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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百六十七节

  无奈归无奈,可是逢纪明白,如果在战事上还不能取得一点成绩,自己就真的一点用也没有了。袁尚把自己扫地出门,袁谭又对自己有顾忌,这种情况下只有自己能救自己。

  赵云的出头,让逢纪有了一丝警惕,不过也就只一丝而已。他并非穿越者,自然也不可能了解赵云到底是怎么一个角色。

  根据他的判断,短短一两个月,赵云连下三郡国,又准备对安平或者中山用兵,那么他十有八九就是一个有勇无谋的莽夫,象曹操军中乐进、华雄之流。

  不出名就是这点好,无论你开始怎么样的锋芒毕露,但是你的敌人想了解你的底细,简直不知从何入手。不象张锋,街上随便拉一个出来,从八岁到八十岁,至少可以把张锋的事迹说满两个时辰不带重复的。

  这也是赵云现在最大的优势。

  逢纪因此作出一个决定,分兵往易京之南埋伏,自己则率主力呆在易京之北吸引敌军视线,等着心目中赵云这个“莽夫”的出现。

  曾经作为公孙瓒最后的顽抗之处,易京到处还能找到一点当年大场的残留遗物。满地的野草长得似乎过分的长了些,据说,这些地方下面,是多得不计其数的尸骨,才滋养肥了上面的植物。

  虽然过了几年,但是地上随处可见可能是当时公孙瓒用来建易京楼的残垣断梁,土里深刨几下,也许就是一面残破的公孙大旗,或者是一段比较纤细的骨骼,说不定就是当年易京楼上公孙瓒的某个妾室身上的……

  那场你死我活的大战不少当地人现在还记得,无数死于那场惨烈战火中的士兵就地掩埋,以至于这块地方相当长的时间里,人迹罕至。

  逢纪就是想藉着当年在这里彻底打掉公孙瓒的一块福地,再次成为自己的地利因素。

  而对赵云来说,这里也是小小的一块值得记念的地方。

  赵云曾经在袁绍手下呆过,但是没丝毫名气的自己,在袁军中根本出不了头,而投靠公孙瓒之后,一方面得不到完全的信任,又一方面,发现这位自己原本看好的北方汉子虽然抗击胡人功不可没,却有些过分信仰武力,忽视民生、谋略,于是在这场大战前,就离开了公孙瓒,而去到了世人所称颂的兖州。

  仿佛冥冥中有一股神秘的力量,使得自己又重新回到这里,只不过现在自己的身份是大大的不同了。

  虽然没人提起什么,但是曹昂是所有人都默认的曹家世子,将来曹家的大业如果不出意外,则是他必然的接替曹操。

  而除了杜畿、枣祗这些文官,说起来自己是曹昂绝对的嫡系。而太史慈、左左、杨风等人,虽然也时常呆在青州,但是毕竟是隶属曹操直接管辖,根本谈不上跟曹昂有什么上下之情。

  而现在曹昂显然是把自己当成一头驯良已久的猛虎放猎了……

  这多少让赵云心里有点感慨。

  “赵将军!”一声有力的轻吼把赵云从往事中拉回来,一看,牛金硕大的脑袋正盯着自己。

  “子贵啊(杜撰的牛金字,说起来他也不算是个配角,为什么字都留不下来),何事?”

  虎头虎脑的牛金,在谋略方面实在没什么天份,仅仅是一般的刺探、布营等基本为将的必修之课,牛金都接受得比别人慢一些,但是赵云很喜欢他,他是那种比较单纯的人,没什么心机,赵云说什么,他就去做什么,根本不会打一丝折扣或者先在心底计较一下对自己有没好处。

  这就是赵云一眼看中牛金,把他留在身边的原因。而只要等到朝庭的封赏下来,估计这个单纯的傻小子肯定会乐歪了嘴。

  不过简单归简单,牛金在战场上可不是一个默默无闻的人,光凭着一噪子能把老天爷吓醒和悍不畏死的狠劲,让无论敌人还是自己人都怕他,背地里都叫他“暴牛”。

  牛金有一套兖州所产的将领专用甲,还是二代的,可是别人用了几年还好好的,他却已经换了第二套了。赵云曾经有一次亲见他指挥攻城里发了狠,亲自跑到城墙下去扶着云梯,鼓励士兵们往上冲,结果被城下一颗巨大的石头砸中后背倒在地上,所有人都以为他不死也没了半条命,可是没想到这个直神经的汉子爬起来吐口血,没事人一样继续指挥攻城。m.xiumb.com

  他浑身的伤痕,这短短一两个月已经布满了全身,虽然都不大,但是从一个侧面反映这个大汉的悍勇。

  牛金在赵云面前却象个听话的大孩子,跟战场上的狰狞简直判若两人。他知道赵云绝不是个普通的小白脸将军。

  “适才探子来报,逢纪自到易京后,一直没有动静,请将军下令!”

  “逢纪既然早至易京又按兵不动,恐有什么计策。明日你行我的大旗于阵前讨战,我领一支军接应。”

  “喏!”牛金应了声,便不再言语。

  简单人自有简单人的快乐,若换作徐晃、张辽在此,肯定绞尽脑汁的想敌人会有什么计,自己又该如何应对。

  不过对牛金来说,只管听赵云的,上阵厮杀便是。简简单单,不劳神,不费脑力。

  不知过了多久,只有风在二人身边来回旋转,卷起二人一红一白两披风猎猎作响。

  “赵将军……”

  “嗯?”

  “末将听说,后将军比赵将军还要白一点,是真的吗?”

  赵云哭笑不得,才夸你简单来着,怎么一下子思绪又换成这个了。

  “怎么了?突然问这个?”

  牛金哼哧哼哧的涨红了一张脸,半晌才不好意思的说道:“末将一直觉得,小白脸都是最没用的,直到跟随将军……后将军名气很大,又是个小白脸,所以末将想求证一下。”

  赵云想到张锋,摇摇头道:“怎么说呢,后将军白是很白,可是绝不是无用之人。反而相比有本事。不过为人呢?我也接触不多,不太好说。但是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

  “什么?”牛金眯起一双牛眼,也比曹操瞪起眼睛大得多。

  “他绝对是一个很有意思的人,很特别的人……”

  有意思?特别?

  牛金一头的雾水。

  果然不出我所料!

  逢纪对对面敌军的反映很是满意,刚扎好营就冒冒然来打自己,看来这赵云果然是嫩得很。

  “各位只需守好营寨,不须理会对面的挑衅。待我令旗一举,各位方可出营厮杀。”

  作为一个谋士,逢纪深知战前须动员起手下将领的士气,尽管他们全是袁谭的人,并不信服自己。

  “我知道大家不太服气,但是此战也是关系到各位的身家前途。请大家暂时放下成见,一致对敌。”

  关系到自己的前程,各个将领也不敢表现得过于不合作,都躬身应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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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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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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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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