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抗战铁血路:八千里路铁与血>4. 出路在读书
  虽然小时候两人一起玩到大,看似青梅竹马的,还记得小时候大人们开玩笑问他们俩,三狗明月你们天天在一起,长大了,三狗要娶谁做老婆啊?

  小三狗不假思索的回答,当然是娶明月啊,惹得大人一阵哄笑,又问明月,你长大后要嫁给谁啊?明月也当仁不让,我要嫁给三狗哥,大人们更是笑得东倒西歪的。

  可是这些终究是玩笑话,信不得的,更重要是门不当户不对的,三狗家是明月家的佃农,租他们家田地种呢,每年要交租的,一个佃农的儿子居然想要娶东家的女儿,简直是笑话。

  随着年龄的慢慢的增大,三狗慢慢的体会到了当年大人们被笑到东倒西歪的原因了,虽然明月长得越来越俊俏,俊俏的越来越令人心疼,但是三狗再也不会主动去找明月了。

  就是去找明诚碰见明月,三狗也是赶紧低下头,跟做错事的孩子一样,默默的从身边过去,明月气得急瞪眼也没有用。

  三狗知道自己没这个命,应该要断了这个念头,可是不知道怎么,越想断这种念头,就越想明月,想得快发疯了。

  但是三狗在表面上还是露不出半点端倪的,还是那个沉默寡言的佃农的儿子,拼命的干活,拼命的读书。

  很大一部分是为了不让自己有空想这事,这倒让三狗读书厉害得出了名,在十村八里的都知道罗城瓦村有个叫罗三狗的孩子读书厉害,在私塾里先生很喜欢他。

  看三狗这孩子实诚勤奋,从三字经百家姓到弟子规千字文到四书五经,背得很溜,一手毛笔字也写得漂亮,工工整整朴实大方,哪个先生都很喜欢。

  尽管自己读书很厉害,但是村里孩子一般也就是读个私塾开个蒙就顶到天了,很多孩子父母都不会花钱让他们去读书,不如去田地里更能赚到点吃的,读书太浪费了。

  可三狗父亲不这般认识,他借钱也要让三狗去镇上读新式小学、到县城里读中学,这可是村里的大事,一个佃农的孩子,能识字写字已经很不错了,还借钱去城里读书,简直是天大的新闻,很多人都看不懂三狗他爹这样的做法。

  三狗妈也为难的对三狗爹说,他爹,你看三狗他要是去城里读书,不但家里缺了一个劳力,还得往里填一大笔钱进去,咱们家这样的家底,读不起啊。而且三狗的年龄,也到了找媳妇的时候了,不赶紧攒钱盖间新房子,人家姑娘怎么能看得上我们家呢?

  三狗爹不以为然:你懂什么,咱们家为什么这么穷?就是因为我们吃了没文化的亏,只能在泥巴里找吃的,三狗也刚好有这个读书的料,老罗家盼了多少年,才盼到一个能读书的,不能在我的手里给废了。

  房子暂时不盖了,盖房子的钱给他读书去,房子顶个屁用啊,“万里长城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三狗爹居然能知道这个,估计是在哪里听到的戏文,还真歪打正着用得恰到好处了)。ωωω.χΙυΜЬ.Cǒm

  到时候三狗真的能读出来,盖个房子娶个媳妇还不是件轻松事,再说了,可能整个老罗家都指望着他给拽上岸呢,我们罗家沉了太多年了太多代人了,也该到了上岸的时候了。

  三狗妈虽然不懂那么多的大道理,但她认这个男人,她男人平时几棍子打不出一个屁来,跟一条老黄牛一样整年的不声不吭的在地里劳作着,仅靠一个劳力,硬生生得扛着这上有老下有小的一大家子,从不说一声苦不说一声累。

  平时三狗妈的性格很泼辣,风里来风里去的,嘴巴子很麻利也很会做人,得罪人的话死也橇不出一个字,帮人的话那时一大堆一大堆的,说得人心花怒放的,也经常帮这个帮那个的,嘴巴麻利手脚干活也麻利,村里人很喜欢这个外来的媳妇。

  在家里三狗妈也是大事小事一把抓,遇上什么事都是她说了算,也处理得很好,所以三狗爹和三狗爷爷奶奶也乐得放手把大权全交给三狗妈,里里外外的做得滴水不漏,人都说老闷狗(三狗爹)这老狗捡到宝了。

  可家里事千千万万件,磕磕碰碰的,哪有夫妻不争嘴的?三狗爹虽然平时很少说话,但一开口,三狗妈再怎么样,都是听她男人的。

  有时候三狗妈一边唠叨唠叨着,把三狗爹说烦了,就把茶杯往桌子一放,站起来只是轻轻瞪三狗妈一眼,三狗妈马上就止住嘴不说了,或是转个话题,照顾老人孩子去了。

  一般这个时候,三狗爹会拿着旱烟竿和烟袋子,转出门去,在外面逛几圈,抽几筒旱烟就回家,回家里跟没发生事一样,三狗妈见了就说一声,回了,三狗爹嗯一声,这事就算是完了,再也不能提争嘴的那事了。

  三狗妈虽然掌着家里的大权,但也只是些小事情,碰上大事,都极爱护自家男人的面子,都要说等回家三狗爹怎么说,再回复人家。

  所以这个三狗读书的事情,三狗妈只对三狗爹说过一回,三狗爹破天荒的解释了很多,或许这已经预示是家里的头等大事了,之前几乎听不到三狗爹针对一件事说这么多。

  就这样,三狗和明诚以及隔壁地方十一都(嵩峰)的郑守城就一起考到了县城里的中学去念书了,县城离村里有五十里地,不可能天天回家了,于是周一到周四住在学校的宿舍里,周五下午放学后就三人约齐一起走路回家。

  这五十里地,得要走上二个时辰(四个小时)多,尽管学校周五下午提前在三点多就放学,但他们走到家,也是要到天黑了。

  有时候运气好,半路搭到什么拉货的大车,那就会早一点到家,拉人的车能从县城到乡里,但是要收钱,虽然只是一个小洋(差不多01个大洋),三狗也舍不得花这个钱,明诚守城他们花得起,但他们怕给三狗付钱伤了他,就陪着他走路回家。

  三狗觉得老是这样不好,不愿意拖累他们,家里不忙的时候就说周末不回家了,让明诚帮忙捎带点东西来回就可以了,衣服可以自己在学校自己洗换,主要是带点咸菜酸菜辣椒酱豆腐乳什么的,大米开学时候就和父亲俩一起挑了两担到学校,换了饭票子,够一学期的吃了。

  学校食堂有菜,但那要花钱买,三狗一般是打了米饭回宿舍,就着咸菜三下两下就解决了,有时候母亲心疼正长身子的儿子,就会带上一罐咸肉或咸鱼,可以大大改善下伙食。

  不过明诚和守城一般会打点好菜来和三狗一起合着吃,三狗也不客气,自己带了咸肉咸鱼时候也会拿出来一起分享,这咸菜辣菜太下饭了,几个孩子又都是长身体时候,经常吃完了觉得不够,又去打一碗米饭来。

  其实明诚外婆家就在县城的东街那边,三狗和守城陪着明诚去过几回,明诚外公外婆对他们都很好,嘘寒嘘暖的,也留下来吃饭吃零食的;但再好,也毕竟是别人的外公外婆家,不能老去的,后来都找点别的理由搪塞不跟着去了。

  时间飞快,这三年一过,到现在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暑假时候,三人都是十七岁的大小伙子了,都已经念了一年的高中了,那时候的中学是初中高中都是两年的。

  几年的县城读书,给三狗开了很大的眼界,以前总认为能通过努力读书,跳出泥田,可以找个体面的工作。

  现在更多的是想考到外地去念大学,特别是南京、上海、北平、天津有好几所有名的大学。当然,以前的大学都要先读大学预科的,到了三狗中学时期,国家废止了预科制。

  这里注明一下:民国十七年(1928年)北京改名为北平,1937年日伪政府又将北平改为北京,1945年日寇投降后,又改为北平。1949年后,北平改为北京市。

  可一想到高昂的大学学费,三狗就蔫了,家里根本负担不起,只能在高中毕业后先找个工作做着再说。

  尽管三狗在学校很努力学习,成绩也很好,几乎不问窗外事,几乎不去逛街也没钱逛,所以对县城还是挺陌生的。

  大部分的课余生活,除了洗洗吃喝拉撒外,三狗就是抱着书本啃,本以为这样可以不会去想明月,但少年的心事如同春草一样,除了疯长外,就是不能自拔。

  尽管三狗知道明诚他爹已经把明月许配给守城了,守城家在村对面五六里地的隔壁乡里,也是个大户人家,两家还有点远亲的关系,走得近了走得多了,知根知底的,又门当户对的,守城人也不错,一表人才有情有义的,双方家长就自然而然的水到渠成了。

  至于明月怎么想,三狗就没办法知道了,也没有资格去知道,就算知道了,那又能如何呢?已经不重要。回家时候偶尔看见明月,就远远的躲开,尽管是那么的不舍得。

  三狗知道迟早会有这么一天的,只是没想到会是好哥们守城,不过转过头来,想想也是,没有更比守城合适的了。自己就彻底得断了这条心吧,所以,更是把心事深深的、深深的埋在心底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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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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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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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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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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