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花乡七里>第134章
  “嗯?怎么就你们两个?”林聪刚刚烧了点热水擦擦身子。就见龙小玉和许婷走了进来。琇書蛧

  “呦!胃口还不小。咋了?我和小玉两个侍候不了你啊?”许婷酸溜溜的说了一句后,见林聪在那憨笑着,接着又说道:“咋滴?想你的允儿了?”

  “没有没有。”林聪连连摆手。

  “婷姐,你知道林聪不是那意思。”龙小玉爬上上炕,帮着在炕上铺起了褥子。

  “小琳呢?”林聪见龙小玉过来,却没抱着林晓琳。

  “咋滴?你还有这瘾?人家妈在这,还得让女儿瞅着?”许婷抱着三个枕头笑着说道。

  “婷姐,咋啥话从你嘴里说出就变了味了呢?”龙小玉一边铺着被一边说,接着她又转头对林聪说道:“韩姐和小琴这几天身子不干净,我让他俩帮我照看晓琳和超市了。”

  随即,三人脱了衣服躺在炕上,龙小玉和许婷分别躺在林聪的两边。

  “林聪,你年龄也不小了。总和我们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你也得娶妻生子啊!”龙小玉说道。

  林聪有他自己的想法,便回绝道:“不急,我还小。再说,我现在还没有结婚的打算。我可舍不得姐姐们。还有,许璐不是已经怀孕了吗?我就不着急结婚了。”说道这,林聪一歪头问许婷,“许璐的肚子几个月了,快生了吧?”

  许婷刚刚听林聪和龙小玉二人的说话,心里也是一惊。她没想到龙小玉会说这样的话。其实在许婷的心里也是这么想的。她知道,凭她的条件,想一个人霸占林聪是不可能的,想嫁给林聪,那更是不可能。反倒是现在的这种状态最好。

  她不明白龙小玉为何让林聪娶妻生子,她认为龙小玉和她的条件是一样的。

  龙小玉的想法就没那么复杂了。从龙小玉的角度来说,龙小玉依然是林聪的堂嫂,尽管是被林聪给上了的堂嫂,那也是堂嫂。长嫂比母,龙小玉说这话也是从长嫂比母的角度说的。

  许婷听林聪问许璐的肚子,许婷说道:“有你这么当爹的吗?孩子妈怀孕几个月都不知道。咋?着急当爹了?”

  “许璐可不一样。她的孩子毕竟不会姓林。再说,你有这么多的娘们,早晚得伤了身体,还是一个娘们能让你长寿些。”龙小玉还是心疼林聪的身子。

  “一个娘们?”林聪在黑暗里一撇嘴,也不知道他撇嘴给谁看?林聪接着说道:“我的能力超乎你们的想象,你一个娘们侍候我试试?”。说完,趴在龙小玉身上。

  “呦呦呦。倒底是嫂子有诱惑力哈?”许婷在酸溜溜的说道。

  第二天一“早”,林聪从炕上爬起来,许婷和龙小玉已经不知道什么时候离开了,炕上就剩他自己了。对面的桌子上放着一个饭盒,很显然,那是林聪的早餐。

  林聪洗脸刷牙吊了会单杠活动活动身体后,这才吃了饭盒里的早饭。等林聪到工厂里的时候,已经快中午了。

  “叮铃铃”旁边学校教室里想起一阵下课铃声,随着下课铃声还没停,就从教室里飞奔而出一帮活泼的小孩子。

  “林聪。”走在孩子身后的一个女教师喊住了刚要打开办公室门的林聪。

  “章老师!”林聪放开拉办公室门的手,转身朝章老师走过去。

  章老师还是林聪上小学时的班主任。大学刚毕业的时候,因为爱情,便跟着自己的男友,现在的丈夫,也就是乡里中学的校长赵小北。

  原来二人同是村小学的老师。后来赵小北头脑聪明,教学质量也高,就渐渐被调到乡中学成了校长。

  而章老师章雅思因为身体不好,常有病。受不了乡里村里两边奔波,便一直留在了村里小学教书。

  章老师本是城里知识分子家庭的孩子,鼻梁上的一副眼镜,将一身的书卷气散发的淋漓尽致。走路一副风摆杨柳的样子,每次林聪看到章老师的背影,都会想起《红楼梦》里的林黛玉去葬花。

  林聪赶到章老师面前谨慎的问道:“老师,找我有事?”

  章老师停住脚步,扶了一下眼睛,仔细的看着林聪的脸后说道:“林聪啊!当初你学习那么好,现在就放弃了?不在考大学了?”

  章老师这话说得林聪心里一疼。他怎么可能不想考大学呢?当初他在父母的坟前烧那份大学录取通知书的时候,不知道都多少次最后看一眼,才将其扔到火中。

  “章老师,对不起。我可能真的要放弃了。”林聪咬咬牙,一只手压着心脏位置说道。

  “林聪啊,你回头看看你的工厂。你现在不缺钱了,又有那么多人替替你管理工厂,你就一点时间也抽不出来?凭你聪明的头脑,只要在好好的复习一下,考个像之前那么好的一本我不敢肯定,但是考个一般的一本还是问题不大的。”

  说到这,章老师咽了口吐沫继续说道:“你就甘心在这泥地里生活一辈子?我这一辈子已经是这样了。可是你还年轻,你才二十岁,以后的日子长着呢?难道你想让别人称你为农民企业家?

  对于别的农村老板来说,“农民企业家”是个光荣的称号。可你呢?你是学霸,你就甘心在“企业家”三个字前加上“农民”二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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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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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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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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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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