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锋一回到府里,五女争着上前来,吕绮玲最高,踮着脚去戴掉张锋的蝉帽;环儿丢下手里的帐本,去解开张锋腰带;葳儿更是亲自弯下腰来,把一双大臭脚轻轻的搁在自己怀里,还笑盈盈的去脱下鞋子;丽儿虽然平时很机灵,这个时间却是找不到合适的事做了,只能撅了小嘴,不情不愿的跟在去倒了茶的莲儿身后。琇書蛧
“妹妹那里没事了吧?”葳儿的礼仪果然能说明曹家的家教水平,对着张锋捂了一天的臭脚视而不见,闻而不嗅。
把那只臭得可以熏死老鼠的袜子用力扯下来,葳儿还吃力的“嗯”的轻哼了一声,娇小的身子往后一仰。
旧社会的男人真幸福啊,换成现在,不给老婆打洗脚水的男人有几个?
其他四女齐齐“噫”了一声,一只手捂着鼻子退了一步。偏偏张锋还一脸洋洋得意的欠揍表情。
“你夫君我出马,当然万事ok……呃,皆无。放心,你妹妹又住进了北宫,刘协那小子仍是天天宿在那里,两人感情好着呢。”
“那就好,我还担心着呢。夫君这么一说,葳儿就放心了。”
曹葳浅笑着,嘴边泛着小妇人满足的表情,并没有立即就把张锋的脚放下,而是拉了拉张锋的尾趾,再轻轻用力一扯,咔嚓一响,赫然是现代足疗中常见的一种手法!
这当然是张锋教的,张锋会一些千奇百怪的按摩手法,包括吕绮玲曾经误会的,那种会让人舒服得哼哼出“r——o——o——m”的“异性按摩”。
不管是皇帝的女儿,还是乞丐的女儿,幸福终究是要有一个好男人。
男人也是一样。
可是一般了解了的时候,偏偏已经开始后悔了。
所以张锋是幸福的。
“那伏氏一家……”环儿皱了皱可爱的小鼻子在空气中嗅了嗅,好象没那么臭了,这才出声问道。
“除了伏后被废,其余皆被斩首。”虽然伏家陷害曹家,自己做为曹操的半子,当然义愤填膺,包括灭了那刑官的口,张锋也是支持的,但是这并不表示他心中就没有怜悯之情。
只是相比之下,保全身边人的安全才最重要。
众人一阵沉默。
“爹爹那里不知道怎么样了……夫君,我好想爹娘。”算起来严氏走了都快一年,虽然平时吕绮玲大大咧咧,一付事事不上心的样子,可是毕竟亲情血浓。
“放心,秋收之前,应该没事。不过秋收后嘛,估计跟陶谦老儿又有一番攻伐了。”
“唉,又是打仗,男人怎么这么喜欢打打杀杀,和和气气的过日子不好么?”玲儿扁扁嘴,一付不以为然的样子。
张锋还在想着伏完的事,不知道伏完为什么要做这种事,不禁念出:“世上本无事,庸人自扰之”。
玲儿一呆,还以为他在说吕布,不高兴的哼了一声,嘀嘀咕咕的说道:“那你也是庸人!”
张锋愣了愣:“是啊,我也是庸人,只想吃饭,睡觉,数钱,还有……行房!哈哈!”
五女齐声轻啐,羞红了脸各自跑开。
一片绿油油的庄稼地,宽阔得看不到边,到处是手持镰刀割杂草的百姓,今年的天气不错,无灾无害的,过几日便可大熟了。
上面一片蔚蓝的天,下面一片绿色的海洋。看上去让人心旷神怡,地里不时跳出一只小虫子,撑着巨大肚皮开始大声鸹噪起来。纵横交错的田埂上蹲坐着的蛤蟆便注意到了,蹦蹦跳跳跑去捕食。
好一付恬静的图画,可惜一阵马蹄声打破这图画的平静,人们纷纷从地里直起腰来,眯着眼打量北边。
地平线上一道细细的黑线,是马蹄刨起的灰尘,渐渐的越来越近,为首之人身边一面大旗,写着一个“宋”字。
“吕布又来抢粮啦!”惊慌失措的百姓四散奔逃,一边大声喊着,提醒周围人的注意。
宋宪一身褐色的皮甲,没有戴头盔,今天的任务只是抢粮,并不是攻城掠地,没有多大危险,因此连铁甲也没穿,身后一千骑,个个都是身上背着一捆粗粗的绳子。
骑兵后面还有三千步兵,只不过每两人都推着一辆两轮小车。
“呸,老子堂堂一个将军,居然要象一个土匪一样抢粮!”宋宪一脸的无奈,“都是那个陈宫的主意,偏偏主公对他还偏听偏信!真不懂这种猥琐的小人有什么倚重的。”
“宋将军,四下都探过,没有徐州军,是否现在就动手?”副将打着马从后面追上来请示道。
“动!为什么不动?手脚麻利点,要在徐州军来之前都跟老子装车带走!剩下的一把火烧了!”
众军齐声应诺,带着一脸恶狠狠的凶相四下散开,跟抢媳妇一样的严肃认真。吓得田里的蛤蟆、田鼠等一阵乱糟糟的慌乱。
一个时辰后,四千人马满载而归,留下了一片烧得红透天的火海。
“府君!大事不好!”
孙乾慌慌张张的提着袍子往陶谦房里闯,手里捏着几封附近郡县求救的公文。
陶谦正在午睡,年纪越来越大,反而事情越来越多,精力是大不如从前了。加上两个儿子没一个让他省心的,更是让他头疼不已。
秋收快到了,也就意味着吕布不久就要卷土重来。
这次还能守得住吗?
“公佑,何事惊慌?”陶谦费力的从躺椅上挣扎着坐起来,两只枯萎老迈,布满老人斑的手用力的抓住椅臂,粗大的青筋一阵濒死前的蠕动。
“不好了,府君,目前有三县县丞来文求救,吕布军先是抢粮,而后又放火烧田,今秋之粮,十去其九!”
“什么!”陶谦一张苍白的脸上瞬间布满了红晕,“吕布这厮,如此歹毒!”
徐州富是富,可是跟兖州没的比。再说再多的钱也不能直接放进嘴里嚼不是?
“如此估算一下,如吕布军得我郡县之粮,则可坚持至腊月!而我军恐只能维持两、三月之久!”
“这……公佑你去派人至江东和荆州处,许以钱换粮,否则我军难以继日。”
孙乾应了一声,转身便要往门外跑。
“慢着,我那两个不成器的儿子给我唤来。”
孙乾露出为难的表情:“两位公子昨日醉酒,现在还未醒转……”
陶谦一听,身体不禁颤抖起来:“这两个败儿!只知整天醉生梦死,倒好教吕布打来,索性做了一回醉死便了。”
“府君息怒!身体要紧,否则徐州何人可指望?”孙乾上前扶了把陶谦,他这才稳住了身形。
“唉,想我徐州必是气数已尽,先是笮融杀人越货而逃,陈家和糜家又是先后投靠曹操……这曹操莫非真是神人一个?如此多豪杰侠士相投?他手下大将、谋士……”
说着说着陶谦就觉得心酸,自己手下能办事又可靠的就这么一个孙乾了,可吕布那边都还有一堆人。
“府君切莫自责……”孙乾说了一句,下面却无论如何也接不下去,他也不知道怎么安慰陶谦。
“也罢,公佑自去。待这次吕布再来,也许就是万事归于平静了吧。”陶谦费力的重新弯下腰,哼哧哼哧又喘了好几口气,又一屁股重重的坐进躺椅里。
孙乾看着陶谦日薄西山的样子,叹了口气,摇了摇头转身离开。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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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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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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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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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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