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儿你记住,无论元帅府以后会进多少女人,你都要会审时度势,至少要让元帅心里有你一分位置。”
“该争得时候争,不该争的时候不要妄想,这世道,能吃饱喝足已经是最大的幸运了。”
“要是你能为元帅生下一儿半女,也算是在这里站稳了脚跟,到时候说不准还会将你提成姨太太,至于夫人之位,还是不要肖想了,这都是那些大家小姐才能有的命运。”
白兰教导了她一下午,赶在元帅回府前,她才走,白梅要留饭她都推辞了,要在元帅府吃饭,还是算了,她怕食不下咽。
白梅是个听话的孩子,上头的姐姐们让她往东她绝不往西,性格不仅温吞还很懦弱。
这十六年,她做的最出格的事情就是昨天在舞台上与那个男人对视。
眼看天就要黑了,房间里已经亮起了灯,昏黄的光芒,将冷肃的装饰带了几分温和,这是从洋人那里弄回来的,价格十分不菲。
厨房送来了饭菜,一荤一素,肉是好肉,菜也是好菜,但她瞟了眼空着的位置,就是不想动嘴。
她巴巴的坐在桌子边,呆愣愣的,这一坐就到了该入睡的时候,也没有人来叫她。
直到快午夜,她趴在冷了的饭菜旁睡着,看完资料的姜元帅从书房里出来,准备回房就寝。
想起房间,他才想起似乎还有一个人等着自己,是个倔强又懦弱的小姑娘,抱起来软软的,尝起来甜甜的。
这么想着,姜琛就有些意动,这么晚了,不知道她睡了没。
然而,进了房间,才发现床是冷的,屋是空的,而且似乎一天都没有人待过,他不由皱眉,元帅府重兵把守,人总不会跑了。
问了值夜的士兵,他才往偏厅那边过去。
到的时候,人已经睡了,趴在桌子上,小小的缩成一团,旁边冷了的饭菜摆着,两只碗一口没动。
白梅是被人捏醒的,动作不重,捏着她脸上的软肉,时不时还拽一下。
她迷蒙的睁开眼,正对上一张冷峻的脸,他的唇角微扬,似乎在笑。
她忍不住把手伸过去,抚上他的脸,“天……天神。”
那张脸似乎不笑了,她的胆子却似乎涨大不少,双手在人家脸上一阵拉扯,“咦,怎么不笑了?”
“啪”一声,她的屁股被打了一巴掌,不太重,但是恰好能将她打醒,“元帅……”
“醒了?”他的声音低哑,带着磁性,让她忍不住偏了偏耳朵。
她点头,动了动才发现自己正跨坐在他身上,身下有个坚硬的东西正硌着她。
“不要动。”他的声音似乎更沉了,双眼微眯,闪着危险的光芒,吓得她再不敢动。
两个人就这样静静的待了会儿,她又快要睡着,下巴忍不住杵在他肩膀上,一点一点。
“你为什么不吃饭?”
他恢复冰冷的声音瞬间将她唤醒,一个激灵,险些从他身上栽下来,幸好被他及时托住了屁股。
“嗯?”
“我……我”她再次怂了,忍不住左右看去,却发现曾经护着她的那些姐妹们都不在这里。
“之前胆子不是还挺大吗?”男人掐住她的纤腰,让她与自己靠的更近了。
白梅只觉一股热气上涌,整个脸都仿佛火烧一样。
“我,我忘了。”
姜琛挑眉,还以为她会说在等自己这类的话呢。
“吃饭也能忘?”他望向摆在桌上的两只碗,原来不仅是倔强和懦弱,还是只口是心非的崽儿。
“嗯。”白梅忙点头。
“以后每天都要吃饭,不许落下,否则,可是要挨罚的。”姜琛故意压低了声音道,原本以为会有些情调,然而怀里的人直接瑟瑟发抖起来。
这种用力没用到点上的感觉,姜琛也不由无奈。
重新叫了一份饭菜来给她吃完,这才终于能抱着温香软玉入睡。
之后的日子,白梅每天过着米虫一样的生活,除了晚上陪睡的时候,她被这个男人手脚缚住,整个抱在怀里,连喘气都不舒服。
她与姜琛的关系也似乎缓缓步入正轨,有时候白天姜琛休憩在家时,还会搂着她教她认字,她还发现,只要姜琛在的时候,她永远是在他怀里。
不过她似乎很笨,一个字往往要学上数十遍才能记住,得亏姜琛十分有耐心,一遍遍不厌其烦的教她。
学了一天,她才学会四个字,白梅,姜琛,虽然在纸上写的七扭八歪,但她还是很开心,晚上睡觉时都抱着姜琛写给她的字帖不放。
有时候姜琛不在,她就一整天的练字,模仿着他写给她的字帖,一遍又一遍,虽然每一次的字被她一仿就会变的不堪入目,但是每到第二天,她写的所有纸张都会被清理掉。
时间一转眼就入了秋,听说南方又起了战事,姜琛也忙了起来,她从每天半夜醒来见他,到隔一天一见,再到三五天见一次。
她忽然不想这样无所事事了,她开始更努力的识字,学习,姜琛偶尔见她努力,还专门给她请了教书先生。
本来以为,元帅府会像白兰所说,会进来许多个女子,就像她在千人乐一样,有无数姐妹在那里。
然而,自从她入府,到现在都没有见到元帅府有第二个女人,起初白梅是疑惑,后来又忽然有些窃喜。ωωω.χΙυΜЬ.Cǒm
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觉得高兴,听姐妹们说,越有钱地位越高的人家里女人越多,什么姨太太的一群。
按说元帅该更多女人才对,可是现在只有她一个。
她的好心情一直持续了好久,每天跟着先生学字都十分带劲儿,直到一天夜里,她被一阵冷意惊醒。
恍惚间,一个黑影站在她床边,将她吓得差点跳起来。
不过很快她被一个冰冷的大手按下,“吓着你了?”
是元帅,她心里一喜,热乎乎的小手直接抓住男人冰凉的大手,软糯糯的回应,“没有。”
他想把手抽回来,但是又舍不得女人柔软温暖的触感,最终没有动。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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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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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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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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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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