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渎明>第三十七章 痴迷于药膳的扑街老写手
  朱顶向着篝火方向走着,突然像是想起了什么似的,突然停下脚步,对着正在扑着蚂蚱的大黄说道:“大黄啊,咱笨就笨点儿,可不敢像那条龙一样啊!”

  “汪。”大黄向着五爪金龙消失的方向叫了一声,又带着比它还要活泼的小狐狸,埋头奔向了不远处的一只彩蝶,心说哪能像那个痞子似的,镇子外的乞丐都比它有范儿得多。

  龙族一直是肩负着几个隐士之地的联络工作,是唯一一支还在世间行走的上古种族,每过百年就会向往来一周,所以,它们也是被传说最多的一族,所谓的真龙天子由来,不过是其中的一个故事。

  之所以由龙族来负责这样的任务,其实原因十分简单,因为它们最善潜匿,又是上古遗民当中唯一可以水陆都可生存的存在。

  但是到了这一代,在武当山隐居的那一支却出现了一些变故,甚至开始接纳起人类,那里的老龟更是被捧上神座,被奉为真武大帝。

  而那个人类,自然就是张三丰。

  朱顶一想到满身痞气的五爪金龙,再联系到金胖子对他师傅的偶尔提及,心里对这位传奇人物愈发的好奇起来。

  渐前行,篝火越近,一股闻之令人作呕的味道也由飘渺若无变得浓郁起来。

  龙葵、灰灰菜、苦菜、夏枯草、荨麻、鬼针草、曼陀罗……

  随着朱顶的脚步向前,那股难闻的味道变得逐渐清晰起来,那其中的味道,朱顶都很熟悉,可是他却实在无法确定这些极为常见,药性却错综复杂、根本没法放在一起入药或者烹饪的植物,放在一口锅里乱炖之后,会产生什么样的效果。

  一个硬朗的白发老人从汤锅旁边的茅屋里走了出来,步履从容步伐有力,看上去身体甚至要较那些比他年轻十几岁的人都要健康,一点儿也不像是被病魔缠身的样子。

  老人还没有注意到远处朱顶的接近,他来到汤锅前,拿着一柄木勺小心的在锅里搅了一搅,颤抖着山羊胡子轻轻的闻了闻味道,然后老脸一皱,山羊胡翘起三尺高。

  随后,他做了一件让远处的朱顶的胃都直抽抽的事,那老人也不拿碗承装,从篝火上直接端起不大的汤锅,翘着胡子边吹边喝,不大工夫竟然将那一锅散发着恶心气味的汤汁喝了个精光!

  朱顶停住脚步,胃里一阵阵的上返,紧接着就干呕了起来。

  他干呕的声音,终于让老人注意到了他的存在,循声看来,然后愣了半晌,竟然面上一红丢下手里的锅子钻进茅屋,“砰”的一声,将那扇歪歪扭扭的破门关了个严实。wWW.ΧìǔΜЬ.CǒΜ

  朱顶差异的低头,左右看了看自己,虽然衣衫因为连番的争斗变得破烂了一点,但是还算整洁,怎么看也不像剪径强人啊!再说自己也不过十三岁年纪,长得又偏瘦弱,怎么就把个行动利落的老头儿吓成这样?

  天色已经大黑,朱顶坐在篝火旁边,不舍的把还有一口肉的骨棒扔给了大黄,捂着圆滚滚的肚子向给篝火添柴的老人报以感激的一笑,这些天来总算吃了一顿像样的饭食。

  老人自称姓方名而广,早年间混迹江湖却没混出什么名堂,老来孤独无所依靠,只能在明州府启蒙孩童、写写话本为生。

  然而,朱顶还是从方老人的阵阵唏嘘之声中听出,似乎他的话本并不如何受人欢迎。

  “我行走江湖的时候,曾经跟随一位叫做孙不医的前辈,学过两年医术,救兵治人的本领没学了多少,可是在药膳一途,老方我在江湖称第二,就没人敢称第一!

  今天你见的……嗯,你见的那锅大补之物,就是老夫最近的钻研所得,虽味苦气泔,然……

  这……老夫去去就会!”

  朱顶忍着笑,看着老头钻进草喀喇,不一会儿就听见了阵阵声响——这已经是今晚第四次了,老家伙的中气还是这么的充足啊!

  朱顶着实有些疲惫了,这些天压在他心里的事情让他辗转发侧难成眠,今天一下儿去了大半,又在这篝火边饱食一顿,身体便有难忍疲乏上涌,这次终于没有等到老人回来,就沉沉的睡了过去。

  一夜无话,至少朱顶这一夜睡的是极为踏实,倒是老人跑了多少趟草喀喇,有没有就那么拉晕过去,他就不得而知了。

  第二天一早,朱顶被太阳的炽热烤醒,身上盖着一条散发着怪味、已经看不出本来颜色的被子,而初见时满面红光的老人,这会儿却面色惨白的准备着早饭。

  朱顶向老人讨了些清水净面漱口之后,就将老人让在了一边,接下木勺,继续熬起了已经快要烂透了的米粥。

  他左右瞅了瞅茅屋前满满当当的药框,这儿捡起一片青叶子,那挑一根儿黄梗儿,等到这一锅白粥烂透的时候,一股米粥的香气夹杂着说不清的清香,兀然在空气中肆虐。

  再看方老头,一张因为拉了一宿而变得煞白的连腾一下就红了,如同恶狗奔食一样,冲向了粥锅!

  朱顶目瞪口呆的看着方老头儿连吹都不吹一下,就抱起那口还翻着花儿的粥锅,一边吸溜儿、一边烫的直晃荡脑袋,心说这至于的吗!

  一大锅粥被老头儿喝了大半,嘴唇都烫起了水泡,犹自不舍的撒手,看向朱顶的眼神更加讪讪:“那个……老夫……老夫昨晚折腾了一夜,着实那个,那个饿的慌了,娃儿莫见怪,莫见怪……”

  朱顶冲着老人僵硬的一笑,顺手拿起门边的一口小锅,用清水洗净,把米袋子里最后的几粒米倒了进去,再次架起了炉灶;从始至终,再也没看老头一眼、说一句话。

  不是朱顶小气,而是他看着老头那只放光的眼睛,真怕这个贪吃的老头儿顺带着把他也给吃了。

  “看你浑身狼狈,又是小小年纪,是和家人走散了吧?”

  朱顶听到这句问话,不由得一愣,原本他以为老人昨晚就应该询问他的身世,但是却没有被问,就觉得老人不会再问。

  却没想到,现在却来问。

  好在他早就编好了瞎话,努力装出一副惶恐不安的神色,颤抖着嗓音说道:“我家本是苏州府富户,我出生之前,因为洪武爷爷的旨意,举家迁去了京城。今年我爹接到消息,我外祖父病重,想在闭眼之前见一见我娘。

  我爹就带着我娘和我从南京回苏州,谁知道路上碰见了强盗,我的爹爹和娘啊……”

  朱顶趁着方老头不注意,一低头,把早就准备好的茱萸粉往眼睛上一抹,也就几个呼吸,假哭就变成了真哭,怎的是个凄凄惨惨戚戚——书上也没说过,茱萸粉比大蒜辣那么多!

  看着早饭都没吃成,眼睛就哭的肿成了一对红灯笼的朱顶,方老头不知道想起了什么,眼神也是一阵黯淡,竟然放下宝贝一样的粥锅,来到了朱顶近前,欲抱却未拥,双手在空中划了几圈,最后轻轻的为朱顶拍了拍背,翘着山羊胡儿,有些慈祥的说道:“娃儿莫哭,爷爷带你去苏州找你外公,啊。”

  朱顶哭的更惨烈起来:“我连我外公姓啥都不知道。”

  在这个年代,一个非名门望族富户家的十三四岁孩子,不知道自己妈姓啥,真不是什么奇怪的事,嫁夫随夫,女子的姓氏如果没有遇到什么重要事情,一辈子都没有被提及,都不是什么稀罕事儿。

  “那你京城家中,可还有什么人吗?”

  朱顶强忍着哭泣,装出一阵哽咽:“我,我爹说,他,他在户部活动开了,我们,哏喽……,我们这次回老家,就不用再回京城了……

  我要我爹娘啊……”

  方老头一声长叹,终于用右臂把朱顶圈在怀里,轻声说了些安慰的话。

  等到朱顶哭声渐稀,老头儿才好像下了多大决心一样,郑重的对朱顶说道:“苦命的孩儿啊,你要是不嫌弃我是个孤老头子,就做我孙子吧,砸锅卖铁,爷爷也让你有个好前程。”

  朱顶抬起头,努力的做出一副迷茫和不知所措的表情,僵持了半晌,才犹犹豫豫的点了点头。

  在不远的草丛里瞎玩的大黄没有感受到主人的悲伤,却看见主人哭的稀里哗啦,不解的歪着脑袋看了半天,努力的想着究竟是什么原因,让从小到大眼泪都没掉过几滴的主人,哭的这样凄惨。

  “吱吱吱。”小狐狸不知道又发现什么有趣的事情,在不远的地方催促着大黄,于是,它在看到主人眼角那抹得意的眼神之后,晃了晃脑袋,一路小跑消失在草丛里。

  方老头儿定居在明州,正如他所说的那样,平日里靠着做人西席和写些话本维持生计,因为囊中羞涩又好药膳,所以在闲暇时候都会进到山中采药。

  现在,药也采足,还意外捡了个大孙子,最主要的是这个孙子熬了一手的好药粥,于是觉得终于时来运转的方老头儿在第二天,就带着朱顶踏上了回城的路。

  而明州,就是会在两年之后改名,并且这个名字一直被延续到后世的宁波,自古以来就是就是最重要的海贸口岸之一。

  朱顶在第一眼看见明州那有些破败的城墙之后,就暗自筹划着,这座城,或许会成为自己第一步大棋里的重要一环。

  他回到了人间,他有更长的寿命,他有更充足的时间。

  他看向天,视线随云而动,他看见了那个黑衣女子,他看见了小六儿,他看见了老奶奶。

  他平视城门,他要开始杀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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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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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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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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