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红的一片,只不过她不说,还真没人能认出那是荷花。
她细心的给荷包里添上棉絮,中央又放了一块银元,收住口,一个圆鼓鼓的荷包新鲜出炉。
这是她偷着做的,等到大年初一早上,她收到姜琛给她的红包时,她也羞涩的把那枚荷包拿了出来。
说实话,挺丑的,但姜琛还是面不改色的将它拿起,贴身收好,还有心情说句,“不错。”
正月十五的这天,姜琛带着她一起去看灯会,满大街的灯笼,各式各样,五彩缤纷,十分绚丽。
白梅正看得起劲儿,忽然身边多出不少穿着打扮都是极精致的大家小姐,有的还穿着洋装。
她们正朝着她的元帅搔首弄姿,白梅瞬间没了看灯的兴致,垂着头,有些闷闷的,不知不觉就走在了姜琛的身后,如同侍女一样。
前方街上又转来一群青年男女,似乎是集体出来看花灯的,被他们围在中间的是一个长相十分标致,衣着打扮也十分得体的女子。
年纪约莫在二十岁左右,她穿着一身洋装,头发也被烫成卷,显得十分知性与娴淑。
一群人正有说有笑,中间的那个女子最先注意到前方的姜琛,她一停下来,其他人也跟着停下来。
“姜琛。”女子扬了扬眉,走过来道。
白梅跟在他身后,忍不住往后缩了缩。
姜琛转身,对那女子点了点头,似乎并没有深交的意思,然而那个女子显然并不这么想。
“这么多年没见,过得怎么样?”
“不错。”
女子点了点头,笑道,“我才从国外回来,没想到一回来就遇上你了。”
姜琛继续点头,没有说话,他已经明显感觉到身后那个笨女人的怨念了,要是再不好好表现,估计今晚的抱枕又要泡汤。
“静萱你可能不知道,这位现在是我们江城这一带的总司令了。”一个男青年上前来,从他看向那个叫静萱的女子的眼神,就能知道他对这女子有想法。
“哦?”那女子眼睛稍稍一亮,再看向姜琛时又是另一副姿态了,之前是高傲,现在则放到了平等的位置。
“没想到你这些年变化这么大。”
姜琛转过头,把身后缩成鸵鸟的小女人拉出来,朝众人介绍道,“这是我夫人。”
“夫人?!”
一群人惊呆,虽然听说了姜元帅忽然一改往日不近女色的作风,带回了一个千人乐女子,但是没听说他举办婚礼啊。
那个静萱更是脸色微变,看向白梅时带着一股审视。
“我们还要往那边去,你们自行玩去吧。”姜琛一副长辈的语气道,直接揽着白梅往前走了。
“他竟然结婚了吗?”静萱喃喃着。
她身边离得近的一个女孩回应道,“没听说姜元帅结婚,不过倒是领回去一个歌伶,应该就是那个女子了吧。”
“不是说姜元帅不近女色吗?我还以为他会为我们静萱守身如玉呢。”另一位女孩开始打抱不平。
“别瞎说,我和姜元帅可没什么关系。”
“可是早先,明明你们张姜两家是订了亲的啊,虽然后来退了,但也不能否认曾经的情分啊。”
女孩的话直接令张静萱想起了曾经。
十多年前的姜家是和张家一样的大世家,两家还给两个孩子结了娃娃亲,只不过后来姜家站错了队,直接被人下绊子,生意一夜萧条,还欠下惊天赌债。
姜家没落了,两家的亲事自然截止,她出国前见到的姜琛还是个街头混混,那时候她只以曾与他结过婚约为耻,恨不能避着他走。
没想到,风水轮流转,不过几年时间,他已经是威震一方的元帅了。
白梅被姜琛揽着走出很远,她还沉浸在刚才那声夫人中,一时回不过神来。
“怎么了?吓着了?”姜琛展开身上的厚披风,将她整个人拢在怀里,一阵暖意立时袭来,还带着他身上的味道。
她回过神来,轻呼一声,“元帅……”
“嗯?”
“您,您刚才说夫人……”
“怎么,不想做我夫人?”他露出一抹笑,轻点了她的小鼻尖。
“想。”她此刻的声音十分响亮。
“想就要乖乖听话。”他搂着她继续往返回的路走去,夜风袭来,白梅却一点也不觉得冷。
过了年,姜琛又开始忙碌起来,教书的先生也回来了,白梅继续她的读书大业。
一转眼就到了阳春三月,她一直都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每天除了练字、学刺绣就是等着她的元帅回来。
外面的世道她不明白,她就像被姜琛养在院子里的金丝雀,有人羡慕着她,也有人想取代她。
然而,她被姜琛保护的很好,所有想要进元帅府的都被打发走了,想靠近姜琛的也被拧断了胳膊。
这一日,白兰忽然来了,她的脸色凝重,先是上下打量了白梅一番,见她吃好穿好,脸上还圆润了几分,就有些放心。
“有什么事吗?兰姐。”
“的确是有事情,”白兰点头,“听说南边的战事要打过来了。”
白梅迷茫,“不是有元帅吗?”
“听说南边的兵力有数万,是我们江城的两倍有余,要是真打过来,估计元帅也要暂避锋芒。”
她最近读了不少书,倒是能听懂一些了,“很危险吗?”
白兰点头,“我找你来,是想让你帮我探探元帅的口风。”
“什么口风?”
“如果元帅打算提前转移,看能不能把我们千人乐的姐妹们捎上?”
“那是一定的,我不会让姐妹们出事的。”白梅立即保证道。
“那我就放心了。”白兰凝重的脸色稍缓,又与白梅说了一会子话才离开。
当天晚上,她就把白兰让问的事情说了,姜琛略微皱了皱眉,倒是没说什么,只让她放心就是。
元帅说的话,白梅从不会怀疑,真就放下心来继续该吃吃该喝喝。
中途白兰又来过一次,白梅也把元帅的话转告给她,放心好啦,白兰又询问了些其他的,然而白梅一概不知,最终只能将信将疑的走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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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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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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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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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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