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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百六十六节

  羽的尸首,张锋并没有因为个人的愤恨而弃尸不理或者曝尸荒野。对于一个已死的人,没必要去计较。

  攻下了新野城,徐庶和张飞不知所踪,应该是逃走了。

  分出人手整理守备事务,清点户藉,守卫城门及警戒,张锋发现这座新野小县城有些奇怪。wWW.ΧìǔΜЬ.CǒΜ

  照说曹军的口碑并不差,可是张锋从那些半掩着的门或者窗户里看见一双双眼睛里,却几乎都是愤恨的光芒。

  难道刘备的名声如此之好?

  县城的格局跟其他大城也差不多一样,县衙在北面,平民均在南面,而去南面清点各家及查找刘军残余士兵的人说,新野城居然跑了一半左右的人走了。

  张锋一惊,这跟三国演义里写的有些象。难道刘大耳跟书里说的一样,那么招人喜欢?

  一边吩咐人手去寻找黄承彦,一边命大队人马进城,不许进驻南区平民之地,只将营扎在北面,这样是怕惊扰平民,本来就敌视曹军的百姓更加不满。

  不多时,四个亲兵簇拥着一个长须灰衣的中年男子来到张锋面前,那人上上下下打量了张锋几眼,确定他就是自己的侄子。

  “老夫黄承彦,被贼子关羽所擒,欲加害将军,幸得将军福厚,竟未中其奸计。”

  说着,就对张锋欲下跪。

  张锋当然不敢接这一跪,忙伸手扶道:“锋是将军,也是姑丈之侄,岂有子侄反受礼?折煞小侄了。”

  命人看座,又请了黄月英来,父女二人相见,又是抱头大哭。

  “多谢将军救得老父一命!月英无以无报……”黄毛小丫头脸上还挂着泪,可是见老父平安脱险,嘴角已经合不拢了。

  “什么将军不将军的,你可是我妹子。”张锋大急,双手乱摇,他想,估计后面的台词就是“以身相许”了。

  是妹子不假,可是那个时候,他们这样的关系是绝对可以成婚的,只要不是亲兄妹,在那个时候表亲是亲上加亲的一种联姻方式。

  先没注意,现在事情完了一打量黄月英,却不是史料上说得那般丑,可能只是审美观的不同吧。

  小丫头虽然皮肤不白,而是小麦色的,一头的长发并不是黑色,而是黄褐色,现在的mm们还不少人要染成这样的颜色呢。眉骨深陷,眼眸有些淡淡的灰色。双眉又粗又浓,但是怎么看也是一异域小美女。

  “这个……妹子好象不是中原人吧?不过长得可真漂亮!”张锋是由衷的称赞,而“妹子”先是一愣,然后俏脸上便浮上一层羞色,显得皮肤绽现出少见的玫瑰色,煞是可爱。

  “将军……”

  “叫我哥!”张锋不容置疑道,黄月英迟疑的看了黄承彦一眼,后者微微点了点头,堂堂大将军,就是叫“主子爷”,那也没什么不妥,人家高导还不是叫了。

  “哥……真是好眼力,我娘不是中原人,是贵霜人(45-250年,地域最大的时候包括现在的中国西部,南亚及中亚大部,是和汉、安息、罗马并列的欧亚四大强国之一)。”

  看着张锋一头雾水,黄承彦解释,黄月英的娘是贵霜人,因为得罪了当地贵族,举家迁徙到了汉朝,结果兵荒马乱的,不得不就地扎根下来,并嫁给了黄承彦,可笑黄承彦有艳福不会享,总觉得自己这个婆娘长得丑。不过现在人也过世了,只留下这么一个女儿。

  突然想到诸葛亮。张锋怕对方提起“以身相许”,忙问道:“月英妹子许了人家没?”

  黄月英脸蛋一红,瞅了瞅黄承彦,又瞅了瞅张锋。

  黄承彦却是一惊,还以为张锋看上这个小老大一轮的妹子了,忙道:“尚未许人家,但闻贤侄却是魏王之婿……”

  张锋这才明白,原来黄承彦也怕表哥和表妹走到一块了,怕有些好笑自己起先的想法:“我有一个小师弟,今年十八,长得风流英俊不谈,却是有治国安邦的大才,如妹子不弃,我这个当哥的倒是可以引荐一下。”

  两个姓黄的面面相觑,不知道张锋怎么急吼吼的当上媒婆了,不过这也是好事。就黄承彦的想法,自己这个闺女长成这样,有人要就不错了,更何况是张锋介绍的,那估计错不了。

  当下谢过了张锋,黄承彦沉吟了下,试探着问道:“贤侄,我这女儿虽然相貌不佳,却从下懂得孔孟的,又喜些稀奇古怪的小玩意,若是那位诸葛小哥能……”

  张锋却猛然想起一事,前世有种说法,这黄月英可是一个能工巧匠,大名鼎鼎的“木牛流马”是她所造,却成就了诸葛亮的名声。

  “什么东西?”张锋好奇道,如果是木牛流马,他还不太惊讶,根据前人分析,那应该就是独轮车,这没什么稀奇的,但如果黄月英真有那个本事能搞点什么别的东西出来……

  “贤侄请看。”黄承彦从怀里掏出一份黄色,已经有点淡了的牛皮出来,上面用黑线划了一个图,图上是一种奇怪的宽弩,跟普通的弩不同的是,这弩居然可以连发!

  “这……莫非是……十发连弩?”张锋不可思议的看着牛皮上的图案,他是早就可以造出十发弩,但是绝对不能达到连发的效果。而历史上诸葛亮的十发弩也是成亲之后所造的,莫非这一切的真正功臣乃是这个千娇百媚的外国小表妹?

  “哥哥居然能一眼看出这弩的奥妙?”黄月英惊讶极了。

  张锋也不问答,深深的盯着黄月英道:“你能造?”

  黄月英很肯定的点点小脑袋:“能!”

  张锋并没有马上让黄月英如何如何那般那般,因为他突然想起曹近年来的转变,如果是以前,他肯定二话不说就将此图派人送至邺,可是现在,他不得不为自己,和家人的将来好好考虑下了。

  如今的曹魏势力已经很大了,就算没有这十发连弩,统一也不是问题,可是他必须得为自己留一手。

  “汉升,有一事,非你亲办不可。”张锋将黄忠唤至身前,“明日一早,你将黄氏父女亲送至兢儿处……”

  黄忠领命而去,他从来不问为什么,只知道忠心的执行一切张锋的命令。

  可张锋心里反而空荡荡的,经过一役之后却没有什么疲劳,披上披风毫无目的的在新野小县乱逛,八个亲卫紧紧的跟着他,生怕有所不测。

  月亮今晚很亮,空中淡淡的麦香被秋风吹得四处皆可闻,让人心神为之一爽。四下除了偶能听见巡逻的曹军士兵的整齐步伐,就是低语的虫鸣蛙叫。

  到处都是黑呼呼的一片,只有北边驻扎了军士才有些灯火,再往南一看,全是黑的一片。低矮的城墙就象一个无边无际的大嘴,正噬咬住了整座新野想要吞掉一般。

  张锋猛然抬头,新野!徐庶!

  这……不会跟演义里的一样吧!

  为了以防万一,张锋忙叫道:“传我将令,所有人退出新野城,至城外五里驻扎!你等速速寻黄将军,将黄氏父女护送出城!”

  突如其来的一个命令让众将士都措手不及,但好曹军军纪森严,谁也不问为什么,就算有话憋在心里也不会冒冒失失的去问,当大部分人连已经扎好的帐蓬都来不及拆就慌慌张张出城,城中除了城北以外,城中,城南,城东等地方,四处起火!

  这下再森严的军纪也不能让人不慌了,张锋收拢好队伍,在城外严密的列阵以待,书上说徐庶在曹军入了新野后放火烧城,不过那时的主将是曹仁,然后随后少量的刘备军便将慌不择路的曹军打得大败而逃。

  等……

  再等……

  可是除了陆陆续续的曹军先后从城中逃出,却没见刘备军一兵一卒……

  紧张了大半夜的曹军眼睛都望烂了,也没见个敌军的鬼影子出现,不由得有些泄气。

  莫非是自己搞错了?

  如果刘备军真的不出现,自己这三万人马总不能象猪一样在外面折白等到天亮吧。

  张锋也有些摸不着头脑,只得令大军再退出十里,分出一小部分人警戒,大部休息。

  还好自己这样做了,直到日上三竿,也没见预料中的“刘备军”出现。

  张锋还真是嘀咕了,这个徐庶既不按历史,也不按常理出牌啊。就算火烧得再大,没人阻击,也造成不了曹军多大的伤害。

  这是为什么呢?

  他却忘记了,关羽死了,张飞宿醉不在状态,谁又来领着新野败军反攻?徐庶自己吗?哪个地方都不让自己的军师亲自拿着刀带兵砍人的,哪怕徐庶早年是个游侠。

  再说徐庶的任务本来就是拖住曹军,这当然是张锋现在不会知道的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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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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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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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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