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一松,顿感疲惫如潮水般涌来,他幼小稚嫩的躯体根本承受不住这样的疲惫,晚饭之后,他活泼灵动的面庞很快被困倦笼罩,不一会儿,就靠在椅子上沉沉睡了过去,林氏一脸疼惜的为他擦净手脸,又端水过来帮他洗脚,收拾完这一切后,不待林氏再动手,萧楠已一把将他抱了起来,送进了他的卧房。www.xiumb.com
安顿好萧梓修后,萧楠精神尚好暂时睡不着,就拿着一本书,陪在收拾完家务,手里又拿起了一块绣品、正在飞针走线的林氏旁边,萧楠瞧着林氏那张在灯光下显得分外秀丽温婉的面庞,口中突然神使鬼差的冒出一句:“阿母,你后悔嫁给我父翁吗?”
此言一出,萧楠心头顿时一紧,她虽得了这个身体原主的部份记忆,却不完整,也不完全了解小姑娘本身的性格,不知口中突然冒出这样一个问题会不会惹来林氏怀疑,让她意外的是,林氏在听到这句话后并未表现出任何不满或者意外,她抬目看了萧楠一眼,放下手中的针线,伸手抚了抚萧楠的脑袋,笑着开口:“傻丫头,怎么突然问出这样一个问题?你可是觉得你父突然走了,丢下我一个人带着你们姐弟俩无依无靠,阿母心里会恨他?”
萧楠一时不知该如何回答林氏的话,她只好顺势将头埋进林氏的怀里,用脑袋在她怀里蹭了蹭,既不回答是,也不回答不是,林氏显然也没指望她回答,她语气略略缓了一缓,接着往下道:“要说恨,我心里是真有些恨的,却没有悔,我与你父相识至今整整二十年,自从十二岁那年,被他救下的那一刻起,阿母的心里就再也放不下其它人,我们约好要携手白头,一生到老……”
说到这里林氏的语气有些哽咽,语意不由自主的顿了一顿,萧楠则微微一愣,她并不清楚林氏与萧大朗之间的纠葛,原以为他们便是因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结合,林氏嫁过来之后发现萧大朗英武能干,两人才慢慢产生情感,如今看来似乎是因英雄救美而产生的一段佳话。
英雄?嗯,在萧楠不多的记忆中萧大朗确实称得上英雄两字,一个单凭一已之力可以杀死一只老虎,最后为了保护女儿,拼着性命又打死了一只野猪,这样的男人确称得上英雄这两个字,既有足够的武力值,又有担当和魄力。
林氏可不知自家怀里的这位女儿就这么会功夫已脑补了一堆关于她与萧大朗之间的故事,她语意微微顿了一顿之后,又接着往下道:“我心里虽有些恨他不守信诺,却从没有后悔这两个字,我认识你父的时候尚是懵懂无知的少女,只因一颗心系在他身上,便一直等到十九岁仍不曾订亲。”
“你父果然没有负我,他安然从军中回来了,回家之后为了我进门不受委屈,先拼着受世人唾骂的风险硬生生的把自己从家里分了出来,分了家之后才让人去我家求亲,娶我进门之后,更是对我百般呵护,千依百顺,我嫁入萧家之后,虽未享用过锦衣御食和佣仆成群的生活,却也从来没有为衣食发愁过,更没有让我受过任何委屈。”
“嫁给你父之后不久,又有了你和你弟弟,我们一家四口,怡然自乐,衣食无忧,这样的日子,真是比神仙还要令人羡慕,我曾有很长一段时间,以为自己是这天下间最幸福的女人,如今发生这样的事,许是老天觉得我拥有的东西太多了,看不过眼,所以想收回一些。”
“你父刚逝那会,你又变成那样,那两天我心里确实产生了恨意,可孩子,你现在好了,阿母心里那点恨意早就飞得无影无踪,剩下的只有感激,感谢上苍让我此生能与你父亲相遇,感谢你和梓修能成为了我的孩子,你父亲虽然已不随陪着我们继续往前走,但娘会尽我所能,照顾好你和梓修的,如果人真的有来生,我愿来生仍能与你父携手一世,不离不弃!”林氏说到这里的时候,眼眸中浮出的温柔和坚定几乎可以将人溺毙……
阿母,有我在,我不会让你这么辛苦,也绝不会让任何人欺负你的,我会像父亲在的时候一样,为你挡下所有的风雨,让你保持现有的美丽和快乐!前世从未感受这种浓烈情感的萧楠这一刻只觉得自己心被什么堵住了,她的鼻子又酸又涩,紧紧靠在林氏的怀里,在心里默默的承诺。
萧楠好了,又能进山打猎了,这个消息像长了翅膀般很快传遍了整个桑榆村,村里大多数人在惊讶的同时也为林氏高兴,萧大朗在的桑榆村的威望名声相当不错,村里不少人家都受过他的恩惠,只是凡事都有例外,桑榆村八十余户人家,不可能家家都与萧大朗和林氏交好,嫉妒眼红他们的总有那么几家。
先是有人将萧大朗参军回来之后逼着父母与他分家的事拿出来说,所谓父母在,不分离,萧大朗在父母皆在、自己尚未成亲之时却强行逼着父母把自己分出去,这便是不孝,至于萧长河和朱氏如何对待萧大朗和其妹,以及萧大朗分家的时候净身出户,同时还一次性给了萧长河和朱氏五十两白银的赡养费,以及每个年节都要送年礼等这些,造谣生事的人都视而不见。
总之,这些生事的人先将一顶不孝的帽子扣到已经不在的萧大朗身上,紧接着又扒出萧楠的叔叔萧承文和其母朱氏好心来看林氏母子三人,却差点被桀骜叛逆的萧楠给一箭射死,朱氏和萧承文为了维护林氏母子,一声不吭的回到家里,这都过去十多天了,萧承文的脖子还被厚厚的纱布给绑着,不能动弹云云……
(备注:这个年代虽和北宋背景极为类似,就连官家也是姓赵,但有很多地方存在差异,比如说一些本不该这个时候出现的食材出现了,食盐精加工有了,棉花已实现了大规模产生和普及应用,酒精也被普遍用于医疗,所以,这个背景只能算是新宋,请大家不要以原有的宋史来考究。)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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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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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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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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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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