糜家之事于私于公全面靠捷,张锋又禁不住得意洋洋,但凡小人物得志后都是这个样子。
在家休整了几天后,张锋又带着亲卫一行人还有吕绮玲返回陈留报道,只是刚刚又重修旧好的糜环是不能带的,包括两个小妾,青州那会毕竟是当州牧又另当别论。
待张锋回到陈留,曹操书房里顿时又是一文一武两大阵营齐齐拉住张锋,问他站在哪边,搞得他莫名其妙。
原来,献帝渡河后白波、杨奉、董承兵势大衰,于是董承出主意找诸候求救,献帝亲自点名了两人——袁绍、曹操。于是献帝各派了一人作为天使,宣达上喻。
而文官一边,以程、郭、刘为首,坚持要迎接献帝,而武将则以曹洪、黄叙为主角,反对辛苦打下的江山拱手让人,两边各占一词,分据一理,正吵得不可开交,张锋一来,这可好了。
在扇子族里,张锋显然是文官多过武将,不见接曹嵩、定计平青州,哪一样不是未雨绸缪?一个单纯的武将有这么料敌于先机的大脑吗?
而武将这一营更是把张锋当成娘家人,单骑踏营、救援南武阳,不是武将是什么?难道是你们只靠一条烂舌头的腐儒?别忘记了小温候是怎么来的!
郭嘉、曹洪各各拉住张锋一只胳膊,一边嘴里滔滔不绝的指责别方乱拉壮丁,一边拼命往自己这边拉,好险没把张锋给生撕了。
“知机,你说,要是皇帝小儿来了,我家主公还有位置么?辛辛苦苦难道给别人做的嫁衣?”曹洪一脸愤慨,唾沫星子沾了一胡子都是。
“就是!”张锋义正言辞的点头。
“知机,你来得正好,当今可是刘家天下,主公如若不迎取献帝,岂不是寒了天下人的心么?再说有皇帝在,好处也多啊。”郭嘉不甘示弱,要比起辩才十个曹洪拍马都追不上。细得跟柴禾似的脖颈因为激动而冒出根根如蚯蚓一般的青筋。
“对啊!”张锋还是赞成。
“你到底站在那边?!”曹洪、郭嘉不干了,齐齐把张锋胳膊一丢,哪有人这样的,两边都说好。
张锋笑吟吟的走到曹操下首站定,先施一礼,然后说道:“我当然站在主公这边!”
乐得看好戏的曹操哈哈大笑:“知机,吾便知你定有主意,说说看,你是如何思量的。”
张锋不紧不慢的又走回去,一边拉着一个,把曹洪和郭嘉都拉到曹操面前站定:“两位说得都有理,都是为主公打算。所以我两边都说好,为什么不能二者合一取其中?皇帝要迎,但是还是主公说了算!”
曹洪马上就闭了嘴,郭嘉得意的哼了一声,从背后摸出扇子又摇了起来。
“不管汉室如何羸弱,毕竟是姓刘的,今天下虽然分崩离析,但人心都向着汉室,所以这个皇帝我们一定要争取过来。当然,青、兖两州是我们将士拼死拼活打下来的,不可能刘协一来就由他作主,那我张锋第一个不干了。”
虽然众人骨子里都认同这话,不过当张锋冒大不韪的直呼刘协的名字,还是齐声直抽冷气。
只有曹操笑得更开心了。www.xiumb.com
“不管怎么说,他毕竟是皇帝,给他必要的尊重,宫人、仪仗,不过他要是指手划脚,我们阳奉阴违就是了,没什么大不了的,皇帝总共身边就那么几个人,总不能把我们全杀了吧?”
“再说了,有皇帝在自己手里,好处那是相当大……”不知不觉模仿起了宋丹丹,“出门都是锣鼓喧天,鞭炮齐鸣……咳,我们就是要告诉天下人,皇帝在这里,我们才是拥护皇帝的,我们才是正统,正义的,这样天下人心所向都指着我们,不是更好吗?”
挟天子以讨不臣,这个思想很多人都明白其中的好处,不过也有很多人知道里面的坏处。对于有野心的人来说,手上有皇帝这张牌是福也是祸,你想打谁打谁,一切都是“以皇帝的名义”,但是也成了众矢之的,大家都盯着盼着等你这边出事,不留神背后来个阴的,黑手,然后一拥而上,说是“清君侧,讨佞贼”。史上袁绍也不是开始对落魄的皇帝不感冒,后来又眼红了,发动官渡之战来明抢?
大方向定了下来,然后曹操决定亲自率大军迎接皇帝,时间紧迫,为防为别人捷足先登,即日启程。
一个并州境内的小县,名界休,历史最出名的就是唐初尉迟恭在归降秦王之前和程咬金在这里打过一场,不过这时候还只是一个仅有几百户人家的偏远山村罢了。
“郝哥,今天天气不错,大伙儿一起去打猎吧?”一个少年正在家里的猪圈旁喂食,半人来搞的木篱笆上冒出一溜稚气未脱的毛头小子来。
“还敢去啊?兵荒马乱的,小心匈奴人把你给捉去当奴隶!”那少年手里一把乱菜叶加上糠和上水搅和成的糊状物,倒在猪槽里,两大一小三只猪哼哼的拖着在地上摩擦的大肚皮拱到食槽旁,大鼻子拱得幸福得哼哼,那只小猪个子矮,怎么也不能把嘴伸进去,急的昂昂直叫唤。
“有郝哥你在,还怕他个鸟啊,一箭射死这些王八羔子。”一个大胖小子最重,几乎把可怜的低矮篱笆压垮。
“好吧,我跟娘亲说一声,你们等着我!”少年喂完猪,两只沾了猪食料的手在身上揩了揩,月白色还打着几个象蜘蛛网一样补丁的短襟上两道鲜明的绿痕。
这郝姓少年是唯一一个农户家又养着马的,当他把那匹养得又肥又壮的黑马牵出来的时候,一干少年都红了眼。
“郝哥!我说咱俩的关系算是一个铁吧?让我试骑怎么样?”那胖小子笑涎涎的说道。
“去去去,就你那身材,石头也给压碎了。”不知是谁一句话,众少年哈哈大笑。
“不是我不给你骑,这马性子烈,要不是我从小把它养大,我也不敢骑。”郝姓少年看起来象是这群少年的头。
这种小县城里的打猎用品除了草叉是买的,矛、弓箭全是自制的,虽然简陋一些,但是长期生活在这种环境艰险地区的山民们一样练成一身好射术。
这群少年人人都别着一张自制弓,除了郝姓少年的相当于三石弓,其他少年因为臂力的问题,都是两石弓。弓是用山里土生的杉木所制,都是这些少年用小刀一点点的刻切出来,弓的两只角上都已经被常年的抚摸磨得光滑无比,把手处还缠上了一圈兽皮。
这只小型的狩猎队居然还有两只狗,要不然那些狡猾的动物在深山密林之中很难发现他们。
不多时,这只少年狩猎队已经开始有了收获,一只獠牙突尖的野猪最先倒霉,身上中了七、八只箭,虽然皮厚肉糙,带着几只箭在身上还逃得很快,但是两只狗死死扑上去用锋利的牙齿咬住不放,一会儿野猪就因流血过多而倒地抽搐,四肢乱踢,却再也跑不动了。
“哇,郝哥,好大的个,今天又可以换换口味了。”顺着野猪一路流下来的血,一群人终于追上了孤身一人追赶野猪的郝姓少年。
“我说你们没事也去捉几匹野马去啊,每次都是我一个人跟着跑,你们在后面慢慢的晃。”郝姓少年抹了一把脸上的汗,小麦色的皮肤上闪烁着健康的光芒。
“你以为我们都象你一样那么好运气,随便走走就能捡到一匹野马?”少年中有人不满的喊了起来。
“运气?我不是说了,我是追了整整一天,才从狼群口下救出这只落单的小马的。”
野马群有迁徙的习惯,而当遇上狼群这种对生存造成极大威胁天敌时,往往都会抛弃一些刚出生不久的小马或者年老体弱的老马,从而为整个马群的转移赢得一点宝贵的时间。
不过能在那种时候从狼嘴里救下这匹小马,这郝姓少年的功夫不言而喻。
突然,两只狗汪汪的大叫起来,奋力的朝南方扑腾着,又被粗粗的绳子拉得往回拽。
“可能还有什么大家伙,我去看看,你们把这只猪皮给剥了,一会我回来叫你们。”郝姓少年叮嘱着,仗着自己艺高人胆大,又有马,毫不犹豫当起斥候。
长年累月跟猛禽野兽打交道的人,就会形成一种直觉,对危险超常反应的直觉,因为小郝小心翼翼的在茂密的树林中穿形,避开了那些比如盘成一团象堆花白大便般的蝮蛇、树上停着不动的毒蜘蛛。
不多时,隐隐听见前面有人说话的声音,还传来的小溪涓涓的流水声,小郝不知是什么人,把马拴在树上,猫着腰慢慢的向前踱去,遍地的断枝残叶他硬是一步也没踩到,如果踩上去,发出声音可能会惊动那些人。
声音越来越清晰,是匈奴人!他们正说着自己不懂的话,好象正在做饭。
是来偷袭我们县的吗?
少年心里一紧,正准备转身回去报信,一想还是看看匈奴人有多少人再说。
只见大部分人都斜靠在树上打盹,只有四个人分成四个方向放睄,另外三个人在做饭。少年仔细数了数人数,正好两个什!
突然,一个人微微的动了动身子,被一块布塞住的嘴发出唔唔的声音,少年这才注意到这还有一个双手双脚便绑住的女子。要不是她正好动了一动,还真没注意到。
那女子很年青,头发是盘成髻的,只不过现在已经乱得象是疯子一般,衣服动一动,领口处露出里面的皮肤很白,和外面的暗灰色形成强烈的反比,只见她嘴唇发白,枯得泛起片片皮,大而无神的两眼望着那三个伙夫兵,唔唔的乱叫一气。
一个伙头起身了,从自己的马身上挂着的皮囊里拿出一个皮水袋,拔出那女子口中破布,应该是那女子渴了。
可是那伙夫嘿嘿的淫笑着,高举着那皮水袋,清清的水从那女子的头浇到脚,冻得那女子浑身一擅,还不得不仰高了螓首,张着小嘴去接水,露出天鹅一般的雪白美颈。
“禽兽!”少年咬着牙狠狠的握紧了拳头,不过冲动归冲动,他并没有因此而冲出去,这情况下冲动跟送死没什么区别。
只见那伙夫的水已经倒完了,那女子还仰着头,一脸的意犹未尽,那伙夫笑嘻嘻的又给她塞上破布,顺手在她虽然灰土满面却还看得出清新无比的俏脸上摸了一把。
少年蹑手蹑脚的后退,回到自己马旁边,轻轻解开缰绳,直到确定声音不会被匈奴兵听到,这才翻身上马,一口气回到那野猪倒毙之处。
“怎么了,郝哥!是什么东西,大虫吗?看你脸色都变紫了。”一个少年问道。
“不是,比大虫还要凶残百倍!是该死的匈奴人!”
提到匈奴人,人人都是一脸的咬牙切齿,在这个地方,谁跟匈奴人没有一些夹杂不清的仇?比方说某某的姐姐嫁过去的村里隔壁那家男人弟弟的小姨子的亲娘舅就是死在匈奴人手里。
“我们快回去通知大人作好准备!”
“不急,我看这些人马身上装了很多东西,腰里也是鼓囊囊的,还绑了一个女人,应该是刚抢完我们汉人的东西准备回去的。这样吧,我继续跟着他们,你们回去报信,现在是刮北风,我们就这样这样,然后然后……”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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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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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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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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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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