书,萧楠不认为自己能有多少胜算。
只可惜,这世上没有后悔药,现在不想出头也出了,后悔没有什么用,只能走一步看一步,萧楠苦笑着摇了摇头,暂将这些乱七八糟的想法驱诸脑后……
从《云胡清斋》出来的时候,时间已近子时,此时外面的行人已十分稀少,街面上的灯笼亦熄灭了大半,只有廖廖几盏在午夜的寒风中忽明忽暗的闪烁,萧楠一行找到自己寄放马车之处的时候,那里就只剩自己一家的车架,守车的人已十分不耐,宋浩庭多给了一倍的放车钱才让人消气。
将马车从停篷场中拉出来,待萧楠,宋诺和林芷三女上了车,宋浩然跳上车辕,正要扬鞭东拐,宋诺的声音却突然响了起来:“大兄,这么晚了,街上也没什么行人,咱们直接从乌角子巷穿过去罢,走乌角子巷,至少要近五六里路,咱们何必舍近求远呢。”
他们的马车停靠的这条街巷叫深前巷,深前巷颇长,全巷足有四五里的路程,往东三百余米就是方正街,过方正街,再入清河路回家要绕好一段距离,若直接走深前巷西巷,到头后左拐经巷乌角子巷穿过去的话,却要近很多。Χiυmъ.cοΜ
只不过乌角子巷是嵩县最混乱的一条街道,这条街上三教九流的人混居在一起,打斗厮杀的事件时有发生,一般情况,不是别有目非此街居民大白天也没什么人愿意走这条道,更别提夜晚(北宋此时虽是国泰民安,各地治安也不错,可再清明的政治下也有黑暗的存在,即便是高度文明的现代都不能免俗,更别提古代了,这个乌角子巷便是嵩县最为混乱的一角。)
“走乌角子巷?这不妥罢。”宋浩庭微皱了下眉头,道。
“有什么不妥的,这乌角子巷平常是乱,可现在这个时刻,即便是那些不务正业的人这会也该休息了,再说了,以咱们这些人的身手,难道还惧怕那条街上的几个混混?”宋诺不以为然的撇了撇嘴,乌角子巷乱不假,可她去过却不只一回,那条街上的许多混混一看到她就双腿打抖。
“小师妹,林小娘子,你们……”宋浩庭身为兄长,自是不会不知自家妹妹的丰功伟绩,那条乌角子巷,一般人畏其若虎,他并不怎么放在心上,只是车上还有两个小娘子,他不好擅作主张,得征求一下两人的意见,否则万一真碰上了什么麻烦,惊着了人家,就不好了。
“宋师兄,既然走乌角子巷要近一些,这时候想必已不会再有什么人出没,咱们就走乌角巷子罢。”萧楠看了林芷一眼,她的意思是你们决定就好,我无所谓,宋诺则是一脸期盼,萧楠也无所谓,她也认为即便那乌角子巷是条混混街,这个时候,天气又冷,混混大概也归家休息了,就顺着宋诺的意思应了一句。
宋浩庭见大家都同意走乌角子巷,不再迟疑,他一抖缰绳,调转了车头,往巷西的方向行去,四五里的路程,虽在灯火星零的夜晚,好在路人没有行人,约莫只花了一柱香的时间,就到了尽头,穿过深前巷,刚刚转入乌角子巷三四百米,前方陡然传来凄厉的呼救声。
那是一个女子的声音,里面充满了绝望的惊惧和无助,伴随着这女子的呼救还有孩童的嘶心裂肺的哭泣,这两种声间在这寂廖的寒夜显得分外的清晰刺耳,听着声音的来源,离自己的马车大概也就二三百米的距离,不会太远。
“哥哥,加快速度,咱们过去看看。”宋诺听得心头一紧,纵身扑到车厢栏前,急声对着前方驾车的宋浩庭道,林芷听得浑身一抖,她下意识的伸手抓住了身旁萧楠的手,萧楠则是听得皱起了眉头,听着那女子凄厉的叫声,只怕此刻正面临着生命威胁。
以萧楠的为人,她并不想去淌这种混水,这种午夜的仇杀,涉及的肯定不是什么好事,自己一个平头小百姓,卷进里面能讨得什么好处?说她寡情也好,没心没肺也罢,她确实没有那种为了不相干的人而将自己陷入险境的伟大情操。
只是宋浩庭与宋诺兄妹两人显然都不是见死不救的人,宋诺的声音刚落,宋浩庭的马车便陡然加速,朝着事发之地快速奔去,午夜的车驾声同样十分引人注目,前方行凶的人概也没想到这个时候会有车驾行过,几人几乎是下意识的抬目朝着这个方向望了一眼。
但见离萧楠一行约莫三百余米的暗巷傍,一个女子怀里紧紧抱着一个孩子,匍匐在地上,一寸寸的朝前移,她身上已中数刀,鲜血与身上昏暗的地面融在一起,看不清颜色,唯有血腥之气极为浓郁,而她怀里的孩子大概是因惊吓过度,嗓子已经开始沙哑……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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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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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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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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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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