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达仰躺在街头,眯瞪着冬日的太阳,满眼迷糊的,感觉自己都快飞起来了,这可能就是人要死了,升天的感觉吧。
胜达坦然的以求速死,像只蚂蚁一样,无声无息的死去,无人知晓无人关注;这样,留在尘世间的种种不舍、种种悔恨、种种无奈……就会烟消云散了,就会一了百了了。
这人呐,命不该绝,就怎么都死不了,有个老乞丐救了他,在路边找了一些野草,权当是草药吧,揉烂和水给胜达灌了下去,这玩意,居然能治病,而且还能治好。
这年头年尾的,比较容易讨饭,时不时会有点好饭菜,老乞丐讨来饭,就匀点胜达,就这样,过了个把月时间。
胜达全部康复后,看着老乞丐都尚如此,蝼蚁尚且偷生,何况他一个青壮年,却这样荒废人生,不由得羞愧,我正年轻,人生刚开始,前头有太多的事情等着我去做了。
于是,胜达磕头谢过老乞丐,振发精神,再次出发,回到了河口镇,找回了那帮挑夫兄弟们。
在这之前,明面上,官府为年底结案应付上级,已经抓了个替死鬼,结了他们的那个案子,但暗地里,也是没有放过他们的,因为有死者的家庭背景不错,自己出经费,坚持要官府逮住真凶,已经抓了二个挑夫走了。
这样,他们那帮挑夫等于就没办法找正常的工作了,有的就改姓换名的,流落到外地去,再也不回家了,而剩下的七八个人,要么家有老小等着米下锅,要么就文盲,出去两眼一抹黑,连官话都不会说,怎么去得去,出去等于饿死。
就这样,胜达偷偷把大家会齐,坐下来商量着这出路,商量个半天都没有什么眉目,也是了,要有出路早就找到了,还等快一年的光景了。
实在没办法,人要吃饭啊不能饿死啊,只能逼上梁山了,大伙在胜达的策划下,晚上蒙面溜进一家富豪家里,抢了一把金银钱财出来,分了后,大家不愿意散开,那就继续干吧。
于是大家就认头脑活泛手脚敏捷的胜达为老大,开始打家劫舍的行当,羊毛不能在一个地方薅,不然会被官府和本地黑社会盯上的,就开始流窜作案,没有规律的东窜西走。
干这一行的,都不愿意被人认出真人,胜达就留起了大胡子,对外叫潘大胡子,其他的手下都各自有各自的外号,还有假名,不会以真名示众,以免惹来不必要的麻烦。
盗亦有道,胜达定了规矩,第一,做事时候不能出人命,能不伤人就尽量不伤人,只图财。
第二,干活时不能动女人的邪念,也就是不能强奸民女,想女人就自己花钱去找青楼女子、去包养都可以。
第三,就是不能对任何外人说出他们的秘密和案底,否则按背叛之罪,直接除命除名。m.χIùmЬ.CǒM
其实,这些规矩也是正常的,大家都不愿意因为伤人和强奸民女,引起官府注意,能低调就尽量低调。
为了每次快速的解决问题,胜达他们花钱请了拳师,来学功夫;也去黑市买了些短枪子弹,至于短刀匕首的,随便找个铁匠铺就能搞定。
就这样过了几年,实力大增的胜达,再也按捺不住去找静慧的念头,在本地打听个人,那还不是件稀松平常的简单事,很快就知道了静慧嫁在哪里,家里有什么人,附近有什么藏匿之处等。
直接去抢人太明显了,就装成山贼去抢钱粮,再顺便带着人质走,人家就不会怀疑了,主要是胜达给静慧考虑了后路,万一说不动静慧,静慧还能回去生活,不然会败了她的名声。
就这样,有了上门抢劫抢人的事情发生在瓦村了;以前要有土匪也只是在晚上,白天很少有,村里几个宗族也联合起来组织了人马巡逻,基本是安全的,没想到这次被混了进来。
当时,明诚妈还在卧室里做女红,做些给要出生的孩子穿的小棉袄什么的,这突然有土匪来了,赶紧操起一把短刀藏在衣袋里,平常在房间里藏着防身之用的。
这样就有了在山上土匪窝里,拿出短刀“威胁”潘大胡子的事了,等外面有骚动潘大胡子冲出去后,明诚妈全身一松,双腿支持不住,软下来一个屁股墩的坐在床沿上,**不离十的猜到,肯定明诚爹来了。
当听到明诚爹的声音,确认了是他来了,明诚妈紧张得喘不过气来,要知道人家土匪都是有刀有枪的,随时杀人的啊,你就这样傻乎乎的追了上来啊,天收的,不要命了。
由于过度紧张,估计引起了宫缩,本来孩子就在这几天要出来了,经这一闹腾,肚子剧痛起来,疼得明诚妈都没办法叫出声音来,差点背过气去了,一口气上不上,差点憋死了。
明诚妈顾不上疼,用最后的力气让自己靠在床头上,双手撑着腰,仰头伸直脖子,才算把那口气给喘了上来,才发现胯下衣裤都湿了,羊水破了,这孩子真会找时间,要在这里出生了。
好在是第二胎了,有经验了,明诚妈褪下裤子,孕妇的裤子都很松垮,容易脱;尽管疼的全身冒大汗,明诚妈一口咬住被子角,专心用力往下生,谢天谢地,还真顺利,没一会就生了下来了。
明诚妈抠出孩子嘴巴里的羊水和浓痰,孩子一口气吸进肺里,“哇”的大声哭了出来。看见孩子没事了,才拿着短刀,就着蜡烛火上烧,消毒,然后割断脐带,撕了块床单,包扎起来。
最后把孩子擦拭干净,裹上棉被,自己整理好衣服,乡亲们就进来了,为了防止刚生孩子脑袋进风,明诚妈坐在躺椅上,乡亲再用一床被子把明诚妈全身包了起来,头上更是包了个严严实实,只留个口子呼吸,孩子让另一个人抱着,一起回去。
从此以后,很令人不解的是,瓦村再也没有受到匪患了,听说那股土匪经常还在周边一带溜达,但就是没有再来瓦村里了。
或许别人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但是明诚妈,心明如镜,她知道是怎么回事,但这事也只是猜测而已,更不能说出来的,这样的事情就连同往事一样,烂在自己的肚子里吧,最后再烂在棺材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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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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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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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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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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