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个字,看似再简单不过的问题,在李子木眼中却有着不一样的含义。
正如魏长天所说的那样,李子木十分明白楚先平对这件事的态度将直接代表着其对自己的情谊。
而既然楚先平这么问了,那便摆明了便是没有想将她排除在外。
换句话说,楚先平并不在乎自己的安危。
至少与他现在正在做的事相比,自己并算不得最重要的。
“......”
眼神的挣扎和愧疚慢慢退去,取而代之的是一丝自嘲。
原来,都是自己一厢情愿啊......
放下手中宣纸,李子木此时的表情已然变得冰冷。
不管魏长天和楚先平之间究竟有何矛盾,不管后者是真反假反,她对楚先平的情谊都在这一刻烟消云散。
这听起来好似有些不可思议。
毕竟此前她还爱得死去活来的,如此转变速度未免也太快了一点。
不过对李子木这种人来说,感情的产生和消失往往便是一瞬间的事情。
更何况她刚刚既然已经选择站在了魏长天这边,那以后不论如何便也不可能再跟楚先平修成正果。
既然如此,还不如早些断个干净。
反正已经骗了汤尘,便再多骗一个楚先平又能如何?
有一说一,李子木虽然涉世不深,但她面对任何事的处理方式可以说十分理性,甚至是冷血。
即便是感情之事,这种最容易让人做出错误判断的事情上也是如此。
她此前可以为了魏长天的利益去“出卖色相”,欺骗汤尘。
如今她也可以为了魏长天,与楚先平一刀两断。
这么一想,李子木当初跟汤尘说的那句“我可以为魏公子做任何事”还真不是夸张。xǐυmь.℃òm
最起码,她对魏长天确实足够忠诚。
至于这是为什么......
李子木永远都记得一副场景。
那是在中陵县衙,一间如同炼狱的门房之中。
狞笑、刑具、鲜血、兽欲......
仿佛人世间所有的恶都聚集了在了那小小的房间,折磨着她、蹂躏着她,让她对这个丑陋的世界变得恐惧、绝望、麻木。
然后,一个人出现了。
李子木今生今世都忘不了那件覆在自己身上的黑色外袍,忘不了那句“即便是死,最好也是为了些有意义的事才好”。
打那时起,李子木便找到了活下去的“意义”。
那就是不要让魏公子失望。
所以,她才会不惜一切代价的去完成魏长天交代的每一件事。
李子木从不后悔,也从未有过动摇。
因为她再清楚不过,那天拎着长刀出现在自己面前、将自己从深渊之底拉上来的不是楚先平、不是汤尘、不是其它任何人。
那个人,只是魏长天。
“......”
烛火摇晃,一只飞蛾抖着颤颤的翅膀,柔弱却又坚定的慢慢逼近火苗。
李子木突然伸手将飞蛾护在掌心,然后便再次拿起子母玉,眼神冷漠的给楚先平传去了两个字。
【我信】
......
......
三天后。
陵州,怀陵城。
虽然怀陵府被划归为大宁领土后已改为陵州,不过怀陵城的名字却没变。
而对于城中的百姓而言,不管是“怀陵府”还是“陵州”其实都没啥区别。
除了城中守军衣服的颜色变了之外,他们并未感觉到生活有什么不同。
正因如此,怀陵百姓对自己的“国别”认知也变得十分模糊。
大奉人?大宁人?
相比于以上两种身份,他们如今更习惯称呼自己为“怀陵人”。
而这也恰恰体现出了在国家灭亡之后,普通百姓对“家国”这一概念的失望和逃避。
西边又打仗了?
打呗。
东边又来军队了?
来呗。
既然曾经的大奉已经只剩魏长天施舍的一府之地,那这怀陵归属于谁还重要么?
不重要了。
所以,当今天午时,身着青甲的蜀军开始陆续进城之时,大多数百姓甚至连看都懒得看一眼。
不过他们不在乎,却不代表所有人都不在乎。
比如说早就等在城中的乾回二国的使臣,此时便迫不及待的跑到城门处,苦苦等待着魏长天的到来。
至于后者如今在哪里......
怀陵城东三百里,孤零零的马车疾驰在官道上,其后便是一望无际的西漠戈壁。
很明显,魏长天和杨柳诗这次又没跟着大军而行。
因为他们刚刚再次去杀了一只大妖。
根据悬镜司提供的情报,西漠戈壁深处藏匿着一只道行颇深的蝎妖,于是魏长天就绕路跑了一趟。
当然了,若是正常情况,想要找到这只蝎子无疑是大海捞针。
不过有日蚀珠可吸引大妖的特性在,这一切就变得简单了不少。
到达大约位置之后,杨柳诗一把日蚀珠拿出来,那大蝎子就直接狂奔过来送了人头。
而在斩杀蝎妖之后,日蚀珠中储存的道行也从五百年变成了八百年。
八百年。
这意味着杨柳诗如果现在服下日蚀珠,那她立马就会具备三品巅峰,几近二品境的实力。
从六品直接飙升到三品......只能说不愧是价值3000点的道具。
太特么变态了。
“行了,收起来吧。”
坐在疾驰的马车里,魏长天看了一眼正在捧着日蚀珠仔细端详的杨柳诗,笑着说道:“就这么个珠子,也不知道你天天在看些什么。”
“奴家喜欢还不行嘛?”
杨柳诗娇嗔一句,将日蚀珠放回锁仙石制成的小盒。
“不过公子,奴家确实觉得这日蚀珠对奴家的吸引力越来越强了。”
“是么?”
一听这个魏长天顿时来了兴趣:“强到啥程度了?”
“嗯......就是总想吃了它。”
杨柳诗红了红脸,好像感觉这种形容很傻。
而魏长天也果真被逗笑了,乐不可支道:
“哈哈哈,那以后日蚀珠可不能放在你那里了,万一有一天你忍不住真吃了咋办?”
“公子,你不是说这珠子本来就是给奴家吃的么?”
杨柳诗被嘲笑了也不恼,反而还故作鄙夷的嚷道:“怎么?公子难道是想反悔不成?”
“反悔?”
魏长天笑着打趣:“你要是舍得,那你现在就可以吃了它,我绝不拦你。”
“哼,奴家才舍不得......”
杨柳诗小声嘟囔一句,轻轻拍了拍手中石盒:“再说只要放到锁仙石里便不会想吃了。”
“那你可得小心着点,轻易别拿出来......”
魏长天笑呵呵的点点头,刚准备再嘲笑一番杨柳诗如今的样子。
不过下一刻,张三的声音却突然从车帘外传了进来。
“公子!刚刚梁将军传信,说乾回二国的使臣已经在怀陵城外等着了!”
“哦。”
魏长天应了一声,随口问道:“来了几个?”
“共有六人!”
“行,告诉梁叔,先杀三个。”
“是......啊、啊??”
“啊什么啊,照做就是。”
“是......不是,公子,那杀哪三个啊?”
“我又不认识这六人,你说杀哪三个?”
“那、那就是随便杀三个?”
“嗯,随便杀。”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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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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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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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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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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