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抗战铁血路:八千里路铁与血>7. “偷”的区别
  乡下村里,小孩子家家的偷拿点房屋外面的东西,都不会叫“偷”,大人们也比较宽容,大都是会喊道:“莫拿太多啰,太多吃不完浪费;小心点啊,别糟蹋了庄稼。”

  碰上脾气不好嘴巴臭的,也最多是骂骂咧咧几句,把人骂走了就算了,很少会像抓贼一样要抓住孩子;也很少会去告孩子家长,因为一告,那就不得了,孩子就要遭殃了。

  养不教父之过,孩子偷了人家的东西,那还了得,基本上每个父母会把自己孩子打得哇哇叫的。

  作为父母,最怕孩子偷拿东西习惯了,长大后成为惯偷,偷到班房(监狱)里去,那这个孩子就白养了,还不如趁现在能教的住,狠狠的管教。

  一个出于教育的考虑,一个是出于家长面子的考虑,一般就抓住孩子打,打得孩子鬼哭狼嚎的,当然,不会像打仇人那样狠打,主要是打屁股,屁股肉多,一下子打不伤人。

  孩子小,大人就抓住扒了屁股上裤子,用巴掌打,打得山响,孩子哭得也山响,直到孩子求饶保证下次不敢了,才住手。

  大一点的孩子,照样扒了屁股上的裤子,拿鸡毛掸子、蒲扇柄子、竹尾梢子等顺手又不伤筋动骨的东西,对着屁股开抽,也是要打得孩子求爷爷告奶奶认错的才住手。

  如果在外面,实在是没有这些“刑具”伺候的话,就脱下布鞋子,用鞋底来抽孩子的屁股,那抽的孩子,跟杀猪一样叫;三狗和村里孩子一样,小时候没被少抽过。

  当然,吃五谷米养百种人,大人也有偷东西的,村里有个男的,自己的孩子都满地跑打酱油了,他还是喜欢去偷人家地里的蔬果。

  这家伙经常肩挑一个锄头,一头挂着个簸箕,慢田野的到处乱转,不是自家田地,也去,下午傍晚先瞄好哪家地里有什么好东西,就记着。

  第二天凌晨天刚亮,就拿着锄头挑着簸箕出去,到昨天瞄好的地方,顺手摘了人家地里的蔬果,等村里人醒来出门时候,他已经回到家了。

  还有一个女家(女人),也经常手挽个“两头茅”(一种竹编的大菜篮子),到田野里拽猪草,也是老摘人家的蔬果,放在篮子底下,上面盖着猪草,提回家。

  这些小动作,其实村里人大部分都知道,也有当场逮住的,只是都是一辈子相见的村人,不好破他/她的面子,私下还了东西就算了,不会揪着不放的;也正因为有人看见抓到过,所以这些事才会传出来。

  进屋里偷东西,那性质就不一样了,就严重了,那才是真正的贼了,村里人也有,干这种活的一般是中青年男子。

  不过兔子不吃窝边草,这些贼很少偷本村人,因为这个一旦被抓住了,在村里一辈子都抬不起头了。

  也听说有人去别地偷东西,被抓到打个半死的,乡下村里人,哪有什么法律观念的,只要抓住贼,谁都可以上去打几下出气,因为大部分人自己丢过或被偷过东西,哪个不恨这些个偷东西的贼。

  墟场(集市)上就经常抓到贼,失主也不报官,因为大家都知道报官没个球用,以前报过,抓去了关几天又出来了,身上毫毛都没断一根,出来继续做贼。

  现在抓住了贼,宁愿不报官,自己来处理,直接把贼绑在大路边的树干上,任路人打骂,那贼把头低得死死的,生怕让本村的人看见。

  头还低着啊?就把他头拿绳子绑住,往上拉着系在树丫上;更有甚者,还拿墨水往贼脸上涂写,写个“贼”字什么的。

  狗日的,都敢做贼了,还怕什么被人知道你是谁,就是要让所有人知道你是谁;有的不解气的,就在路边不停问路人,认不认识这人?认不认识?有谁知道?是哪村的?

  其实很多就是认识的,也不会告诉人家的,保住人家一张面子;但也有平时不对付(有矛盾)的,就会转头偷偷跟人说了,这个人他是谁,是哪个村的。

  如果知道这个贼是谁后,失主就开始大力宣扬,见到个路人,就大声说这是某某地方的某某某,甚至把贼的名字地址写在纸上,贴在贼身上,给大家看,碰上不识字的,就讲解给人听。

  有好事者,还生怕别人不知道,在旁边打着个大锣,当当当的破铜锣声音,吸引着路人前来观看。

  每当这个时候,墟市上跟看大马戏似的,围上几圈人;一些家长现场就教育起自己的孩子,长大后,做啥也不能做贼,看看这些个贼,把祖宗十八代的脸都丢光了。m.χIùmЬ.CǒM

  这样的惩治,比报官好多了,基本上这个贼以后就在这个地头上消失了,不消失不行啊,一上街所有人都知道他是贼。

  一进店铺的,所有人都盯着他,防着他偷东西;除了背后的指指点点,有的当面直接奚落开骂的,犹如过街老鼠一样。

  也有傻乎乎的傻贼,会在自己村里入室偷东西的;都是些穷人家,家里哪有什么值钱的东西,富人家里倒是有点,但不管什么人家,被偷了都是很不舒服的,敝屣自珍啊。

  要是被自己村里人抓到,运气不好挨一顿揍,要是平时本来就不待见有矛盾的,会把人扭送到官府去,当然这是极为少数的。

  大部分的运气都还不错,因为人家不想破贼的面子,特别要是这个贼是未婚青年,这名声破了,以后连媳妇都娶不到。

  有句古话:“只见贼吃肉,不见贼挨打”,乡下人就是要大家都看见贼挨打。所以,不管城里还是乡下,所有人都生怕自己孩子长大了成了贼,那真的一家人都抬不起头来,走在路上,都被人戳脊骨梁。

  当然,这些个是极为少数的人才会干,正常家教出来的人,宁愿讨饭活着,也不愿去做盗贼,就算被逼做,也要背井离乡隐名埋姓做。

  并不是所有的风气都这么差的,也有好口碑的事情,比如村里教私塾的王老先生,就是个拾金不昧的硬直老汉子。

  这个王老先生,甚至是有点古板,不但拾金不昧,而且手都不去沾,看到地上有失物,都不会去拾。

  但这个王老夫子啊,又怕地上的失物被别人给捡走了,失主岂不是很难过,自己又不能去捡起来(估计生怕别人误认为是他偷拿的),就只能站在失物边上傻等失主。

  这老头还特认真,看见如果失物是贵重东西,就要拿个东西遮着,等失主上来领取时候,还要人家报出里面是什么东西?数目是多少?

  对上了,就是你的了,拿走;没对上,对不起,你狗日的是个冒领的货,还要扯着你没玩没了的,人都怕了他,甚至是真正的失主来领取,都有点紧张,生怕说错了,被老头拽住一顿臭骂。

  这事也挺巧,别人在路上难得看见一回失物,这老头子就总是看见;有一次,老夫子看见路上有失物,就捡个荷叶遮了起来,大声喊,叫人来领;可喊了半天,就是没有人来。

  可怜的老头子,在毒辣的大太阳底下,站了好久,人都快晕倒了,还坚持不走,别人看见,过意不去,就好心说:“老先生,你先歇会儿,我替你守着。”

  可这迂夫子不但不领情,还怀疑人家想趁他不在,拿了失物走了,坚决不从。大伙看这样也不行啊,把村里唯一的一个教书先生给晒病了,孩子们到哪去念书?

  于是给老头撑伞的撑伞,端水的端水,家在附近的,甚至都搬了个椅子过来,给老先生坐着,好一番繁忙的。

  时间久了,大家就开始埋怨起这个失主,这失主难道是个大马哈吗?全村人都知道了这事,这么久了,还不知道自己丢了东西吗?难道是路过村里的外地人?

  最后实在没办法,派了个人去把老族长给请了出来,老族长当着众人的面,打开失物,对着写了一个纸条子,详细的写了失物的名称、特征、数目等。

  然后,老族长把条子交付于王老先生手上,当做认领凭证,最后把失物带回族里的祠堂里,保管在加了锁的大柜子里,这事才算暂时了结。

  ……

  沉浸在回忆中的三狗,被守城家抛馒头的喧闹声打断,看着漫天的馒头雨飞下来时候,无数只手伸向天空,馒头飞溅的掉落地上。

  大家都弯下腰撅着屁股在地上捡,恨不得多生一只手,有的小馒头被一脚踩进松软的泥土里,小孩子急忙抠出来,在衣服上擦擦,就直接塞嘴里吃了。

  看得三狗失声而笑,好像看镜子一样,看到了小时候的自己,那年福英家归屋抛馒头时候,自己也正是这么大的小屁孩,玩了命似的抢馒头,在无数大人高高的手臂森林下,只能专注于掉在地上的馒头,要求眼疾手快身子灵活。

  明月是不敢上前去进入到人堆里抢的,只得远远的站着望着,因为她相信,最后她的那个三狗肯定会捧着一大捧馒头来给她的。

  结果没有错,三狗两个口袋塞满了小笼包一样大的小馒头,左手边口袋里全是干净的馒头,那是留给明月的,右手边口袋是有点脏的馒头,甚至是陷入泥巴地里抠出来的,那是拿回家洗干净给弟弟妹妹一起吃的。

  可现在,守城家新房,也就是以后明月的新房,远在家里的明月已经不需要他去帮忙抢馒头了,也不需要他的东西了,地上翻滚的都是他们的馒头,多得吃不完。

  如果可以

  我愿被这轻小的馒头砸死

  如果可以

  我愿被馒头砸进泥土

  但愿可以

  埋进泥土而无人知晓

  但愿可以

  让人践踏泥土一样

  践踏

  我的身体

  践踏

  我的命运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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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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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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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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