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迫不及待想要逃离自己身边,是想去京城?
莫褚寻眼神阴沉下来,复杂的情绪在脸上变换着,在灯光的折射下有一种扭曲诡异之感。
曲梦桐低着头不敢说话,这种诡异的气氛跟她事先猜测的不一样。她想过很多种莫褚寻得知叶明珠下落后的表现,有勃然大怒的、有冷嘲热讽的、有阴狠狰狞的,可,唯独没有猜到他……沉默着好像没有听到一样。m.χIùmЬ.CǒM
她想提醒他,想问问他应该怎么做,但是看到莫褚寻这样的反应,曲梦桐突然不敢问下去了。
叶明珠之于他,到底意味着什么?
若是以前,曲梦桐可以毫不犹豫地说:恨!
可是现在,她不敢再单纯的下定义,因为在听到那个名字后,莫褚寻的眼睛里,没有丝毫恨意。只有让她无法理解的复杂情绪。
“你刚刚说,叶明珠以前帮过你的忙,她帮过你什么?”莫褚寻突然开口,但他说的话却跟曲梦桐预想中的完全不一样。
她震惊了下,卸妆过后的脸色有点憔悴的白,“她……我出道那年,有个制片人借着投资名义对我施暴,威胁我接受潜规则,去酒店的时候正好遇上她,是她把我救下来……”
那个夜晚,是她一辈子都不会忘记的夜晚。
她一个籍籍无名的娱乐圈新人,在名利面前只能低下骄傲的头颅默默忍受潜规则,不敢反抗的她,当时心里恨不得将那个臃肿肥胖的老色鬼杀死,把他肚子里的花花肠子都给挖出来。
可,她只敢想,只能在心里意淫发泄恨意。
她在套房外面踌躇难安时,一个恰好经过那里的少女倏然在她身边停下来,清透悦耳的少女嗓音,惊讶地看着她:“你不是那个唱《镜花水月》的歌手么?你怎么在这里?”
《镜花水月》是曲梦桐出道的一首无名的歌曲,当时满怀期望录的歌曲,唱片销售却在整个市场里面临垫底。公司骂她是唱片毒药,听众嫌弃她的音色过于单薄,连经纪人都觉得她除了脸还有点看头外,已经没有什么前途了。
最后经纪人给她介绍一个制片人,说在业界名气响亮,有意投资培养一些新人。当时尚且不知这摊浑水有多深的她,只好紧紧抓住这个机会,按照经纪人的指示去讨好那名制片人,却不料,亲手把自己推进了深渊。
不曾想,在酒店套房的门口外,她居然会被一个经过的路人认出来。
曲梦桐屈辱地抿着嘴唇,下意识就朝着声音的来源看去。
时隔多年,曲梦桐仍清晰记得,她在看清对方的一瞬,心里掀起怎样的惊涛骇浪。
美得如同画中走出来的少女,高挑轻盈,穿着雪青色纺丝连衣裙,错落有致的裙摆下露出两条雪白如玉的长腿,长发披肩,明眸皓齿,落落大方站在过道里冲着她笑。
笑靥如花。
酒店里富丽堂皇璀璨夺目的水晶吊灯,顿时成了背景板。
“你、你是那个——”比起被人认出来的屈辱,在看到对方容颜时,曲梦桐却只剩下了惊讶。
“我叫叶明珠,姐姐你看来似乎很烦恼啊,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吗?”
曲梦桐当然知道她是叶明珠。大概港城里稍微喜欢看杂志的女性,都不会不知道叶明珠这个名字。叶家的掌上明珠,港城第一名媛!
这个名字,曲梦桐简直不能太熟悉了,因为她喜欢看杂志,而港城的时尚杂志里,这位叶小姐就上镜过不少次,且每次都是封面人物。
她还在那里怔怔发呆,叶明珠已经冲过去把她拽走,小姑娘力气挺大,直到把她拽出酒店,才竖起一根手指放在唇边,“姐姐,你是遇到坏人了吧,别怕,我帮你甩掉那个老色鬼。”
曲梦桐脑袋晕乎乎的,完全任她摆布,那个比自己还要小几岁的大小姐,无比熟练拨打了个电话后,就拉着她的手去了酒店里的另外一个包间,一群上流圈子的小姐们正在举办派对,看到她带个陌生人进来都看过来。
“这位姐姐唱歌超级好听的,你们听过《镜花水月》吗?就是这位曲姐姐唱的。”叶明珠拉着她介绍给姐妹们。
“镜花水月?那是什么歌?”
“没听过啊,很有名吗?”
“不能吧,要是歌手的话,我会不认识?”
……
曲梦桐羞愧埋下头,脸上腾起两片红云,她只是个初入圈子的无名小卒,没人认识她是很正常的。
“曲梦桐,曲姐姐,大家认识一下,曲姐姐的歌声清越空灵,辨识度很高,相信我,她以后肯定会红遍大江南北的,你们要找她签名的话可得早点,不然以后就没这个机会了。”
曲梦桐呆呆地看着那个在人群里笑得飞扬欢快的女孩子,第一次红了眼眶。
后来,曲梦桐因为结识不少名流千金,手里头的资源越来越多,她的独特唱腔也越来越得到更多人的认同。
那个被她放鸽子的制片人,后来也没再找过她麻烦,几年后因为牵涉进一起性侵案落网,彻底消失在了娱乐圈里。
那个时候,她正在举办世界巡回演唱会,听到这个消息后,一笑置之。
而如今,那个曾说过“曲姐姐唱歌真好听”的女孩儿,请求她伸出援手帮她一个忙,而曲梦桐却站在这里,毫不犹豫把那个女孩儿出卖了。
故事不长,莫褚寻听完后久久没有反应,曲梦桐却有些绷不住了,她试图从他脸上看出点什么来,但很可惜,从来没有人可以从他脸上看出什么情绪想法。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莫褚寻才挥手,“她让你怎么做你就怎么做,先下去吧。”
“是。”
她不敢多留,欠了欠身后转身离开。在走出办公室后,才察觉后背已经出了一身冷汗。
身份证,还有机票吗?
曲梦桐这些年认识的人三教九流,要找人办张假证并不难。一些特殊渠道里多的是从孤儿院、意外失踪人口或者山区旮旯角买来的证件,只要换上一寸照片,要怎么制作更改都行。而且在出入境办理时,完全可以查到档案,绝对不成问题。
不到一天时间,曲梦桐就把这件事给办好了。简单做了个伪装后,直奔叶明珠事先给的地点见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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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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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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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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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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