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刚到青孚镇时当地人还以为这是哪里的贵公子跑到这里来闲居或者避祸,镇上的人虽然对其好奇,却无多少人敢与他交往,待时日渐久,大家慢慢弄清后林秀才本是关中富家子弟,十六岁就中了秀才,中了秀才之后就出门游学,没两年家中父母过世。
林秀才是家中独子,父母一去便只剩他一人,悲伤之下不想留在故土睹物思人,出了孝期之后便远走他乡,他既有秀才功名,又有颇丰家产,再加上他待人亲切温和,在青孚镇定居不久就有了不小的名声,后与当地士绅文人接触后,大家发现他才学非凡,出口成章,许多事往往能一针见血,以他的才华,若继续走科考之路,再中个举人乃至进士都有可能。
可不知为何,他似乎压根没有这种打算,他到青孚镇后,再不曾参加过任何考试,倒是因才华出众受镇上私塾邀请,进了私塾当了名讲学先生,二十三岁那年,娶了私塾中另一位先生家的闺女,也就是萧楠的外婆王氏,时值今日,他来到青孚镇已整整四十年。
他虽为秀才,身上却无关分儒生酸气,为人随性率真,也不怎么在意世俗眼光,若非如此,哪怕当年林氏再喜欢萧大朗,以林秀才的声望和家底,只怕也不可能让女儿一直等到十九岁,待萧大朗归家之后再来提亲。
萧楠并不知道林秀才的过往,她只能根据自己这个身体原有的记忆以及林氏的才华性格推断眼前这位老人并非一般的酸儒秀才,再加上刚从林正杰口中得知他与王禹??是好朋友,萧楠对自家这位外祖父就愈发的好奇起来。
王禹??可不是青孚镇人,他甚至不是嵩县或者洛阳人,王秀才今年六十有一,而王禹??却只有五十二,性格耿直得有些倔强又才华横溢的王禹??会因王秀才一封信而来青孚镇出任一所小小镇官学的学正,这绝非普通交情能够办到,想到入神之处,萧楠看着林秀才的目光不自觉有了几分灼热。
“怎么,数月不见,莫非你外祖我已老得让你陌生了?”林秀才眼见萧楠这般直勾勾的盯着自己,嘴巴上那一把齐整的花白美须不由微微翘了几翘,伸手在萧楠脑门上轻轻敲了一记,现年已六十有一的林秀才身体健朗,精神也不错,并未被数月前家中的那场变故给打击倒。
“哪有,我是瞧外祖父你一点也没老,心里寻思着你到底是怎么保养的呢。”萧楠头一缩,连忙一记马屁拍了过去。琇書蛧
“少拍马屁,跟我进来,让我查查你的功课,要是字没进步,我可要抽你。”林秀才双目一瞪,白了她一眼,随后转身朝着书房行去,萧楠只能亦步亦随的跟上。
林秀才不但文才非凡,更写得一手好飞白体和行草,林氏自小得林秀才悉心教导,也擅飞白体,至于草书,风格太过狂放与林氏性格不符,她没学,萧楠身为林氏的女儿,自然而然的已精于飞白体。
萧楠四岁开始得林氏起蒙,后林秀才发现她学东西特别快,特意把她拘在身边教了两年,飞白体也是由林秀才一手传教,萧楠曾在家中看过原身描的贴,这姑娘虽才十一岁,可那一笔字已能与她前世高中时代的钢笔字相比,萧楠发现这一点的时候,心头连连赞这副身体的原身的天赋之高,当真远非自己所能及。
萧楠前世从小学五年级开始习毛笔字,一开始练的楷书,高中开始学飞白体,行楷,大学时期草书和颜体亦开始涉猎,可她的毛笔字真正登堂入室,却是三十岁之后的事,她成为自己所在行业的知名人士之后,不少人夸过她的毛笔字有宗师之范。
萧楠对此只是一笑置之,所谓宗师多指能开创流派之人,她字虽写得不错,却不过是习的前人之道,身为一个考古系的知名教授,这点成就有什么值得炫耀!
闲话不说,言归正传,萧楠进入林秀才的书房之后,不待林秀才崔促,便自动坐到林秀才的书桌前,握笔挥毫,不过一盏茶的功夫,就写下一首陶渊明的《归居田园》:少无适俗韵,性本爱丘山,羁鸟恋旧林,池鱼思故渊;开荒南野际,守拙归园田;方宅十余亩,草屋**间;榆柳荫后檐,桃李罗堂前;暧暧远人村,依依墟里烟。狗吠深巷中,鸡鸣桑树颠;户庭无尘杂,虚室有余闲;久在樊笼里,复得返自然。
“大娘,数月不见,你书法进益颇深啊!”林秀才拿起萧楠写的这首诗,双眸光芒大盛,他的目光足足在纸上停留了三四分钟之久,这才转到萧楠身上,看着萧楠的目光布满了惊讶,像是头次真正认识自家这个外甥女一般。
萧楠这个身体前身的字在她这个年纪来说已相当出色,可与后世的萧楠比,却还有一段不短的距离,萧楠虽然尽可能按这个身体原本的水平发挥,可她写字的风骨特色已印进了灵魂,毛笔一动,乍一看上去与之前没有什么变化,功底却稳健大气很多,真正懂行的人,一眼能瞧出来,而林秀才,显然就是那种懂行的人。
“近日家中变故颇多,大娘又大病了一场,心里产生了些许感悟,以前我的性格张扬了些,我父在的时候,大娘可以随心所欲过自己想过的生活,如今父亲不在了,大娘自不能再如以前那般恣意轻狂,只是这磨性子非一时之功,大娘一时也找不到什么好办法,就只能以练字来慢慢来磨练心性。”萧楠微微沉默了片刻,才接口道。
“好孩子,真是好孩子,你外祖我,是家逢大变,年近二十的时候才有了这样的感悟,你小小年纪却……”林秀才忆起往事,心头掠过一抹淡淡的伤感,再看萧楠,想起她这点年纪,就失去了父亲,心头悲意更甚,瞧着她的目光不由自主的变得慈爱柔软无比。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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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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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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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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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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