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抗战铁血路:八千里路铁与血>113. 军人就得要有军人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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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时期的国家,虽然内忧外患,但毕竟也是在困境中的黄金十年发展时期,各方面的实力飞速增长着,包括很重要的经济基础。水印广告测试水印广告测试

  所以,三狗他们的军校的装备供应,也算是很不错的,三狗进校后领到了黄绿色军衣、距膝约一拳的短军裤、棉布内衣各两套,布鞋、草鞋、皮鞋各一,皮带、绑腿一副,军帽一顶。

  十月份也有点秋寒了,一起发了长衣长裤、长袜各两套,还有白色衬衣两件,秋季军装都是呢料的。

  比较特别的是,军装领内钉有白领布,黄绿色的领口内露出一丝白领,显得格外整洁美观。

  第二天,丁队长集合大家后,没有急着拉出去训练,而是讲军容风纪,把长的最帅的成世杰给拉出列,给大家做示范。

  成世杰是山东人,高大威猛的山东汉子,来自税警总队,税警总队明面上是正规军队,但人家是最富裕的。

  最富裕的部队,肯定是装备齐全,啥都有,不说在其他部队里当宝贝使用的水冷式重机枪,在这里稀松平常。

  居然还有欧立根防空机炮,维克斯两栖战车,甚至还配备有卡登罗伊德超轻型坦克。这样的豪华配置,在当年,连嫡系部队都不敢想。

  这个超级暴发户式的部队,自然工资也高,挑人也是跟挑姑爷女婿一样,按着仪仗队的标准去挑的,所以,像成世杰这样的兵在山东杂牌部队里,就被税警总队挑走了。

  首先是军帽的戴法,成世杰人高,丁队长即使也是北方的保定人,人也不矮,但手去够成世杰的帽子也有点费力。

  成世杰乖巧的小弯了弯腰,让丁队长去够,这态度,明显的比昨天好多了,丁队长也不客气,按着成世杰的头,跟大家讲了起来,看得大家想笑又不能笑。

  丁队长给成世杰带上一顶大檐帽(军礼帽),说:“戴大檐帽时候,帽檐前缘与眉同高,松紧带不使用时候,不得露出帽外。”

  换了顶普通的作训帽子,帽口下缘离眉一指位置;帽子外面加上钢盔,或直接戴钢盔,也是一样,只是戴钢盔时候,尽量要系上固定带子。

  不管什么帽子,都不准跟痞子一样反着戴;另外,如果进入室内,需取下帽子,必须用左手把帽子前沿超前端平,如果手要拿东西,可以把帽子夹在左腋下,或是放在挎包里,不能乱丢,在宿舍里也是一样,有专门放帽子的架子或柜子。

  成世杰被丁队长按着,一直半小弯着腰,一会就满头大汗了,大家幸灾乐祸的笑他,陈队也就换了个笑的最猛的唐成亮出来,替成世杰下去。

  这个唐成亮是湖北武汉人,在13军89师,属于中央军嫡系部队(原来的教导3师改编),尽管他们的汤恩博长官自己邋里邋遢的,但对下属的衣着可是要求很严格。

  所以唐成亮也是一身光鲜的,丁队长很满意他的衣着,解开唐成亮的风领口,给大家讲解,里面的衬衫和外衣穿着。

  这个衬衣内衣下摆必须扎进裤腰里去,不得外露,衣领不得高于外衣领,领口扣子必须扣上,领钩也要扣上,腰间扎的皮带不能松垮。

  外衣外面不能穿披便服,不得披着外衣、敞怀、挽袖、卷裤脚等不雅现象;平时作训时候穿草鞋,礼宾时候穿皮鞋,皮鞋要刷干净。

  平时的布鞋凉鞋以黑色、棕色为主,包括洗澡时候的拖鞋,不得有其他鲜艳的颜色;平时不得赤脚,和赤脚穿有鞋帮的鞋子。Χiυmъ.cοΜ

  讲完后,丁队长又拉了个白净的杜秉文出来,杜秉文戴着个眼睛,很斯文的样子,是南京本地人,没想到的是,是警卫军88师的,真的是人不可貌相。

  丁队长掰着杜秉文的头说:“我们军人,是要有军人的仪容,第一,你看这头发,要光头,以后可以留一点头发。”

  看着杜秉文取下帽子白花花脑袋,丁队长赶紧给戴上了帽子,在太阳底下,晃眼睛。接着讲解下去。

  我们军人,不能留长发、大鬓角、胡须,头发不能露出帽子外面,为的是什么?除了严肃的仪容外,更主要是在战场上,如果头部受伤了,没有头发比长头发更好处理伤口。

  “杜秉文,立正!”丁队长突然一声断喝。

  “是,长官。”杜秉文条件反射的一个直腰,啪的一声,双脚一碰,一个标准的立正就出来了,果然是警卫军出来的,不能光看人家文静样子。

  丁队长满意的点点头,说:“我们军人,必须举止端正,站有站相,坐有坐相;不得袖手,兜裤兜,天气再冷,也不能。”

  “不得边走边吃东西、吸烟、勾肩搭背、嬉笑打闹,出去更是要遵守社会公德,树立军人形象,你在外面,不单单是你自己的形象,更是代表了全军官兵的形象,更是要注意。听到没有?”

  “听到了。”全体吼道。

  “我们军人,必须严以律己,不得酗酒、赌博、打架斗殴,不得出入酒红灯绿的地方,我们校内,有宪兵随时检查大家的军容风纪,在外面也有宪兵,一旦抓住,从严处理,知道了吗?”

  “知道了。”全体吼道。

  “好,解散,十分钟后集合,吃饭。”

  吃饭前要集合,排着队唱着校歌军歌进入食堂,三狗还不会唱全,也只得滥竽充数张张嘴巴,跟着唱几句。

  在值星班长的一声令下,大家按每个方桌八人坐下,一声“开动”后,大家拿起碗筷,开始吃饭,十分钟为限,十分钟一过,值星班长一声令下,全部站起来,不得再多吃一口。

  平日三餐,早餐主要有稀饭和馒头酱菜等;早上稀饭烫嘴巴,大家只得使劲吹着碗面,一边哗哗啦啦的吸着滚烫的稀饭,一边啃几口馒头,偶尔夹点咸菜调味。

  午饭和晚餐主食主要是米饭,也有照顾北方人的面条馒头,菜一般是萝卜、豆芽、白菜、土豆等。

  偶尔也有点猪肉,一般是定量一人一块在盘子里,夹了一块,不能再夹了,不然得有一个人没得吃了,不过这种情况基本没有,因为大家一上来就是先夹肉的,太馋人了。

  食堂每隔一段时间,比如有节假日重要纪念日时候,会杀一头自己养的猪,给大家打一次牙祭,那个时候,每人会分到一两大块的肥猪肉,只吃的嘴巴里满是油,过瘾。

  菜盆饭碗都是搪瓷的,每人专用的,用后自己去洗刷干净,将碗口向下重叠放在菜盆里置大厅桌上,既卫生又整齐。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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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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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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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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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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