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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百九十九节

  天气不错。

  草原上的天空明净温蓝一片,云彩很少,象一面光滑剔透的铜镜。天下面就是草原,跟天差不多的广阔无比,至少一样看不到边。

  早起的羊群在头羊的带领下,咩咩叫着朝一个地方挤着;牧人们背上弯刀,给心爱的马套上嚼头,在妻儿依依的目光下,准备一天的放牧生活;在草原上如同点点盛开的花朵一般的毡房旁,升起了袅袅炊烟,小孩子们滴着口水围着支起的大锅旁,皱起鼻子拼命嗅着锅里四溢的香气,一份浓浓的恬静象一双大手一般包裹了整个部落。

  可是危机就在这份难得的静宓中悄悄的露出锋利的獠牙。

  马群突然有不少都引颈长嘶,表现出极度的不安和烦噪;羊群也开始乱了起来,完全不顾头羊的存在而开始乱窜一起,任凭牧人们如何鞭挞都无济于事。有经验的牧人们意识到了,这是动物们感觉到了危险的到来!

  草天一色的地平线上出现了一条黑色的细线,以极快的速度变大变粗,空气中似乎都能嗅到一丝能冰冻心灵的寒意。

  “敌袭!”

  刘豹虽然将所有的部落的精锐全都抽走东进并州,但是他也顾忌一向对自己有些畏惧的去卑会突然发难,因此部落中还留下了八千能征善战的勇士。男人们大声的喝骂着自己的女人和孩子赶快去帐去,一边寻找自己的武器和马匹,女人和孩子则哭叫着四散奔走,在厮杀来临的时候,他们跟汉人百姓并没有什么太多的区别。

  会是去卑的人吗?

  哼,那个一向胆小的懦夫,根本不配称为草原男儿,在呼厨泉老单于还在的时候,他还能跟着大部队去打打秋风,可是呼厨泉一死,他居然向匈奴人一向视为猪狗的汉人摇尾乞怜!

  男人们把自家的牛羊重新关进圈里,准备好了武器,冷冷的等待着。可是这次他们看到的却不是熟悉的匈奴人。

  粗粗泛着黑光的投枪,比起草原马来略矮一些的坐骑,以及面色黄黄的皮肤……所有的人都不是装备着草原人惯用的弯刀,而是长长的矛!

  “是羌人!”

  有些见多识广的人认出了这只部队的来历,可是羌人怎么会出现在这里?他们和我们之间隔着一千多里啊!

  就连最勇敢的战士也在这时有些紧张,换了一个陌生的对手,任是谁也没有必胜的把握,不过他们不能输,他们的家,就是这一座座圆圆的毡房,他们的全部,就是躲在里面的女人孩子,以及外面圈着的这些牛羊!

  他们不能输,更不能退,否则就什么都没有了!

  “我怎么突然有种杀鸡用牛刀的感觉。”马超一边加紧打马鞭,一边对着身侧的庞德大声吼道。

  跟草原马比起来,西凉马的负重远行耐力更强一些,不过当马匹全速奔跑的时候,一样要靠吼的才能让身边的人听清楚声音。Χiυmъ.cοΜ

  庞德一张绿脸挤出一个很勉强的笑容,眯着的眼睛不容易让风沙影响视力:“少将军要是觉得无趣,这种小事便交给德办就是。”

  马超的马速却一点也没下来,反而抓紧了手中的长矛,看着略有些慌乱的匈奴部落中道:“不必,既然是朝庭的旨令,就全力完成吧!”

  右手的长矛高高举起,马超大声又吼道:“一个不留!”

  有如实质般的杀气,在两万羌骑中漫延开来。尽管这次行军很艰苦,要横穿过几个州,但是奖赏也是很吸引人的,特别是有一条,这是朝庭下的旨,将会有军功记入功劳簿。

  马腾在试着接近朝庭的同时,制度上也在向朝庭靠拢,沿用了军功制。

  不管面前是敌人还是一座山,他们都会义无反顾的冲过去,碾碎它、粉碎它,在马腾手下呆了这么久,许多人都有些朝庭、衣锦还乡、荣誉这种观念。

  马腾毕竟不是阴险的韩遂,有功必赏,平时对下属也很宽容,很得民心,因此依附于他的羌人更愿意效死力。

  而跟着韩遂的人,多半是畏惧于他的势力,而不是真心依附他。

  气势上就输了一筹的匈奴人张弓弯弦,试图将眼前未知实力的对手的第一波攻势打下来,如果是放在别的地方,他们可以采用最拿手的骑射,可是在自己家门口不行,否则就是将自己的女人和孩子送到敌人的屠刀之下。

  一阵箭雨效果并不明显,特别是最前面那个带头的白面小将,年轻不大,手里的功夫可真不赖,一杆长矛上下飞舞,飞向他的箭支一一落空。

  羌骑付出了几十骑的代价,将阵形往前推进了四个马身,因为投枪相对于弓箭来说,虽然威力大了许多,但是射程却短得多了。

  可是一旦进入了投枪的射程,就算强悍如曹军,没有盔甲的保护下都是损失惨重,更何况是只穿着兽皮的匈奴人?

  眼看着空中的密密麻麻的一阵投枪从针变成牙签,又变成筷子,直到锋利的矛尖闪烁着嗜血的寒光,匈奴人都没有一个退去,只是用手中的刀试图拨开这些沉重的投枪,可是……

  马超的投枪最犀利,带着肉眼可见的残影以闪电般的速度一连穿过了三个匈奴人的身体,无主的马匹惊惶的嘶叫着四散奔走,投枪洞穿匈奴人身体时带出的血花,把褐色的马身染上了一朵朵红色的梅花。

  甫一交锋,双方的战力就让匈奴人明白了对手并不是什么善茬,小部分人立即去主帐准备护着刘豹的家人离开。

  匈奴人擅长的骑射根本施展不开,而羌人则有马超、庞德为首的猛将,硬碰硬匈奴人绝对不是对手。

  当过了两军中间的缓冲区,匈奴人和羌人的伤亡已经达到了四比一,而他们的人数则比羌人要少得多,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明白不能让女人和孩子躲在帐子里了。

  “顶住,让女人和孩子有时间逃走!”

  这是大多数人的心声,事实上尽管羌人凶悍得多,但是一时间也没办法把这八千人的阵形完全冲破,特别是当马超进入匈奴人的腹地时,速度更是完全减了下来。

  当骑兵完全失去机动力的时候,战斗就变成了毫无技术含量可言的混战,不知道哪个方向会突然伸出一只矛尖来,或是一只蓄势已久的暗箭就那么莫名其妙的钉在此身体之上。

  大多数的女人和孩子跑出了毡房,寻找马匹,在少数人的护卫下跟着刘豹的家眷准备离开。

  还有些比较强悍的女人和孩子,居然拿起弓箭,远远的站在一边偷袭羌人,帮助自己的父亲或者男人干掉眼前的敌人。

  这就是匈奴人和汉人的区别,他们从来都不是待宰的羔羊。

  看到匈奴的主帐中冲出一群人逃出战场,有女人也有小孩,马超英俊的脸上露出一丝冷冷的微笑。

  一矛将眼前的匈奴人从马上挑起,带着如注的鲜血远远的甩开,冰冷的眼中没有一丝带着情感的神色,马超又是飞快的收回了用力已老的长矛,再次刺出时,洞穿了下个对手的喉咙。

  马岱、庞德,一左一右,两把大刀高举低挡,杀起人来一点也不比马超慢。

  比起马超速度奇快的长矛来,庞德的大刀更加沉稳、有霸气,不管对手是劈还是刺,横扫还是竖挑,他只是沉峙如山的一刀砍过去,带着一往无回的霸气,将对手任何露在出刀线路上的物体砍成两段。

  有时是人,有时连人带马。

  人数上的绝对优势和超强的战力,使得匈奴人的阵脚节节后退,面前的尸体多半都是自己人的。

  眼看匈奴人马上就要崩溃,马超的全身都已经染成了红色,顾不得揩去脸上几乎污了整张脸的血液,大声道:“不要活口,一个不留!”

  本来已经处于崩溃边缘的匈奴人再也支撑不住了,抵抗了这么久,就希望那些女人和孩子能够逃出生天,他们就是未来,就是希望,只有希望,草原上过个十几年一样可以重新兴盛起来。

  几百人的马队在急速的奔驰着,他们现在的任务是护着这些女人和孩子,去到一个信得过的部落中,然后通知在外征战的刘豹,他一定会报仇的。

  可是一支数千人的精壮部队挡住了他们的去路。

  箭在弦,刀在手,还有掩饰不住的杀意。

  去卑俨然就在这只队伍的最中间,以往面对刘豹时卑微笑容换了一脸的残忍,眼中精光急闪,右手一摸腰间,居然是把代表单于身份的金刀!

  “去卑!你想做什么?”

  左贤王仅剩下几百人的部队中有人大声呼喝起来。

  “做什么?哼哼!”

  去卑摸着那把金光闪闪的金刀,对着太阳一照,更是耀眼得让人不能睁目而视。

  “我忍了这么久,就是等这一天!你们的左贤王?你们还指望他吗?告诉你们,也许他现在已经身首异处了!”

  “放屁!左贤王是无敌的!不可能有人能战胜他!”

  几百人中大骂的人大有人在。

  去卑的眼光根本没有往这些人身上看上一眼,只是贪婪的盯着那把金刀,久久的停留在上面,“从今天开始,我就是单于!”

  “而你们,就将作为见证,亲眼看见我是怎么统一匈奴的!”

  去卑把金刀横放在嘴里,用舌尖一点点去舔刀身,象是在舔世上最美的美食,哪怕舌尖割破了,也象没有知觉一般,带着那种虔诚而痴狂的目光,划过金刀的刀身。

  嘴里流着血,眼中全是疯狂的目光,去卑把金刀小心翼翼的重新插回鞘里,手一挥,沉声说道:“全杀了,一个不留!”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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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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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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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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