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哪里变了?”
“变得更漂亮,更美了。”是那种有了灵动的美,鹤儿不知道该怎么描述。
“这么说,姑姑以前不美喽。”
“以前也美,但是,”鹤儿想了想,“像个老太太。”
红昭嘴角忍不住抽了抽,美的像个老太太?这比喻不大妥当吧。
“不是外在,是指内心。”鹤儿连忙道,指了指心脏的位置。
内心美的像个老太太?是说她慈祥吗?红昭有些接受不能。
觉得自己解释的还是不够准确,鹤儿四处看了看,终于想到一个好的参照对象,“就跟神尊一样,神尊像个老爷爷,姑姑像个老太太。”
“神尊多年轻啊,哪里像老爷爷了。”红昭摇头,不能接受他的比喻,不过童言无忌嘛,她不甚在意。
“也对,神尊当爷爷都显得年轻了。”鹤儿嘀咕着,忽然灵光一现,“啊,我想到了,姑姑,我指的是你跟神尊的性格像。”
“好,好,姑姑知道了。”红昭摸着小童子的头,陪他玩闹了好一会儿。
红昭再次前往下一个世界,这是一个古代武侠世界,皇权在这里并不显威,追求武道,成为大多数家族子弟的向往。
各种教派兴起,争夺各种资源,一直到每十年举办一次的武林大会召开,新一届武林盟主被一个据传有天纵之资的英年才俊获得,他叫濮啸天,之后这个世界才消停了下来。琇書網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这个新武林盟主出现的地方那就是一片汪洋大海,所过之处,群蝶乱舞,一大批女子追随其后。
什么魔教的圣女,崆峒派的小师妹,峨眉派的姐妹花,王朝的公主,西域的舞娘等等一堆。
这就是典型的种马,见一个爱一个,连隔壁家的小花都不放过,关键是个大教派还都支持他,任由自己门派中的女子扒上去争风吃醋。
这过程当然不是一帆风顺的,有教派中的男弟子气不过,你不能是个漂亮姑娘就勾搭啊,也给别的兄弟留条活路啊,你身边都那么多姑娘了。
然后就上去找其单挑,然而都被惨虐,打也打不过,还被自己心仪的小师妹大师姐啊啥的讨厌了。
真可怜。
红昭的这个身体名叫风三娘,没别的意思,就是家里姐妹几个排行老三,就叫风三娘。
有小白可能问了,那她大姐叫风大娘吗?当然不是,大姐叫风娇娘,人称大娘子。
二姐风媚娘,人称风二娘。
到红昭这里往下几个姐妹都没有来及起名字,父亲就过世了。
她们七个姐妹,除了大姐二姐,剩下的都按排行称呼,叫着叫着这就是她的名字了。
后来又过几年,母亲也去了,大姐二姐都已嫁了人,风三娘不想这么早嫁人,就留在家里照顾剩下的几个妹妹。
她很善良,像个母亲一样把几个妹妹养到她们嫁了人,风三娘已经二十八九了,早过了嫁人的年纪。
但是她样貌好,带着一股成熟风味,身段又好,最普通的衣服穿在她身上都显得美艳性感,走起路来,那水蛇腰自然扭动,勾着城里不少男人的心。
然而她几个姐妹嫁得好,夫家不是城里的富豪就是县尉,太守。
姐妹们都感念她的牺牲,每每提起此事都哭得梨花带雨,督促着她们的夫君帮着多照看自己的姐妹,可不能让人欺负了她。
因此,这座百花城还真没有人敢找风三娘的麻烦,偶尔有两个不长眼的找人来提亲也都被打了出去。
不看看自己是什么货色,吃喝嫖赌样样俱全,连个正经行当都没有,关键还想让三娘给他当小老婆,呸,吃了熊心豹子胆!
这是她大姐风娇娘的原话。
由此可见,风三娘虽然牺牲了自己的婚姻,但是也过得很幸福的。她自食其力,开了个酒馆,叫清风酒馆,名字是二姐起的,牌匾是当太守的妹夫亲自题的。
酒馆内的布置也是几个姐妹帮着做的,一进门是一扇绣着青竹的大屏风,上书【竹引清风】四个大字,这是她幺妹的作品,因为风三娘卖的酒水正是竹酒。
酒馆三面含窗,用青色布幔当窗帘,上绣青竹,端的是典雅清丽。
大堂的一侧是收银的柜台,离门口不远。
除此之外就是一方方小矮几,地上铺着藤席,上摆蒲团,冬天则铺上厚厚的毛皮地毯,这酒馆下面建有地龙,人们席地而坐,温上一壶酒,看窗外雪花飘飘,也是百花城一景了。
风三娘的酒馆口碑很好,一传十十传百,后来还有江湖人士慕名前来的。尤其是百花城有名的百花节时,酒馆更是日日爆满,座无虚席。
害怕自家姐妹劳累,一众姐妹特意拨了几个乖巧伶俐的下人过去当掌柜小二使唤,风三娘除了酿酿酒,还真是清闲的不得了。
直到有一日,风三娘闲来无事,就来自家酒馆坐堂,却不想这一坐给她招来了杀身之祸。
此时正是百花节,百花城的人流量最大的时候。
如今最年轻的武林盟主也带着他那一堆莺莺燕燕来到了百花城,听闻风三娘的酒馆如此出名,就有了前往一观的念头。
一大群人浩浩荡荡过去,恰好碰上了前来坐堂的风三娘,濮啸天见猎心喜,几次三番借品酒之名前来找她。
说这酒馆布置的真是别具一格,姑娘真是才艺双全。
风三娘淡定回应,都是姐妹的功劳。
听说三娘还有姐妹,他那双色眼更亮了。
“不知姑娘有几个姐妹,可有婚配?”
风三娘开始就觉得这人不是什么好货,身边跟着一大群争妍斗艳的女子不说,还想来调戏她,此时听见他又想打自己姐妹的主意,心里更厌恶了。
“不劳公子挂心,家中姐妹均已嫁人。”
濮啸天早就听百花城里传闻风三娘还没结婚,因此不再关注三娘的那些姐妹,一心对着三娘一阵夸,时不时还能蹦出几句诗来。
然而三娘对他是厌烦到了极点,让掌柜继续坐堂之后,她托辞身体不适走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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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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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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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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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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