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看了一眼红昭,想了想,“我跟你回季家,就能娶茉莉吗?”
“额……”季老爷子被问住了,他看向红昭,希望她能帮个腔。
红昭自然会意,也乐意卖这老头一个面子,毕竟好不容易找回琅烨这个孙子嘛。
“琅烨,你想娶我就要挣很大很大的军功回来,然后用你整个季家做陪嫁,到时候我爷爷应该会答应你嫁过来。”
红昭拍了拍他的肩膀,点头道。
一旁的白老爷子直接笑的牙不见眼,不愧是他白家的女儿,绝不吃亏,哈哈,季老头的脸都黑了。
“好,我一定会做到。”琅烨保证着,周身的气势顿时如同苏醒的雄狮。
不管怎么说,起码目的达到了,季老爷子那不苟言笑的脸也忍不住缓和下来。
然而,回到家听到警卫员向他汇报的消息之后,季老爷子又冷下脸来。
他这个儿媳妇啊,本来如果她一直安安分分,他是不介意给她一些脸面的。
哪怕她曾经暗中做了不知多少错事,他都不介意帮她擦屁股,要不然就凭她一个女人,如何能耍的白家团团转?
可是她现在竟然想打起他亲孙子的主意,呵,那就不要怪他心狠手辣。
半个月后,季家忽然传来消息,季家儿媳齐爱珍思夫成疾,竟然得了失心疯,被送到精神病院疗养。
对此,齐家连个p都不敢放,反而更要夹紧尾巴做人。
毕竟他们曾经想要算计的那些早已足够白季两家把他们瓜分了,连借口都不用找的。
很快,琅烨被正式接回季家,认祖归宗,而且季老爷子为了防止有些人捕风捉影,诋毁琅烨,直接当众展示了dna鉴定证明。
这下子,再没有人敢多说什么,尤其是亲眼见过琅烨的人,都有预感,季家还要继续风光下去,至少再续五十年。
事实也是如此,琅烨被送入军中后,很快就展示出了他惊人的领导能力与指挥天赋。
不仅如此,他在每一次任务中都能完成的非常出色,军功更是如同不要钱似的,不断的往上走。
而白家,也在齐爱珍被送到精神病院后,成功查到了白家老大被害的真相。
当然这其中也有季老爷子故意放出漏洞的缘故,伴随着一批官员的落马,齐家在这次风雨飘摇中正式分崩离析。
对于帮忙善后的季家,白老爷子不是不怨的,中间有很长一段时间都不许琅烨进门,因为琅烨代表了季家。
对此,红昭也不能说什么。
而琅烨每次被挡回去后,对季老爷子都没什么好脸色,把季老爷子弄的那个气啊。
你还没过门呢,就开始胳膊肘往外拐了,等入赘过去还得了?
不过终归是爷孙,琅烨每次挣回军功最开心的就是他了。其次就是白老爷子,你问为什么,因为琅烨以后是要入赘白家的,那就是白家的半个儿子,他好白家当然高兴了。
因为琅烨常年在军中,红昭也懒得在家待着,带了一些警卫员就回了n城。
她还有债要讨。
王家堡如今已经大不一样了,修了路后,交通便利,孩子们都可以往山下上学了。
而且,他们也不再拘泥于种地,有的也开始学着做些小生意,比如说曾经红昭和琅烨带着他们学会的烧砖。
红昭在村中修了一座祠堂,里面将所有曾经在这个村子遇难的人都记录在册,并立了一个个牌位。
这其中她还为白茉莉立了一个牌位,这令村子里的那群男人更加惶恐。
王霸子曾经悄悄问过她,为什么要给自己立牌,那不是咒自己早死吗?
红昭笑了,她已经死过一回了,如何不能给自己立牌?
每逢节日,红昭都要他们回来祭拜这些逝去的人,也没有人敢反驳,这样坚持着坚持着,渐渐地竟然成了习惯,一代又一代的传了下去。
红昭起初每年会在王家堡待上一段时日,然后再回白家待一段时间。
她亲眼看着,王家堡的人从懒散到勤快,从凶恶到善良,从愚昧无知到崇尚知识。
他们修了很多路,不仅仅是王家堡到城镇的路,还有附近许多个山头的路。
他们不仅修了路,还按照红昭的要求,守护着那几座大山,守护着那里的一草一木。
直到几十年后,由于工业的发展导致许多大山的生态平衡被破坏时,n城附近的山仍旧好好的。
他们申请了野生动物保护区,甚至成为了守山护林人。
王家堡也从一个村子发展成了一个镇,那个祠堂一直被供奉着,他们的子孙一代又一代,不忘初衷,守护着这片山。
红昭和琅烨终于结了婚,在白季两家的见证下,喜结连理,相依相伴。
红昭也不再去n城了,直到有一天,传来一个消息,王霸子患重病马上就要不行了。
他唯一的愿望就是临死前再见红昭一面,这个被病魔折磨的骨瘦嶙峋的男人,如今已经六十多岁,一生未婚。
见到红昭时,他还带着氧气罩,努力张着嘴,他说,“对不起。”
跟他一批的那群男人也都来了,如今各个都是满头花发,他们没想到,最先走的竟然是王霸子,他们曾经的头儿。
“我们赎了一辈子罪,虽然我们越过越好,可是我们却越活越不踏实。”
“曾经做过的一切,都如同魔障一般,日日缠着我们,我们知道,那是我们欠下的债。”
“我们愿意还,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还清,只希望……罪不及下一代。”
病房外的新一代年轻人忍不住落下泪来,这是他们的父辈总是唠叨的一句话,他们说,他们有罪。
他们说,希望子孙能秉承善意而活。
王霸子终归去了,红昭和琅烨回了京都,此生再没回去过。
这一世,琅烨成了元帅后,直接申请卸任,陪着红昭一直活到七十岁。
他们白发苍苍,皱纹丛生,却始终相依相伴,被社会称作楷模夫妻。
不过直到红昭离开这个世界,都没有魔族出现,这让红昭忍不住想起了尧兮。
琇書網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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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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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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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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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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