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大唐狂士>12.第12章 匪踪迷影
  “老李,发现什么了?”

  酒志不知从哪里钻出来,也伸长脖子向四下张望,他跟小细说得没劲,还不如和李臻聊聊和索文比剑之事,他听说昨天索文对李臻下了挑战。

  这时,大壮祈祷完毕,和小细一起围上来,李臻回头对他们道:“商队从酒泉过来要走好几天,我们没必要赶时间,我们应该走官道去玉门。”

  酒志顿时跳脚大喊:“去玉门多没劲,难得出趟远门,索性就去酒泉吧!找不到商队再去玉门,老李,就这样决定了。”

  李臻瞥了他一眼道:“昨天是谁想要我的马来着?”

  一句话戳中了酒志的心事,酒志一直眼红李臻有白马,他最渴望自己也能得到一匹好马。

  昨天李臻又赢到一匹宝马,他发现了机会,就拼命纠缠李臻,最后李臻不胜其烦,被迫答应把白马送给他。

  酒志被威胁,立刻闭上了嘴。

  “阿臻说去玉门,咱们就去玉门!”大壮话不多,但每一句话基本上都是为支持李臻。

  “胖哥,要不然咱们就去玉门吧!去酒泉太远了。”小细也小声劝道。

  “反正我只是军师,说话不管用,你们爱听谁就听谁的,与我无关!”酒志嘟囔两句,算是勉强承认了李臻的首领地位。

  李臻见三人都同意了,他指向前方一座废弃的戍堡,“看见那座戍堡没有,地图上显示那边有官道可以直通玉门。

  四人又重新上路,绕过了废弃的戍堡,果然发现了一条道路的痕迹,众人精神大振,催动脚力加快了速度。

  ......

  天色渐渐昏暗下来,奔行了一天,他们自己也不知道到了哪里?

  到处都是山,赤褐色的沙砾山,仿佛都是从一个模子里倒出来,让他们分不清东南西北。

  李臻也发现不对了,去玉门不是这条路,地图上画得清清楚楚的商道竟然是一条去玉门的小路。

  商道不是官道,真正的官道还在废弃戍堡前面三十里,也就是说,他们走错了路,而且现在迷路了。

  “我说老李,好歹我也是军师,就让我说两句吧!”酒志有气无力道。

  “你说!”李臻心中有点歉然。

  “天快黑了,咱们先找个地方过夜,喝口水吃点东西,实在饿得不行了。”

  李臻点点头,他见前方斜坡上有一块巨大的砾岩,岩石下似乎有处凹进去的石窝,便对众人道:“咱们就去那个石窝过夜!”

  酒志顿时有了精神,把大青马丢给小细,撒腿向石窝奔去,“我先抢个好位子!”

  “这家伙到那里都要占便宜,一个石窝子,有什么好位子?”大壮鄙夷地撇撇嘴。

  就在这时,远处传来酒志的惨叫声,众人都吓了一跳,李臻反应最快,拔出剑催马冲上去。

  只见酒胖子像遇到鬼一样跌跌撞撞逃回来,指着石窝大喊:“里面有死人!”

  众人都停住了,面面相觑,竟然有死人,虽然他们小时候都胆大包天,没少往坟地里钻。

  但此时此景又和他们小时候不一样了,暮色昏黑,荒地野岭,居然遇到死人,着实令他们感到一阵紧张。

  李臻翻身下马,提着剑一步步向石窝子走去,绕过一块岩石,他也看见了,一名灰袍男子趴在石窝里,后背插着三支箭,身下流了一滩血。

  李臻急忙上前摸了摸他的鼻息,还有一丝气息,身体温热,此人竟然还没有死。

  “快把我马上的水葫拿过来,人还没死!”李臻急忙回头喊道。

  康大壮跳下骡子,拿着水葫跑了上去,小细恨得向酒志后脑勺拍一巴掌,“死胖子,哪里是死人,你就不能看清楚点再喊吗?吓死我了!”

  “我...我当然知道他没死,我是担心遇到匪人,我几时怕过死人,你忘了吗?以前钻坟洞,我都是第一个进去的!”

  酒志刚才丢了面子,拼命给自己脸色抹光,可惜小细也不睬他,牵着瘦驴爬上了斜坡。

  李臻已经点燃一只火折子,交给大壮拿着,他小心翼翼将受伤者翻过来,给他灌了几口水。

  受伤者怀中紧紧抱着一只皮囊,正是那种长途旅行者的随身马袋,但这只马袋用金丝缠绕,还镶嵌着几颗宝石,看起来非常名贵,

  但李臻对这只马袋不感兴趣,他挽起袖子,搭上受伤者的脉搏,他也跟师父学过一点疗伤之术,他感觉心脉太微弱了,此人很难救活,Χiυmъ.cοΜ

  “阿臻,他怎么样?”

  身后三人都围了上来,小细也上前搭了他的脉搏,轻轻摇了摇头,生机已断,回天乏力了。

  酒志的目光却不时偷偷地瞥向伤者身下的马袋,奶奶的,居然还镶嵌着宝石,那里面一定有好东西。

  这时,受伤者慢慢睁开眼睛,看见了眼前几名少年,他眼中闪过一丝亮色,嘴唇动了动,似乎要说什么?

  李臻连忙将耳朵凑上去,“你再说一遍!”

  “救救我主人.....”

  后面的话没有说完,人便断了气,李臻又用力拍打他心脏,给他施人工呼吸,依然没有半点效果。

  他只得把人放下,叹了口气,回头对三人道:“我们还是来晚一步!”

  “老李,是谁干的?”

  酒志有点胆怯地问道,这个人的后背插了三支箭,搞不好下一个挨箭就是他,他向后偷望一眼,感觉后面似乎有很多人在准备对他们下手,他脚下慢慢移动,竟然站到了小细的前面。

  李臻摇摇头,“他没有来得及说。”

  “难道是马匪?”康大壮出过几次远门,他知道河西走廊上有不少马匪,专门袭击商人,不过这两年已经少了很多。

  李臻吓了一跳,“这里离敦煌才一百多里,怎么可能有马匪?”

  酒志和小细的脸刷地变得惨白,如果是马匪,那就糟糕了。

  “我也不知道,但愿不是吧!”

  李臻心中乱成一团,他强迫自己冷静下来,很可能被大壮说对了,否则这人后背怎么会有三支箭,只能是遇到了匪人。

  他站起身,他发现另一边有不少杂乱的马蹄印,马蹄印一直延伸到斜坡下。

  李臻又想起刚才他第一眼看到伤者的情形,皮袋被死者压在身下,虽紧紧抱在怀中,但已被拉出一半,杀人者明显是想拿走这个皮袋,但又被他们的马蹄声惊动,才伧促离去。

  李臻的心悬了起来,连忙对三人道:“这个人刚刚才断气,包还没有被抢走,说明匪人并没有走远。”

  其他三人吓得心都快停止跳动了,他们明白李臻的意思,马匪可能就藏在他们身边。

  这时,李臻的白龙马一声长嘶,前蹄高高扬起,大青马和骡驴也变得焦躁起来,蹄子嗒嗒作响。

  李臻呼地吹灭了火折子,转身望去,他锐利的目光紧紧盯着远处,酒志意识到了什么,干咽口唾沫,颤声问道:“老李,是不是...他们?”

  李臻缓缓点头,“我看见了三个人,那块大石后面就躲着一人。”

  李臻指向数十步外的一块大石,三人也看见了,大石背后露出一个黑影,一双阴森森眼睛正盯着他们。

  小细打了个寒战,本能地躲在康大壮身后,李臻感觉不对,他们必须躲起来,否则也会像那人一样被箭射死。

  他四下寻找藏身之处,发现旁边有一块大石,正好可以挡住他们四人。

  可就在这时,弓弦声响,三支狼牙箭同时从黑暗中射出,力量强劲,直取他们几人。

  李臻反应极快,抽出长剑,连劈飞两箭,但射向酒志那支箭已来不及了。

  眼看酒志要被箭射中,就在这时,旁边的小瘦驴发疯般地冲过来,正好挡住它的主人,这一箭射中瘦驴头部,瘦驴摔倒在地,四蹄蹬了几下,便断了气。

  “我的小驴啊!”

  酒志眼看着自己的驴子被射死,心疼得大喊,热血直冲上他头顶,捏紧拳头要冲下去,却被李臻一把拉住,“你疯了吗?”

  酒志这才醒悟过来,他捂住脑袋,蹲下地呜呜哭了起来,这头小驴跟了他六年,他早把它当成自己的兄弟。

  李臻又用力拉了他一把,将他拉到岩石后面,四人都躲在岩石后面,刚才那一箭差点要了酒志的小命,吓得他们的心怦怦乱跳。

  “奇怪,不应该是马匪啊!”

  李臻自言自语,他听康大叔说过,敦煌周边的马匪早就被豆卢军剿灭了,几年来都没有出现过。

  而且他刚才看得清楚,这三个人虽然穿着羌人的袍子,但袍子里面却露出锁子甲,令他心中着实感到疑惑。

  “阿臻,你能确定只有三人吗?”大壮低声问道。

  “我能看见百步外草丛中的野鼠,应该可以确定,只有三个人。”

  “那就干掉他们!”酒志站起身,杀气腾腾道。

  或许看清对方只是几个少年的缘故,三名马匪都从躲藏处现身了,他们身材矮壮,皮肤黝黑,身着羌人袍子。

  三人手中的弓箭丢掉了,拿着长矛和短剑,从三个方向朝石窝慢慢靠近,将他们的退路堵死。

  这时,大壮提起熟铜棍,霍地站起身道:“左右是死,不如和他们拼了!”

  李臻等人纷纷抽出长剑,他们练武多年,武艺都很不错,在死亡面前,刚开始的胆怯已经消失,杀气从他们体内透出。

  “打死你们!”

  康大壮吼叫一声,挥舞四十斤的熟铜大棍冲了上去,李臻也如箭一般冲出,直取中间的一名马匪,酒志摸出腰间的飞刀,一言不发,跟在李臻身后。

  三名马匪没有想到这几名少年竟然如此勇猛,他们也意识到自己轻敌了,对方从高处冲下,气势和速度都对他们不利,中间首领喊了一声,三人迅速后退,想避开他们的冲击。

  就在这时,酒志的飞刀倏地射出,准头极佳,射中了中间首领的左脚筋腱,锋利的飞刀斩断了他的脚筋,马匪脚下打个趔趄,腿一软,跪倒在地。

  李臻一跃将他扑倒,用膝盖顶住他后腰,双手握住剑柄正要刺下,但这时他却犹豫了一下。

  这名马匪抽出了雪亮的匕首,扭曲的脸庞俨如野兽般狰狞,李臻不再犹豫,闭上眼睛,猛地用力刺下,长剑从马匪后心刺入,只听一声惨叫,这名受伤的马匪被李臻的长剑刺死。

  另外两名马匪拔腿便逃,飞身跳上藏在岩石后的战马,催马疾奔,很快便消失在夜色之中。

  李臻浑身无力地坐下,望着眼前被长剑刺穿的尸体,他心中涌起一种说不出的情绪,有一种痛快淋漓之感,但又觉得心中堵得慌,这竟是他平生第一次杀人。

  “老李,你没事吧!”

  李臻竖起大拇指,勉强笑道:“好刀法!”

  胖九得意地嘿嘿一笑,“这个头功可是我的,不准你抢走!”

  这时,李臻脸色一变,站起身大喊:“小细快跑!”

  他瞥见小细的身后闪过一条黑影,原来一共有四名马匪,还有一人绕到了他们身后。

  黑影挥刀扑上来,战刀直劈小细的脖子,小细吓得大叫,但腿却像灌了铅一样,眼看悲剧要发生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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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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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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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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