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顶坐在徐徐向镇外行去的马车上,从车窗回望这个可以称之为自己故乡的地方,纵几世为人,心里也难免生出几丝愁惘。
天色还不算明亮,公鸡也蜷缩在母鸡的环绕之下懒懒的不愿出窝,想着今天该去哪块地里吃虫,又该轮到哪一只母鸡被临幸。
包着薄薄铁皮的崭新车轮在石板路上轻轻滚动,声音在宁静的空气里慢慢飘散,却没有惊动熟睡的乡亲父老。
眼睛通红的吴老三搀扶着一身诰命袍服的徐老夫人站在镇口,看着马车越来越近又越来越远,没有临别的赠言,只是目送。
太子在几天前就护送着老姑奶奶的灵柩先行向京城回返,按照朱元璋的意思,老夫人无儿无女,担心以后祭日连个上坟的都没有,便决定将老夫人以太后礼,伴葬孝陵,也算尽了一份孝心。
二虎陈白鹌等三个兄弟,还要在太子走之前就陪着重伤的幺虎周添丁跟随着金胖子回了武当,至于以后武艺能到什么地步,朱顶也不知道,但是至少不会比军中的那些好手差了去。
至于老大徐翔坤这个让人不省心的,正带着自己那个翘家的公主挤在这个车厢里眉来眼去,朱顶觉得自己和只知道傻睡的大黄就是两只特大号的灯泡。
想来,这个时候徐老夫人那个老刁婆子,状告朱玲珑和义太监绑走自家孙子的信已经到了京城,朱顶不知道朱元璋会如何反应,但是这件事太子和徐老夫人可都出了不少的力,真要有什么错漏,一个欺君、戏君的罪名是绝对逃不了的。
徐老夫人这么做,朱顶毫不意外,那个老太太对自己那没爹没妈的孙子疼到了骨缝里,根本就没什么原则可言,别说是拐走一个不受皇帝待见的公主,就是徐翔坤偷了皇帝的小媳妇儿,老太太八成都得给孙子把门儿。
让他出乎意料的是太子朱标的态度,让他不得不暗自怀疑,在自己原本的时空历史上,如果朱标没有早亡并且继承了老朱的帝位,会不会比他的儿子丢掉江山的速度还要快。
朱标是个君子,尤其是在对待和他那些弟妹有关的事情上,简直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滥好人,要知道这件事情一旦出了岔子,是真的会危及到他继承人地位的!这点朱标不会不清楚。
但是他还是亲手策划并执行了一场大戏,如李靖之红拂夜奔,太子亲军也是实实的追索;然而真真切切的,一对亡命鸳鸯就藏在于堂前暴跳如雷的太子的房间。
做哥哥的做到这份上,朱顶服了!
也因此,他也第一次对除了伴他一起长大以外的一个人产生了好感,何况朱标除了少数几次言辞激烈一些以外,对朱顶一直是温言以待。
朱顶自问,如果换了自己碰见自己这号儿的,恐怕早就挽袖子、抄刀子砍丫的了!
朱顶摇了摇头,突然觉得如果有这么一个护短到如同恶狗护食儿一样的哥哥,其实也蛮不错的。
他伸手入怀,掏出了一枚巴掌大的金牌盯着出神,这金牌的正面阳刻“锦衣卫”,背面阴刻“同指挥使”,这个牌子可是很重啊!
朱顶不记得锦衣卫是哪一年建立起来的,但是却知道锦衣卫是有明一朝权力最大的特务机构,最嚣张的时候三四品的机要大员,甚至连证据都不需要就能被他们给合法弄死!
而如果朱顶没记错,锦衣卫的最高长官就是叫做指挥使,这样一来,这个同指挥使的牌子,可就相当有那么点儿意思了。
马蹄声纷杂而起,马车已经汇入太子留下来护送朱顶前往金陵的五百太子亲军,随着沐春的一声呼喝,朱顶与凤阳镇就此告别。
酸楚自然是难免的,想法也有很多,朱顶这个时候最思念的,就是不知身在何处的朱涂元一家,自从几天之前他把叔叔一家三口“毒死”之后,他们一家就此获得了真的自由,却也让朱顶在这个世上又多了一份牵挂。
朱顶是真的没想到,他的那个懒懒的、胖胖的堂弟竟然也是影蛇卫的一员,竟然还有一身就同龄人而言颇为不俗的武艺,而婶子也正是因为他,才做出了那样的事,这一切到底都是因为自己,一切的罪孽,都是因自己而起。
直到和婶婶聊完,朱顶才知道影蛇卫到底是怎样的一个存在——非人的训练、阴影下的毒蛇、视家人如无物的死士、只知守护与杀戮的机器……
总之,他们是一群没有自我的战士,主人的命令就是他们生存的全部意义,近乎没有自我观念的傀儡或者玩偶,简单到极点的人形兵器。
或者两个黑衣统领还保持着本我,只以忠诚自我束缚,但他们都是跟随自己的将军征战多年的老兵,因为某些不可告人的秘密,只能生活在阴影里,可他们一手训练出来的影蛇卫却被自小洗脑。
所以两个影蛇统领一个叛了,一个死前带着解脱,所以影蛇卫只是为了朱顶的一线生机欣然赴死,无所畏惧。
朱顶的婶婶自然不希望自己的儿子会成为那样的人,所以他经过苦苦的挣扎之后,选择了相信旧主不是当年那件事的主谋,相信旧主只是想把朱顶接到身边加以保护,所以她便不声不响的联络起外界,所以才有那一夜的杀戮和死亡。
朱顶到底还是选择宽恕了她,这非是她的本意,相信小六子泉下有知也会赞同吧。
就在太子临行之前,朱顶“毒死”了朱涂元一家三口,这也惹得朱标把朱顶狠狠地训斥了一顿,甚至让他对这个“薄情寡义”的幼弟感到深深的失望。
但是朱顶从没有解释过,也没有必要解释,就让那一家三口从这个乱怏怏的世界死去吧,死去了,才能真正平凡而安静的生活下去。
而且,如果不这样做,真的让他们和自己去了南京,朱顶可以确定,小心眼的朱元璋绝对不会让这一家三口好过!
想来这个时候,刘伯温和常遇春这两个“死人”已经把朱涂元一家“三个死人”安排妥当了。
“梆梆梆”,窗棂响起一阵敲动,拉开棉帘,映入车厢的是义太监那张带着普通军卒头盔的老脸。
“小少爷,后面有个女娃骑着一匹劣马跟着队伍小半天儿了,不知道是不是您的朋友。”
朱顶探出头,向着来路开去,一个穿着一身碎花衣裙的小姑娘晃晃悠悠的骑在一匹瘦马上,远远的缀在队伍后面。
这个人朱顶当然认识,镇上最好看的小姑娘,镇东头老张家的宝贝疙瘩,乳名小花、张小花。
重伤未愈的朱顶步履蹒跚的走下马车,越来越粘人的大黄趁这个好不容易停下的空隙,在野地里一阵疯跑,却不会离主人太远。
朱顶来到张家小花的面前,那个俏生生的小姑娘面带羞涩的站在马前,等着他说些什么。
然而,朱顶自然不会说一些她愿意听的。
“你跟着我干嘛?”
“谁说我跟着你了,我出来游山玩水不行吗?”
“我坐牢的时候,你爹已经和我叔叔退婚了,退婚书都……”
“递到你叔叔手里了吗?递到你叔叔手里了吗?我撕了!我撕了!呜呜呜……”
朱顶这下彻底没辙了,不管哪一世,面对哭泣的女孩儿,他都是一般的束手无策,一般的麻爪,而哭泣这种事情,别管真假,都是女孩子们面对自己无力左右的局面时,最好的自卫手段,不管什么时空,不论什么年代。
“你回去吧,我自己都不知道我会面对什么,没准这一去就是叫人砍头的下场。”
小花止住哭泣,梗着脖子带着哭腔脆生生的回道:“我不,我就不,我生是你的人,死是你的鬼,你走哪我跟哪,你死了我也陪你去死!”
在原本的时空,不知听谁说起过明朝初年的女子受马皇后的影响甚深,一个个泼辣的几乎要不得了,朱顶那时候还很不以为然。心想一个男权至上的封建社会,一个地位不高的女人就算再泼辣又能泼辣到哪,可到了现在,朱顶信了,先有朱玲珑,再有张小花,这俩姑娘比之现代女性都有过之而无不及啊。
按说人家一个姑娘家家的,在这个年代作成这样,如果嫁不成朱顶,那基本也没谁敢再娶了,她这事儿不出三天就得在十里八乡传遍;而这份情意也是真的很重,换做一般人估计也就从了这姑娘,十几年几十年之后,没准还能成就一番佳话。
更何况小花姑娘不论从品行还是样貌而言,都是百里挑一的好人儿,谁家能娶这么个媳妇也算是积福行善得好报了。
再者说两家人作为凤阳镇唯二的外来户,搬进来的时间又差不多,可以说是从小玩着泥巴长大的,说是青梅竹马都极为恰当,小姑娘又玩了这么一出,曾经又有娃娃亲在先,在一起应该顺理成章了吧?
但是朱顶却是拒绝的,不说他现在的处境和困扰他的寿命问题,有一点最为致命的因素就让他不能接受这姑娘——不来电啊,无感啊,激起不了他年少燥动的心啊……
感觉这东西,谁又能说得准不是。
朱顶是个受第一世观念影响极深的人,在他的心思理,就只能装下一个人,虽然他对小说里那种美女大把大把的种马生活也曾向往过,但是真的事到临头,他却萎了,他还是不奢望却期待在自己短暂的人生里,有爱情这种东西会出现。
小花看着朱顶愣愣的也不说话,一股怨气就由心而生,自己这一腔情意算是喂了狗了,也罢也罢,从腰间抽出一把精致的小匕首,这还是朱顶当年送她的玩耍的,今天就用这把匕首结果了自己吧,反正他不要自己,自己活着也没什么意思了!
朱顶还在出神,猛然间看家小姑娘拿着把匕首就要抹脖子,霎时间就吓出一身冷汗,就要出手阻止,可这身子骨却比以前差的多了,眼看一朵还在含苞欲吐的娇花就要香消玉殒,却只能徒呼无奈,这是又要以一缕香魂,为自己已经负债累累的人生再添上一抹擦不去的罪孽和愧疚吗?
刀刃已经几乎贴在了脖颈上,下一个瞬间这个还远没有长成的小姑娘就要血溅在此摔落尘埃,朱顶的一声哀呼也已经到了嗓子眼。
可就在这个间不容发的时候,一道黄色身影以闪电般的速度扑向了小花,准确的按住了她持刀的右手,将她整个人压倒在地!www.xiumb.com
朱顶有些虚脱的长出了一口气,咧着嘴看着用舌头不停的舔着小花的脸的大黄,心里却想着,这条色狗这是要成精啊!
最后,朱顶还是屈服了,人家都以死相逼了,还能怎么办,且让她跟着吧。
转念一想,如果说在自己有生之年看见张小花嫁给了别人,自己肯定会感觉不舒服,虽然这和感情无关,只是单纯的占有欲作祟,但那不还是不舒服吗?
跟着吧,万一溜溜达达培养出感情呢?话说这小花怎么比以前长的更好看了?这要是真的长大了还不得祸国殃民啊!
朱顶不经意的扫向马车里嘿嘿傻笑的小花姑娘,视线漫不经心的划过那已经初见规模的双峰,不自觉的咽了一口口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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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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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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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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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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