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大唐狂士>30.第30章 宿营蒲昌
  斑叔在敦煌只能呆两天,随即就要返回高昌,留给李臻的准备时间也只有两天,李臻便和大姊约定,他们先和康大叔一家结伴去中原,李臻在高昌办完事后直接去洛阳汇合。

  除了康大壮外同行外,李臻又找到了酒志和小细,小细的父亲在敦煌守城战中不幸阵亡,使小细成了孤儿。

  小细目前就住在酒志家中,他已从丧父的悲痛中渐渐走出,听说李臻要去高昌,他便毫不犹豫答应同往。

  倒是酒志有点麻烦,酒志的父亲酒屠户最近扩大了生意,又买下两家店铺,他希望儿子能留下帮他,不肯答应酒志前去高昌。

  无奈,李臻等人只好和酒志告别,跟随斑叔的商队启程前往高昌。

  “阿臻,酒胖子这次不同行,少了很多乐趣啊!”康大壮虽然每次和酒志在一起都会斗嘴,但这次酒志不去,他也有点失落。

  “就是啊!昨晚胖哥都快哭了,他爹爹也太....”小细叹息一声,他想起了自己的父亲,若父亲还在时,会不会准他去高昌呢?

  李臻虽然也有点遗憾,但他能理解酒大叔的难处,便对两人道:“酒大叔一向支持酒志外出游历,若不是迫不得已,他不会不答应。”

  “嗯!”小细点了点头,“但愿酒大叔又改变想法,同意胖哥跟我们同去。”

  说着,小细回头向敦煌城望去,只看了片刻,他指着远处大喊起来,“快看,那是不是胖哥?”

  李臻和康大壮回头望去,只见远处官道上有一匹白马正向这边追来,马背上一个圆乎乎的家伙正向这边拼命招手。

  李臻大喜过望,那人可不就是酒志吗?

  他立刻催马迎了上去,片刻,酒志酒志打马追了上来,他激动得挥手大喊:“终于追上你们了。”

  “老胖,你爹爹变卦了?”李臻拉住白马缰绳,兴奋地问道。

  “可不是!”

  酒志气喘吁吁道:“我老爹又招到两个便宜的伙计,便大发善心,准我和你们去高昌了,你们走得太快,把我给累得....让我喘口气再说。”

  李臻拍了拍他的肩膀笑道:“不用再说了,只要你人来了,那就是最令人开心之事,我们快跟上队伍。”

  两人催马加快速度,向渐渐走远的商队追去。

  ........

  从行政区划来说,高昌城并不远,它所在的西州就紧靠沙州,彼此是邻州,但实际路途却不近,要走二十几天的旅程。

  这主要是沙州地域辽阔,敦煌位于沙州东部,而沙州西部却是茫茫的沙漠和戈壁,东西横贯两千余里。

  但丝绸之路不会真正进入大沙漠,而是沿着沙漠边缘转道西北,前往位于天山南麓的高昌城。

  由于路途遥远,中途经过的蒲昌海便是商旅们宿营休息之地,往来的商队一般都会在这里休整两三天后再继续启程。

  蒲昌海便是后世的罗布泊,唐朝的蒲昌海有赤河、且末河等大大小小十几条河流注入,湖面波光浩渺,水草丰美,湖泊两岸生活着几支游牧民族,吐谷浑人、沙陀人以及土著蒲昌人。

  “斑叔,我们一路见到商队不多啊!”临近蒲昌海,李臻望着冷冷清清的戈壁问道。

  “敦煌爆发了战争,商队大多改走北线了,所以路上变得很冷清,要是前几个月,路上时不时就会遇到商队,不像现在。”

  “那商道会恢复吗?我是说,敦煌会摆脱这次战争的影响吗?”

  “这个就难说了,如果只有这一次战争,相信很快就会恢复,可谁知道突厥人会不会再来攻打敦煌,我们这些远途商队,只要遭遇一次兵灾就会倾家荡产,大家都不敢冒险啊!”

  李臻点了点头,他理解康大叔一家为什么会迁走了,在敦煌生活了十年,若不是风险太大,谁会舍得离去呢?琇書蛧

  这时,远处有人大喊:“前面蒲昌海到了!”

  李臻原以为商队会变得兴奋起来,加速前行,不料商队几乎没有任何反应,就好像他们只是路过这里一样。

  斑叔看出李臻的困惑,便笑着给他解释道:“蒲昌海虽然很大,但适合宿营的地方并不多,不仅要得到补给,还要避开马匪的劫掠,所以一般都去北面,那边有唐军驻扎,有游牧民族供给粮食和淡水,我们还要走两天才能宿营。”

  李臻这才想起,蒲昌海是咸水湖,不能一头栽进湖水中痛饮。

  队伍又走了两天,随着游牧民族帐篷的不断出现,商队终于抵达了宿营地,这里是一支沙陀人的驻地,上千顶帐篷分布在牧草丰美的湖边,随处可见成群的牛羊。

  远方,隐隐可以看见一座城池的轮廓,那里便是蒲昌军城,有驻军三百人。

  商队已经走了快半个月,大家都已疲惫不堪,在这里要休整两天,然后再上路去高昌城。

  一顶顶宿营大帐矗立起来,骆驼上的货物纷纷卸下,很多沙陀人也闻讯赶来,他们用新鲜的牛羊肉和奶酒与商队交换日用品,宿营地内变得十分热闹。

  李臻四人的营帐占地足有大半亩,这是康大壮用百钱一天的价格向一名沙陀牧民租来,他们没有货物,大帐内显得空空荡荡,四人索性将他们马匹也牵了进来,拴在大帐的另一边。

  “我现在有点后悔了!”

  酒志躺在厚厚的绵羊皮上,翘着腿道:“早知道应该带点货物去高昌卖,至少还能赚一笔钱,不至于这样空手去,空手回。”

  康大壮嗤笑一声,讥讽道:“你知道带什么货物吗?你以为贩货去高昌就一定能赚钱吗?告诉你,起码一半的货物都会亏本,我去过三次高昌,至少亏了两次,第三次才赚钱。”

  “如果是这样,那斑叔他们怎么还运了那么多货物,他们不怕亏死吗?”

  “谁告诉你斑叔的货物会在高昌卖,你根本没搞懂,斑叔不是商人,只是负责运货,商人之间有联系,知道什么货物在各地有差价,便托斑叔的货运商队把货物送到高昌,或者更远的地方,斑叔他们只收运费而已,至于商队运的什么货,斑叔自己都不知道,这是商业秘密。”

  这次酒志也带了一百枚罗马金币,他就想在高昌买点什么回敦煌卖,虽然他和康大壮一路争吵抬杠,但此时看在赚钱的份上,他决定和大壮修补一下外交关系。

  他坐起身涎脸笑道:“我说老康,你有经验,能不能告诉小弟,高昌什么东西能赚钱,我想买点带回敦煌。”

  “高昌嘛!就是葡萄酒最出名了,再有就是白叠布,运到长安都有三倍的利润,不过运到敦煌,我估计最多只有四成的利润,连运费都不够。”

  正说着,帐外传来一阵骚动,有人在叫喊,还有马匹嘶鸣,大帐内打坐的李臻睁开眼睛,他心中奇怪,立刻抓起长剑向帐外走去,其他三人也纷纷跟了出来。

  此时还是下午,碧空无云,炙热的太阳挂在半空,将大地烤得像火炉一般。

  这个时候,商人们都在大帐内睡觉,宿营地应该冷冷清清才对,但此时空地上却聚满了人,只见十几名黑衣骑马人不知从哪里冒出来,态度十分凶狠,正在质问斑叔。

  酒志的眼睛很毒,他认出了其中一人,便低声对李臻道:“看见那个系红色披风的人吗?”

  李臻也觉得其中穿红色披风的人有点眼熟,但他想不起在哪里见过。

  “你认识那人?”

  “我见过他,上次你和蚊子比剑,那个人就一直站在苍蝇旁边,他脸上的大刀疤就是他的标识。”

  李臻顿时想起来了,好像是这个人,当时他也看见,他还以为此人是索文的师父,后来才知是索家的亲戚,不过突厥围城前他便已经离开了敦煌,没想到在这里又遇到了。

  “他们是什么人?来这里做什么?态度这般凶狠。”李臻暗暗忖道。

  这时,骑在马上的刀脸人正好向这边望来,与李臻目光相对,他顿时愣了一下,显然他认出了李臻。

  不过他并没有过来打招呼的意思,又继续盘问几句,见没有什么收获,一挥手,“走!”

  他带着十几名黑衣手下向南奔去,但只奔出数十步,刀脸人又回头深深看了一眼李臻,骑马渐渐远去。

  李臻望着一群人远去,他心中有一种预感,这群人还会回来,也不知他们在找什么?

  旁边康大壮道:“我去问问发生了什么事!”

  他挤进人群,向斑叔快步走去,不多时,康大壮回到大帐,对李臻道:“斑叔说,刚才那群人是来找一名吐火罗的僧人,他怀疑被我们藏匿了。”

  ‘吐火罗僧人!’李臻心中不解,这群人找吐火罗僧人做什么?

  .......

  【注:吐火罗就是今天阿富汗一带】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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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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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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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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