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世家闲妻>第三十七章 赌坊
  安然不愧是纨绔中的纨绔,这种阵势他是见得多了,所以也不急不躁,反而有礼的揖了揖,然后笑道:“这位兄台所谓愿赌服输,便不是我们不给你赌的机会,而是你身上都已经输光了,拿什么跟我们赌。别说欠账,本爷不赊账。在下还有事要先带着这名小娘子走了,后会有期。”

  说着便带着唐沫一同离开了这个赌坊。

  京城里的赌坊大多都是有执照的,来的都是非富即贵,就算也有些不三不四的人,只要输了能付钱就行。但是要闹事的话他们也定不会饶恕。

  毕竟京城之中达官贵人太多了。

  而且这本来就是瘦小的男子没理,所以赌坊里的人受了佣金之后,也任由唐沫和安然两人出入。

  瘦小的男子虽气可是也明白这个道理的,只是有些懊恼当时自己不该一时贪图美色把自己身上的银两都给输光了。

  出了赌坊上了马车之后,唐沫把银票拿出来数了数不多不少正好三千两银票,这么一大笔数目,想来刚才那个冤大头家中也是极有钱的。

  唐沫又数了数拿了一千两递到安然眼前,笑道;“给,这是给你的酬劳。”

  这下倒是让安然一怔他倒是没想到这个女人竟然还会给他钱,却也不客气的接了过来,然后数都不数全部都放进了衣袖之中。

  “回去之后万万不能和我爹说。”

  其实这中间安然也有些害怕,要是真的输了的话,唐沫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脱衣的话,别说是唐沫以后不能做人了,就是自己的也丢尽了脸面。琇書蛧

  这下安然倒是有了和唐沫两人是一体的概念了。

  所谓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大概就是这个道理吧。

  他再纨绔也是念过几年书的,考上了秀才的。只是秀才之后就再也没有任何的进展。

  安大老爷急呀,自己两个儿子都是有出息的,偏偏这个小儿子被宠的从一个天生的天才变成了混世魔王。

  据说当初安然年幼之时也是个极聪明的人,不过七岁就考上了秀才。可是正是他考上秀才的那一年安大老爷正好到外面上任,没有在家中管束自己的这个小儿子。

  陶氏和安老太太安然聪明懂事又会哄人开心,所以也就极其的疼爱他。

  所谓出名太早也会太自负,安然就是这么样一个人。

  他出名太早了又被人捧在手心里宠爱着,自然就有些自以为是了,又没有一个人管束,渐渐地那些课业就跟不上了。跟不上了再努力便是了。可是他偏偏就是一头扎进纨绔子弟的队伍之中,每天不再念书以为自己真的是天才,就这样玩了三年,再去考试时便是一塌糊涂。

  自此他便扔了学业,专心当一个全职的纨绔。每天吃喝玩乐斗蛐蛐赛狗等和一群纨绔做纨绔该做的事情。

  等到陶氏和安老太太反应过来时已经太晚了,安然已经跟那群纨绔混的比纨绔还纨绔了。陶氏和安老太太也有心无力,最后也就任由着他玩了,只要不闹大就成了。

  从安然把白荷带到安老太太的寿宴面前之时,安然倒是还是中规中矩,玩归玩倒是也懂得分寸些。却没想到遇到了白荷之后便变了样了,竟然使出浑身解数一定要娶了白荷这个青楼女子。

  这样才有了之前的那些事儿。

  这些也是唐沫从安然身边的长安那儿听来的话,最终唐沫得出一个结论,出名不宜太早,原本一个聪明有未来的青年最后就变成了这幅模样。

  当然,这也不是针对所有的人。如果那时安大老爷在身边能够再好好管束安然的话,如果陶氏和安老太太不那么宠着他,惯着他的话,那么或许结果就不一样了。

  这些事儿都只是如果,现在安然已经变成这幅模样了,他们想要挽救也没办法了。所幸安然除了做了硬要娶青楼女子白荷这件事之外,倒是没有做过其他出格的事。

  要是说还有的话,那么也只能算是今天了。

  所以唐沫自然是很明事理的点头笑道:“那是自然。”

  反正唐沫也得了不少的银子,怎么会自己打自己的嘴巴把这件事告诉安大老爷呢。

  今儿一天安然想要吓唬唐沫给他一点教训,唐沫没有吓唬成,倒是自己被唐沫吓了吓。

  只是安然也没多想,只想着唐沫毕竟早年丧母,黄氏也不怎么惯他,唐大老爷也没空理她,所以也把唐沫的性子玩野了吧。

  “赢了那么多银两,这一半也有你的功劳,之前听人说京城最好的酒楼虽然是春满堂,但是最好吃的地方确实城南的一个小摊做的红烧羊肉不错,我们一起去尝尝如何?”

  所谓要品尝一个地方的风味小吃都是从地摊开始,古代的地摊不比现代的都是什么地沟油呀,苏丹红呀等等。都是全天然的,味道也不比大酒楼的差。

  所以唐沫倒是挺想去尝尝的。

  安然游走的都是大酒楼和青楼之间,倒是没有在小摊上吃过东西。又看时辰尚早所以也想去试试,只是又觉得唐沫也有些太小气了些。

  “你今儿统共赢了三千两银子,就请我去吃几百贯钱的红烧羊肉,是否有些太小气了些。”

  闻言唐沫想了想觉得确实有些小气了些,又想起了他平日里的爱好,便又担保道:“过段时间若是寻了个机会,我必定请去你京城最好的青楼请了那儿的姐儿陪你喝酒。”

  这句话让安然的嘴角微微抽了抽,从来没有听说过一个那个妻子竟然请自己的丈夫去青楼喝花酒的。

  唐沫想了想又道:“只是到时候也要带我去瞧瞧。”

  她从现代来到古代,自然要一赏古代的各个风俗了,这样才不枉穿越了一回。

  只是她没想到这句话倒让安然更加的惊愕和好奇的打量着眼前自己这名所谓名门闺秀的妻子。

  唐沫见他这幅模样又想着自己毕竟是大家闺秀,这样贸然提出要去青楼瞧瞧是有些不妥,所以便语带哀怨道:“我自小就被锁在深闺大院之中,虽是嫁给了你,可是你心中却始终只有那白荷一人。所以我倒想去看看青楼是怎么样的一个地方,倒让你们这般的喜欢。”

  这样的借口虽然有些勉强,但是到底还是过的去。

  安然也觉得唐沫这么说才是对的,毕竟唐沫是他明媒正娶的妻子,而自己又不待见他,偏偏却只宠爱着一个青楼女子,怎么会让人不嫉妒呢。

  “只是你是个女儿身……”

  “换成男儿装不就可以了。”

  看来有希望了,唐沫的眼中闪过一丝欢喜的神情。

  有人带着她一起去青楼逛,总比他自己一个人去的强吧。免得被人宰了都不知道。

  几番谈下来安然才终于点头答应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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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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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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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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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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