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我来,让我来!”一身轻皮藤甲,头上包着一条红绸束带,英姿飒爽的孙尚香兴高采烈的高声娇呼,一边纵着身下的骏马紧追着那头黑色獠牙野猪。八个女卫紧张得不得了,呈扇形把孙尚香保护在里面。
张锋饶有兴趣的提着方天画戟跟着,现在春天就快要结束了,初夏即将来临,眼见出兵的秋季又没多少时候了,不趁这个时候散散心,更待何时?琇書蛧
那时的娱乐条件有限,武人便是射猎喝酒,文人还是喝酒论文,剩下的只有去找女人了。而张锋人缘好,加上老曹那边似乎也渐渐再没了针对他的意思,那些或真或假的兄弟们又逐渐热闹了张府。
那只走投无路的野猪,被张锋带来的亲卫赶得上天无路,入地无门,野性便上来了,怒嚎一声,便向着看似最好欺负的孙尚香冲过来了。
“都别帮忙!”孙尚香也是有经验的,野猪性子急,发了疯的野猪连老虎也不一定敢招惹,紧张的舔了舔腥红的上嘴唇,纤细的两肩把一张两石弓撑得直直的,“嗖”的一声……
野猪又大叫了一声,身上插着一只箭,跑得却更快了,眼前要冲到孙尚香的马前,象只会移动的避雷针。
那马虽然雄骏,却没经过什么战阵,本能的嘶叫了一声,想躲避野猪的袭击,而这让本来就有些发怵的孙尚香怎么也射不出第二支箭。
要糟!
张锋就是怕孙大小姐乱来,一见孙尚香要被惊马和野猪全力给欺负了,不由分说将天子赐的金色方天画戟闪电般的掷了出去,嗷的一声惨叫,那小牛犊子般大小的野猪居然被死死的钉在地上,四肢极力挣扎,却怎么也不能甩掉身上的那致命的禁锢,慢慢的怒吼变成了哀号,因挣扎而撕裂的伤口鲜血如泉涌,两个匈奴亲卫饲养的两头狼便一头扑上去,恶狠狠的将那头野猪喉咙咬断,一命归西。
这两只狼是匈奴投降之后,特意命人捉了两只刚出生的狼崽,从小用熟食喂着长大的,狼野性难训,很多小狼都食生不食熟,而进贡给朝延的狼又必须不得伤人,因此这两头狼来的还真是不容易。
几个女卫上前有的扯住马缰,有的拉住马嚼头,一边摸它的头,一边轻声的说着些让人不懂的低语,这受惊的马才慢慢平静下来。
孙尚香惊恐的小脸一片煞白,即是余惧未去,又怕爱郎责怪。
张锋把孙尚香从马背上抱了下来,适才还大呼大喊的“女豪杰”此时却温顺得象只小猫,乖乖的任由张锋的大手搂住自己的细腰,双手抱住他的脖子,这时觉得天地间最安全的地方便是他的怀里了。
“野猪皮厚,你又不是不知道,发了疯的时候普通的箭射不死它,只能射眼睛。亏你还是个将军呢。”
张锋的体贴很多时候让身边的女人觉得幸福满盈,多少古代男人对女人不是非打则骂,要不就是弃如敝履,虽然那时女人地位还不如明清时候的低。
“这不是有你在吗?不用担心它会伤害到我。”
孙尚香偎进张锋的怀里,也不惧周遭那些羡慕的眼光。那些女卫,可是个个都想要个张锋这样的如意郎君……在床上或是在战场上都是那么强悍。
小女人的娇弱更能激起男人的保护欲,让他们觉得自己更男人。
张锋的豪气顿生,忽又幽幽一叹。
“不知道兢儿现在过得好不好?”
“上个月不是还有书信,说一切安好吗?”
孙尚香不解的嘟起嘴。
“如果想儿了,为什么又要送他去那么远的地方?还去什么水师?”
有些事情当然不能说给她听,张锋象逗孩子似的捏捏她那张虽然已为人妇,却依然如少女般柔嫩的俏脸:“我的儿子,将来要成大事的。必须从小要好好磨炼一番。”
两个人旁若无人的卿卿我我,亲卫们围成一个圈,防止有野兽突然袭击过来,两只狼却依然围在死猪身边,虽然不吃生肉,却还是有着狼的本性,腥长的舌头不停的舔着地上满是的鲜血。
一匹快马的蹄声让所有人的眼花一下子都转了过去,却是黄忠来了。
这位自从投入张锋府里便不再有史上光辉一页的勇将已经两鬓斑白,却仍然身手骄键。
单手按住马背,便腾空从马上跳了下来,大步朝张锋走去,双手还掏出一封信。
“将军,魏王请你入府,说是曹子孝将军败了。”
曹仁是曹氏家族老一辈的头号猛将。曹对曹洪有过不满,但是对他,以及夏候兄弟却是信任有加。曹仁是征南将军,伐荆州的先锋,带了三万精锐下新野,没想到才七天,战败的消息却回来了。
原因很简单,徐庶。
他充分考虑了实力的对比以及曹军自大的心理。早早在新野的必经之路上连创了三营,与曹仁交锋每丢一营,夜里必派人带钟鼓扰之,等曹仁占据第三营高卧于大营,以为刘备兵力不足只能用骚扰之计时,徐庶却动了真格的,关、张、刘封三人伏尽出,以火烧营,烧得三万精锐只剩下一万五回到了许昌。曹仁没办法,只好上表请罪,同时又请曹尽快派遣援军。
张锋换了盔甲,没带武器,由着宫女带进偏殿,却见夏候兄弟也在座,身后站着两个有些面熟的小子。
曹却没有什么战败该有的恼怒之类的负面情绪,反而笑呵呵的,不会有病了吧?或者说,胜仗打多了,打个败仗调节一下心理?
“见过魏王。”
“见过大将军。”
这些礼节都是虚的,都是给魏王身边那些言官看的,如果这些表面性的礼节不做一下,那么这些每天都只找茬的言官跟某些批评家一样,便会在自己随身带的小本本上记下:“某年某月某日,大将军无礼,见王而不拜。”
夏候渊指着身后那两个小子介绍道:“知机,这一个是我次子,这一个是我三子,非要见一见大将军本人,于是便带他们来了。”
眼睛一瞪道:“还不拜见大将军?”
这个礼节却是实的了,晚辈第一次见长辈,必然是大礼相见。
两个小家伙虽然长得也有一米六、七了,却仍然恭恭敬敬行了个大礼:“骁勇候夏候称拜见大将军!”
“偏将军夏候霸拜见大将军!”
这倒有些让张锋惊愕了,不过见多了牛人的他倒也没迟疑,马上把二人扶起来道:“快快请起。”
曹、张、夏候,怎么说也是亲戚,虽然关系复杂了点。不过张锋吃惊的是夏候渊的三子,夏候称。
龙生龙,凤生凤,老鼠儿子会打洞。夏候惇武艺不足(跟曹仁、夏候渊相比),生出来的儿子也是内政性的。比如夏候充、夏候懋(他确实是夏候惇亲生的)。而夏候渊显然把勇猛的血液流传了下去,这个夏候称史上如果不是死得太早,恐怕就是曹氏集团二代中的领军人物。
十六岁时就射杀了一只老虎,还只是一箭,连曹都听说了他的声望,拉着他的手说:“我终于得到你这样的人了”,足见其勇猛。
而夏候霸显然出名得多,当然是其他方面,他打仗也行,不过就是命运太悲剧,是个实实在在的“悲剧哥”。
早年被司马懿看中,推荐到了自己身边当部将,后来被郭淮排挤,总是让他去啃硬骨头。蜀汉欲联合西凉的胡王治无戴一起进攻魏国,郭淮便让他当挡箭牌,阻止了西凉胡兵的进攻,这时姜维的大军也到了,要不是最后时刻郭淮良心还有那么一点,那么这位蜀国的车骑将军就要提前见父亲了。
更悲剧的是,他没想到自己居然会投降有杀父之仇的蜀国。(为什么不投吴国呢?答曰:太远了……另一个原因是蜀汉有亲戚,夏候霸的族妹是张飞之妻)
司马懿发动政变,首先夺了夏候玄的军权,他是夏候霸的侄子。继任者正是与他不睦的郭淮。受了曹爽大恩的悲剧哥不愿意象夏候玄那样束手就缚,又不敢走大路,于是准备南下鬼都不愿意去的阴平小路,进入蜀汉。
结果他迷路了,马也杀了当粮食吃了,脚也跛了,问路,别人又因为他是北方将领不愿意告诉他,要不是最后刘禅知道他来了蜀国派人来寻找他,那么这位车骑将军的人生恐怕要在荒山野岭中结束了。
这还不算完,他做为一个降将,在蜀汉里没人愿意亲近他,他想跟当时的荡寇将军张嶷交个朋友,张嶷地却说:“你又不认识我,我也不认识你,过三年再说吧。”碰了一鼻子灰,连个朋友都交不到。
张锋看着夏候称的眼神是充满了欣赏,看向夏候霸的眼神却是怪怪,这让他心里毛毛的,浑身上下打量了下自己,没什么不妥啊?
虽然夏候渊对自己儿子说话时的语气凶巴巴的,但是父爱无声,骄傲的说道:“老三今天射死了一只老虎,特来向魏王献上虎皮。”
张锋早就知道了,无奈夏候渊觉得献宝的气氛还不够,拉着他不停的说:“一箭哦,就只射了一箭哦。”
“果然是虎父无犬子!”
这下才明白曹为什么打了败仗还这么高兴的原因了。
说了半天闲话。曹这才把话题放到正事上来。
“知机,你也知道了,子孝败给刘备,正在上书求援,我想亲自去会会刘备小儿,怎么样?”
这话该怎么说?张锋急得抓耳挠腮的。也不能说,你让我去吧,千万别把刘备给做了。
就在这时,一个内侍从殿后小门而入,告了个罪,给曹呈上了一份绢书。曹看了之后大笑道:“知机,果然识人无谬。蔡瑁有书在此,言刘表病危,刘琦被囚,正是取荆州良机!”
张锋再怎么样装疯卖傻也不可能在这个时候灭曹的兴致了。
“那恭贺魏王亲征马到功成!”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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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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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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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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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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