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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百九十九节

  便如张锋所设想。

  周瑜在赤壁遭到前所未有的打击,苦心谋划的妙计反过来被对方利用,不但折了好些人马,更是殒了蒋钦、凌统两员虎将。

  特别是凌统,原本被看好可与周泰比肩,而又有吕蒙般的统军能力,却不料为了掩护大军撤退,惨死于典韦之手。

  而夏侯称一北一南两渡长汉,不仅打乱了江东军的部署,更是使得其无暇应对曹军随之而来的反攻。

  虽然夏侯称带回来的小船太少,却至少能比历史上那次真正的赤壁结果好太多了。

  将曹军分成若干部分,分批运过江南面去。然后同时再次从各地调运船只,除了运输兵力,更要运送粮草地、衣物。

  过了长江的曹军勇不可挡,再加上江东军还未从赤壁那种莫妙其妙的败仗中恢复过来。再加上甘宁的水师直指会稽,顾此失彼的江东军彻底乱了部署,就算张昭、鲁肃等人死撑着,但是曹军兵临丹阳与庐江时,陆家的倒戈使江东背负上了最后一根稻草。

  十二月三日,庐江克、丹阳克。程普战死。

  十二月六日,吴克。孙静、孙朗战死。会稽与外世隔绝。

  紧接着,曹接受郭嘉的“釜底抽薪”之机,派人联系山越部,许以重金、官职,许以田地,并以数百担粮食与棉衣,换来山越人的效忠。

  十二月九日,江东全境都受到山越人的攻击,除了吴、庐江和丹阳。

  十二月十五日,豫章、海昏克。大将祖茂、程普之子程武城破自尽。

  十二月十六日,交州牧氏壹派人向曹献上降表,并遣子入朝。

  之后便是连战连克,就算周瑜等人绞尽脑汁,也无法用计谋与绝对实力的曹军相抗衡。

  至元月六日,曹军兵围会稽,孙权出降。

  张锋就象一位秘书一样,老老实实的呆在曹身边,麻木的听完了一个又一个的捷报。

  这些也许辉煌无比的战斗是彻底与这位“前”大将军与关了。

  三天前,朝庭已经降诏,大将军张锋无兵符擅调兵卒,影响极其恶劣,因其屡立战功,加以非为私之故,赦其死罪,贬为庶民,收其爵,没其地。

  张锋的眼神涣散而空洞,哪怕他早就有心理准备。

  曹身边进进出出的人,见了无不都是一声低叹。

  何苦由来。

  可是张锋知道,有些事,作为一个男人是必须去做的。

  他不能眼睁睁的看着曹五十万大军毁于一旦,也无法容忍一个打败周瑜,打败江东的好机会就在面前而不去抓住。

  了解他的人都暗自心酸。

  当然也有得意的。

  不过重点不在这里。

  张锋家里有钱,没有爵位没有地,他也依然可以做一个富家翁。

  到现在为止,濮阳城里还是家家户户供着他的生祠。

  大家关心的是,这件事有没有下文。

  曹,会不会找个借口,将这个已经是平民的前大将军给咔嚓了?

  可是孙权都已经随着大军回到了许昌,江东诸地都已经被新来的北方官员塞满,还是没见什么动静。

  张锋还活得好好的,只是没什么自由。不是与家里人呆在一起相妻教子,就是应魏王之命随侍身边。

  软禁。

  这也算是个不错的结局。

  就在人们都已经淡忘张锋的事时,曹昂从北方大胜而回,带来了一万余匹骏马和夫余人的降表。

  紧接着,夏侯惇带着夏侯称、夏侯霸两兄弟,从荆南带来了刘备的降表。

  在四面楚歌的形势下,远在川中的刘璋也不得不降了。

  眼看着大汉又将统一,就连没有丝毫权力的刘协也不得不做做姿态,于太庙祭祖,告慰列祖列宗。

  接着便是一系列的人事变动。

  曹昂的魏世子地位无人可及,已经放下兵权,进入朝堂,准备走他爹当年的老路——丞相。琇書蛧

  只不过在这之前,他会有一系列的铺垫。他要先从太史丞做起。

  就算他也为张锋求情,却也是碰了一鼻子的灰。

  说实话,现在也没有人认为张锋如果重掌兵权,有多大用处,天下已定,难道派去深山里剿匪?

  司马懿虽然参与了张锋和郭嘉的密谋,却没有任何处罚。他被定为钦差,出使久已闭塞的西域。

  又是一个春暖花开的早上。

  赋闲已久的张锋又被魏王召唤。

  虽说他已经没有官职在身,人们依然很敬畏他。一来他还是曹的女婿。二来嘛……

  谁也不敢说他这辈子没机会起来了。

  没见曹洪、在夫余打了胜仗的吕布等老是往他家跑?

  张锋洗漱干净,步入魏王府中。

  这一次,曹昂也在,还有程昱和郭嘉。

  程昱已经乞骸骨,三月底就会回家养老。曹赏赐了大批的金银珠宝,准备让这位第一位正式的谋士衣锦还乡,他已经七十多岁了。

  “知机到了,那就坐吧。”尽管张锋无官无职,这并不能影响曹的决定,他习惯决定一些重大事情时有张锋在场——或者是那天张锋的话警醒了他。

  夏侯惇兄弟也在。看了看张锋一眼,没有说话。只是气色很不错。

  “虽然孙权、刘备已降。”曹的脸色最近也是好了许多,毕竟好事连连,就算是被喜气所冲的。“可是此二人不比刘季玉性弱,久怀雄心,必不肯屈居人下。可又不能擅杀。”

  “天下都知此二人降于孤,转眼之间又将其杀掉,未免太没有容人之量。仲德,奉孝,可有好计?”

  在这之前,张锋就想好了办法,就知道有一天这两人肯定会落在曹手上,只是不知道死活而已。

  在曹终于问到他头上时,不急不徐的作了个揖:“魏王殿下,草民倒有一计,既不用杀,也不必担心此二人还有机会卷土重来。”

  “哦?”曹眼睛一亮,这就是他的想法,不杀,也不用担心他们还会造反。

  “魏王可还记得建武中元二年?”

  曹等人都诧异的看着张锋,年代这么久远的事,你也记得?

  “倭奴国奉贡来贺,光武先帝赐以印绥。”

  “你是意思是……”

  “不错,倭奴国既然向我大汉称臣,当是我大汉的属国,加上倭奴国所处瀛州,四面环水,乃是一个岛国,尝有火山并海啸,贫铁、粮,民众生活极苦。”

  “此州不过与我司州差不多大小,却有大小诸候数百之多,土人谓之为‘大名’。”

  “为争人口、土地,大名每每‘大战’,参战者最多不过数百人而已。筑土、木为城,极其简陋。若将孙权、刘备之人流放至此地,无兵无粮,又无铁可造趁手之兵,还怕其翻起大浪不成?”

  曹听了大喜,但也没有一口答应下来。

  “若是真如知机所说,也未尝不可。这样,着甘将军带三百船去探探这倭国风土如何再作决定。”

  听了曹如此说,在坐诸人也都不说话了。

  半晌,各人各自散去,曹却叫住了张锋。

  “知机,随我来。”

  “喏。”

  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

  魏王府中光景依旧,不过有些侍女年纪大了被撵出去嫁人。而张锋走在这里感觉又不同,不同的身份,不同的心理。想想以前每次踩在这里那种熟悉的感觉,又想想现在这种小心翼翼的陌生感,感叹一声,这就是人生,变幻无常。

  二人在亭中坐了。正值春季,百花开,后院中可见飞蝶数对,纷纷起舞,好一副春意枝头闹的良景。

  二人都是呆坐,并无言语,呆呆看着四周的景色,心中都有一股失落感,曾几何时自己也曾这么没有任何牵挂,没有任何思绪的呆坐在这里,只是已经记不清,那已经是多少年以前了?

  那时,曹还没有白头发,张锋也没长胡子。

  现在,连张兢都快长胡子了。

  也许,只是这一刻的无拘无束,不为外事所累,安静恬淡的心境,才是最让人流连的。

  也最让人感叹,年华逝去,何快于斯!

  “知机。”

  “草民在。”

  曹被这声草民搞得一怔,随即一笑。

  “此时便只有你我二人,你为婿,我为翁,不必拘束。”

  “是。”

  “其实,我的愿望,曾经只是想死后墓碑上刻着‘大汉故征西将军之墓’。何曾想到,今日整个大汉都在我一人之手。”

  曹绝对有资格说这种看起来大逆不道的话。

  比历史上那个曹,他做到的更多。

  就算刘协在他面前,如今也是战战兢兢的。

  “岳父大人洪福齐天,”张锋半晌也没接上下句,不知该怎么面对曹突如其来的感慨。差点那经典的“寿与天齐”也跑出来了。

  “有不少人私下或公开的问过我,什么时候称帝?”

  曹说到这里,貌似不经意的看了张锋一眼。

  张锋还是低垂着眼皮,根本没有任何反应,好象没听见这句惊世骇俗的话似的。

  “我想听听你的意见。”

  曹直言不讳的说道,直视与张锋。

  张锋微笑了一下,然后抬起头来,寸步不让的与曹对视。

  突然有点冷。

  那闹人的春意似乎也黯淡了不少。

  曹突然也笑了。

  “我知道你有情绪。你觉得你是为我好,所以你不该受这么重的处罚。”

  张锋却摇头:“不对!”

  “不对!?”曹有点吃惊,“难道你觉得你应该受?”

  “不,我的意思是,我不是这样想的。我的意思是,你还相信我说的话吗?”

  第一次,张锋在话中直接用了“你”这个称呼,而不是“岳父大人”、“魏王殿下”等等。

  曹愣了一下,这个问题他发现自己也不好回答。

  说相信吧,自己好象根本就很忌惮张锋,他有很多莫明其妙的主意和想法,偏偏事后证明那么绝妙。

  说不相信吧,张锋自始自终,一次也没害过自己,救过的次数倒不少。这次赤壁更好,一次救了五十万人。

  可是自己为什么还是防着他?

  功高盖主?

  可他是自己女婿!而且除了曹洪这些人,他甚至没有与甘宁、太史慈等人有过书面来往。

  他不是一个有野心的人。

  可是他太可怕了。

  就算自己大权在手,张锋仍是自己心头的一个隐患。

  “我相信,你不会害我。”曹说了一句模棱两可的话。

  张锋还是笑了笑:“果然。”

  接下来张锋说的话让曹大喜过望,又有点失落。象是要失去些什么重要的东西一样。

  “我可以提点建议,你自己考虑。不过那之后,我想离开中原,应该说,离开大汉。去一个很远很远的地方。”

  “你也要去倭奴国?”曹大惊道。

  “不,那是一个很美的地方,有山有水,只是太远了,也许一去一回要一年时间也说不定。”

  “不在大汉境内?”

  “绝对不在,你可以派人监视我全家人离开。当然,如果葳儿不愿意离开,希望你能照顾好她。”

  此时曹和张锋就象一对朋友,其中一个要离开远行,另一个会照顾他家人。

  曹相信他的话了,就算这个地方离大汉不远,曹也有足够的把握在张锋有异心时一举毁灭它。

  张锋现在几乎没有任何兵力。

  手中也就一个黄忠。

  “自夏商周以来,哪一个朝代可以千年永存的?一个也没有。哪怕如强秦,也仅历二世而亡。有兴就有衰,有生就有死。无生无死,无兴无衰。我知道你想称帝,又怕在你之后,曹氏子孙不争气。别瞪我,我不是说曹昂他们。”

  “我们家乡有一句话,富不过三代。家业,或者是国业,都是老一辈打下来的,小一辈,或者小小一辈,没有经历那个兵荒马乱的年代,不知当家苦,只懂得享受和挥霍,挥霍父辈、祖非辛苦得来的江山,时间一长,国家自然会乱,不管掌管国家的人姓什么。这是必然。”

  “我的意见就是,既然不破不立,那就不立好了。这样才有最大的可能让曹氏一族永远延续下去。”

  没有什么必然的,张锋本来想说“曹氏永远兴盛下去”,但再大的家业也可能被一二个不开眼的家伙败光,因此换了句话。

  也不管曹听不听得懂。张锋自顾自的说道。

  “成立一个新的国家,帝王当然是曹氏。但是——这点很关键,听了不要跟我急。就是帝王不要任何的权力,仅仅是一个国家的象征。而国家因为收回了权力的原因,每年向帝室付一大比钱……”

  这时曹已经把小眼睛瞪得快跑出来了,打下一个国定不要权力,这不是疯子是什么?

  “国家实际掌权者称为首相,再成立一个议会,所有的大小事情都通过议会来讨论通过。比如说,任何事都可以由议会讨论通过,但是首相有权否决!但是首相无权强行通过某个决定。也就是说,首相和议会从某个角度来说,是对立的。这两点是我的想法中最重要的两点。根本意思就是,所有的权力要打乱,细分,越小越细越好,这样就尽可能的分化权力在某一个人手中的作用。当然为了制约首相和参加议会的议员,每个人在位的时间只有四年,过了四年,不管干得是不是出色,都要离开这个职位。”

  “之所以让帝室远离权力,这才是让他远离血腥和阴谋的根本,没有权力,有谁会吃饱了撑的动帝室的人?这种没好处的事谁会干?”

  留下了曹独自一人苦苦思索,张锋信步离开。这次,是真的走在春风里。

  一年后的夏天,张锋全家人在青州登船,领船的是张兢——本来张锋还想多锻炼下他,可是谁知道曹统一的太快了。

  他们全家将去往一个谁都没去过的地方——美丽的澳洲。那里有袋鼠,有考拉,最重要的是,那里几乎没有纷争与战争,除了土人。

  坐上了曹送上了十艘楼船,足有两千多人将跟随他们离开,其中有黄忠这个忠心耿耿的老臣子。

  曹的人将会坐小船看他们去不去一路往南,其实往哪里都好,只要不再回去。曹终是放心不下。

  而张锋已顾不上曹是否会采用自己的方式,否则曹家建立的新国家迟早会亡。这是定律。不会因为你是曹或者赢政或者刘彻就改变什么。

  虽然自己的到来,暂时没改变中国太多的东西。可是至少五胡乱华小了很多可能性,没有历史上死那么多人,汉族现在不是好欺负的。

  也许历史上自己会被记下一句半句,千年之后,还有谁知道曾经在这个时候出现过自己这么一只努力扇动自己翅膀的小蝴蝶?(全书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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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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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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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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