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玄幻小说>烈火天涯>第十四章 复仇
  大约过了一盏茶的时间,林风觉得那些尖嘴黑豚应该追不上了,便慢慢地降落到一个没有妖兽出没的山涧内,找了个僻静的角落,专心地恢复起体内几乎枯竭的灵力。

  也许是消耗太大的缘故,这一次的恢复对天地灵力的吸收速度比以前快了许多。周围的天地灵力不断涌来,将林风团团包裹,此时的林风就像一块海绵,贪婪地吸收着周围的灵力,灵力顺着全身毛孔,顺着呼吸进入体内,在经脉内汹涌奔流,汇聚于丹田,化为一滴滴灵液。灵液的数量在不断增加。

  小半日过去,林风丹田处的灵液数量就已经达到了武士中期应有的数量,但是林风体内的灵力还没有达到充盈状态,还在继续吸收灵力。

  当半日时间过去的时候,林风终于感觉到体内的灵液达到了前所末有的数量,达到了充盈.满溢的状态,但是林风仍然没有停止吸收灵力,因为他感觉触摸到了一层壁垒,那是进级的壁垒,林风想趁这个难得的机会一举冲开壁垒,到达武士后期。

  天地灵力继续快速灌入体内,快了,林风心中暗喜。终于,轰的一下,犹如水到渠成般,一下子冲破了壁垒,到达武士后期。林风顿时感到神清气爽,对周围事物的感觉也灵敏了许多,自身实力提高了一截,这是进级后常有的表现。以现在的实力水平,倘若再遇上之前的那只尖嘴黑豚,加上火焰的威力,林风相信,只需几招,就可以把那只尖嘴黑豚一掌拍死。同时,林风也发现,自己的灵魂与肉体融合程度好像也提高了一点,看来,随着实力的提高,灵魂与肉体会越来越融合,直至完全融合到一起。

  林风站起身子,四周围看了看,踏着轻快的步子在山涧内转悠。修炼这种事情,要松紧有度,劳逸结合,才会提升得快。自己才刚刚进级,需要平复一下心境。

  林风一边渡着步子,这儿看看,那儿看看,一边顺便寻找些药材。定军山脉药材丰富,但也不是唾手可得,也需要仔细寻找。偶然间,林风在不远处的一块巨石脚下发现了一株天青石兰,天青石兰属中级药材,性喜阴,大多生长在石头下,巨石的阴影正好给它提供了适合的生长环境,如今这一株天青石兰长势喜人,深粉红色的花瓣迎风怒放,散发出淡淡的幽香,天青色的叶子随风摇曳,叶子的颜色已经长成深天青色,这一切都充分说明这一株天青石兰的成长年份至少在一百年以上,因为只有百年以上的天青石兰颜色才会逐渐变深。

  林风心中一阵狂喜,中级药材药效强烈,价值不菲,炼成丹药以后价值更是要翻好几倍,看来今天是捡到宝了。林风喜滋滋上前将整株天青石兰小心翼翼地挖了起来,这天青石兰最重要的部分就是埋在土里的根部的球茎。林风挖的时候自然得万分小心,唯恐弄破了球茎使得药效流失。

  挖完天青石兰,林风凭着以前跟随师傅进山采药养成的习惯,顺便绕到巨石后面看看还有没有其它药材,却意外地发现了一个山洞,洞口不大,刚好被巨石挡住了,只留下大概一米宽的距离,所以从外面根本无法发现巨石后面会有一个山洞。

  话说人都有好奇之心,林风自然不例外,这突然出现的山洞引起了林风的好奇之心,说不定里面还长着一些药材,毕竟并不是任何药材都喜欢阳光,就比如这天青石兰,就必须长在阴凉处。更有一些药材喜欢生长在幽暗潮湿的环境里,完全晒不得阳光,这山洞里说不定正好生长着这一类型的药材。

  当下林风便毫不犹豫抬脚钻进了山洞,洞内光线很幽暗,即便现在外面是白天,万里晴空,但这洞内却是幽暗无比,难以视物。林风伸出一根手指,运转灵力在指尖化为一小团火焰,火焰照亮了四周,使林风能够清楚地看清了洞内的情况。

  山洞并不大,大概只有几丈深,也没发现生长着什么药材。但是林风却意外地发现地上躺着一具遗骸,血肉早已化去,只剩下一堆白骨,遗骸胸部的肋骨断掉了几根。林风估计是很久以前有什么人受了重伤,躲在这山洞里,最后却伤重不治而亡。在那手指骨节处,林风发现了一个灰色乾坤戒。m.xiumb.com

  乾坤戒这种空间储物物品视品质而定一般分为浅灰色,灰色,深灰色,还有黑色,颜色越深等级越高,存储空间也就越大。一般普通人能够用得起的也就是最低等级的浅灰色乾坤戒,只有身家丰厚的富豪才用得起灰色的,至于深灰色的,甚至黑色的乾坤戒,林风没有见过,估计那种等级的乾坤戒不是有钱就能用得起的吧。

  既然发现了宝物,自然没有放过的道理。看来这具遗骸的主人原来的身家肯定很丰厚,要不然也不会用得起灰色的乾坤戒了。林风毫不犹豫地伸手脱下了骨节上的乾坤戒,神念刚一探入其中,脸上便是一阵狂喜之色,因为他探测到了很多很多的金币,如小山一般堆在里面,估计至少得有几十万,“发财了”林风心中暗喜。继续探测其它地方,发现了一些日常生活用品,然后就是一些功法武技,不过功法是风系功法,与林风所修炼的功法不相符,放在一边,其它就是几部武技,不是人阶低级的就是中级的,现在林风已经修炼了人阶中级武技《烈火掌》,对于其它同等级的武技自然不上心。但是其中有一部武技,却引起了林风的兴趣,那是一部人阶高级武技,而且还是罕见的身法武技,《幻影九宫步》。林风立刻心念一动,将这部《幻影九宫步》武技拿了出来,并仔细查看起来。

  良久,林风“哈哈哈”地大笑起来,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自己正发愁如何寻找身法类的武技,这不就白捡了一部,看来人走运的时候,什么好事都能遇上,当真是心想事成啊。

  自从上次与尖嘴黑豚大战一场之后,林风就意识到在战斗当中身法灵活性的重要了,倘若当时自己掌握了一部身法武技,与尖嘴黑豚战斗的时候就不会那么狼狈了,也不至于拼得灵力差点耗尽了。

  现在有了这部《幻影九宫步》,以后战斗就多了几分把握。甚至在关健时刻还可以利用身法来逃命。林风将《幻影九宫步》卷轴收起,再将灰色乾坤戒收入怀中贴身藏好,这种等级的乾坤戒本身就是一件宝物,林风现在实力不高,自然不敢戴在手上,以免被一些心怀不轨的人惦记。

  林风在山涧内找到一小块空地,开始修炼《幻影九宫步》。按照卷轴中记载,这幻影九宫步一共分为九个大步,每个大步又可以幻化出九个小步,九九连环,循环不断。林风从第一个大步练起,依照九宫步的灵力运转轨迹,将灵力运转一周,汇于足底脚心,便感觉到好像有一股力量托住双脚,犹如脚下生风般往右上方斜移一步,紧接着又住左下方斜移一步,如此连续下去,一共移动了九步,到了最后一步,林风摇了摇头,自己的速度太慢了,慢到连一只蝴蝶都追赶不上,不过马上林风又释然了,这才刚刚开始练习,对九宫步法还不熟悉,移动速度慢那是很正常的,于是林风又从头开始一步一步练起。

  时间不知不觉过去了三天,在这三天不知疲倦的不断练习下,林风终于是初步掌握了幻影九宫步的前三个大步,虽然还没能够做到身如幻影的地步,不过林风也知道欲速则不达的道理,以后只要勤加练习,练成幻影九宫步是迟早的事。

  现在林风首先想要做一件事,就是返回去找那一群尖嘴黑豚算账,林风觉得以自己现在对幻影九宫步前三个大步的撑握程度,再加上又刚刚进级了武士后期,实力大增,对付那群智力低下的尖嘴黑豚足够了。于是林风心念一动,招出翅膀,向原来被尖嘴黑豚围攻的山坳飞去。不是林风喜欢招摇,而是原来逃命的时候是从空中飞走的,对地面道路根本不熟悉,林风不想把时间浪费在寻找道路上,所以就直接飞过去了。

  依照脑海中的记忆,林风很快便飞到了那个山坳上空,随后悄无声息地降落下来,之后潜伏身形,小心翼翼地往山坳内部遁去。既然上次是被偷袭的,那现在咱也以牙还牙,给它也来个偷袭,林风心中这样想着。

  很快林风便接近了山坳内部中心地带,隐伏在一片灌木丛后。同时从中心地带传来一阵“哼哼唧唧”的声音。林风定睛一看,看到一群尖嘴黑豚在你争我夺地抢食物吃,一头体形硕大,比其它尖嘴黑豚都要大上一圈的黑豚,独自在一旁边,津津有味地享受着眼前的美餐,对身后的那一群你争我夺的黑豚熟若无睹。林风判断,这应该就是这群尖嘴黑豚的头领了。看它一头笨头笨脑的样子,擒贼先擒王,林风悄悄地往前靠近。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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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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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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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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