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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十八节

  曹洪贼兮兮的凑过来,一把揽住张锋:“乖,叫声二舅哥来听听。”

  张锋翻翻白眼,反正已是老曹的准女婿了,叫就叫,也不少块海绵体:“二——舅——哥!满意了吧?”

  “告诉你一件事,听了不要失望哦?”

  “什么事?你不会暗恋我未来老婆吧?”

  “毛!我曹洪是那种人吗?不过我那侄女,今天才十二岁!”

  “啊——那要等多久才能洞房啊?”张锋幸好这话声音小,要让老曹听见了还不把他浸猪笼。

  曹操道:“知机,也叫你二人先相认一番。来人啊,请二小姐出来见过姑爷。”

  下人转身而去,张锋站着,呆呆看着门口,生怕进来一个跟老曹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小萝莉——又黑又矮,然后抱着自己甜甜的叫:老公——汗——如果是这样就吃大亏了,虽然心结是没了,如果这样的一个女人将要一辈子跟自己睡一起,那不是逼着自己绿杏出墙吗?

  要不先学学爬墙什么的吧?张锋记得《金瓶梅》里有这么一段,西门大官人爬墙去会瓶儿还是哪个女人,反正是爬了。

  门外一阵悉索的声音,是裙摆拖过草地时发出的划拉声,张锋的心提到了嗓子眼,上帝啊,三清啊,如来啊,撒旦啊,真主啊,谁能保佑下我的未来老婆不是个丑女吧。

  冥冥中,仿佛的确有人听见了张锋的祈祷,一个虽说不上是倾国倾城的小丫头徐徐走进来,一见到这么多人这么多双眼睛都盯着她,一张小脸立即就红了。

  美女!绝对是美女,虽然姿色比丽儿和莲儿差上那么一点,可是小小年纪一身出水落芙蓉般的气质使她看起来绝对是一流的美女!

  谢谢老曹,谢谢老曹的夫人,生出的这女孩一点都没继承老曹的那些“优点”。

  “葳儿,过来!”曹操面对子女的时候,油然一种慈父关爱,眼神里只有疼爱和关怀。

  曹葳乖巧的走到曹操身边,一手不好意思的牵着曹操的裾袖,身子微侧,躲在曹操那并不高大的身躯后。

  “爹,唤女儿不知何事?”小丫头左顾右盼,流离的眼光在张锋和郭嘉两人身上停留的时间最长。

  任谁第一眼都是看外表的,何况一个小女孩。在她的印象中,就这两个人长得不错。也仅仅是不错,还谈不上把他们两个人当作是自己未来夫婿的标准。

  郭嘉面白无须,虽然身子略显得单薄些,但是长得却是丰神俊朗,一表人才,虽说书卷气浓了些,那时候这才叫做儒士风流。

  反观张锋,更是英气勃勃,经年的沙场生涯更是不经意就流露出一种威严,举手投足便有着让人震慑的气势,比起奶油派的郭嘉,更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对着女性有种吸引力的男人味。

  “葳儿,爹给你作主相了一门亲事,就是这位张锋将军。你俩先认识认识,待你及笄后,便嫁过去。”

  “爹——”小女儿家的害羞,随着这声高昂婉约的一叠声娇嗔显露得明白无疑。小脸更是红得直冒热气,象是跟刚被烙过一般。

  曹操在自己女儿和张锋之间不停的转移目光,越看觉得两人很是般配,越看便越觉得顺眼,说不出的开心,最后开口哈哈大笑。

  而两位主角,却是象一对被煮熟了的螃蟹,在众人戏谑的眼神里越来越红,越来越直冒汗,虽然张锋脸皮厚,却不能抵挡这些人几乎等同于x射线般功能的打量眼神。

  “嘤——”曹葳受不了这种气氛,跺了跺小脚,捂着脸跑出去了,张锋转着脖子,目光一直随着那通红的小脸蛋,直到被墙挡住视线。

  这便是我的正妻么?原本以为一定会是莺儿,结果……后来又以为会是糜环,或者是吕绮玲,结果绕了一个大圈回来,这红线居然系在曹操女儿的脚上。

  那种得失相间的感觉,久久流连在心头,迟迟不散。张锋说不清自己到底是开心,或者是觉得无奈。

  那种不能选择的无奈,不能自己掌握自己幸福的无奈。ωωω.χΙυΜЬ.Cǒm

  自己从前一向觉得旧社会好,可以三妻四妾,可是当真正的自己置身于这个世界,又发现跟想象的有太多不同。

  自从黄莺儿的事后,张锋一直把糜环或者吕绮玲中的一个当作自己的正妻。结果又跳出一个曹葳,虽然她从哪方面来说,都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问题是这种选择,自从他从黄莺儿事件后蜕变了的心所无法接受的。刚刚那种被老曹释怀的开心,又被另一种无言的愁绪替代。

  该怎么面对糜环,还是未曾蒙面的吕绮玲?虽然他不怀疑这两女一定会成为张家的人。

  糜氏兄弟没理由不支持这门亲事,而吕布这种行事相当于射雕英雄传里黄老邪的人物,更是看准了自己不松口。他肯定觉得自己选的一定对。

  哎,怎么也只能看了,边走边看。

  反正是不可能拒绝老曹的,除非选择不要脑袋。

  张锋发现自己原来并不是一个滥情的人,想想自己好象还真的一直没嫖过。无论过去现在。

  甘宁的水军初步建立起来,张锋向曹操进言,说交州之南有一国,名曰吕宋,产一种稻,一年两熟,如果可以引进在中原之地种植,曹军粮草供应当完全不成问题。曹操大喜,任命甘宁的副将王成,领三艘艨艟,六艘走舸,沿海崖线南下,直抵吕宋,寻找张锋所说的两季稻(注:两季稻的确是吕宋一带传入中原,但绝不是三国时期,且只能在气候温暖的南方种植,还有那时吕宋不知道应该叫什么。)因为不是大船,经不起大风浪,如果入海太深,恐全军覆灭。

  担当着曹操满心希望的小船队出行,没个一。两年是回不来的。甘宁为曹操训练水军,当青州也成为曹操囊中物时,就有了海岸线可以造海船。然后与高句丽贸易购进人参、貂皮等物,去扶桑交换白银,然后打通马六峡海峡,就算是东吴发家之后也敌不过曹操的水军实力。

  历史上包括曹操和吕布的军队,全都因为军粮不够而发生过吃人的悲剧,虽然如果是那时来看是没有办法的事情,但是身为现代人穿越者的张锋,是绝对不想亲身经历这种事的。顺便说一下,在曹军中提出吃人肉,并把人肉腌制贮藏起来,叫做“人脯”的意义是程昱老头提的。

  而在船队回来之前,就有必要做好一些基本的工作,使得这种当时看起来神奇无比的双季稻至少在引渡回来之前不会饿死太多人。

  张锋亲自带着主管内政的荀氏叔侄,以及夏候元让(大将军元让亲自种稻,是史上有记载的,不知道是不是一只眼的时候),规定了一系列关于种植方面的条文,明确说明谷物种植间距在一尺到一尺半之间是最合理的。然后在每块田之间挖了沟渠,从一些湖泊和内陆河边装上两人踩的翻车引水,大大提高衮州的粮食产量。曹操一度想封张锋为典家中郎将,后来因为考虑到他懂的东西实在太多而放在更有用的位置上而做罢。

  一方面徐州糜家的实力发展,使得张村已经远远不能满足整个曹氏集团的发展需求,由几个曹氏主要人物带头,成立了一个合股公司,曹操任“董事长”,当然具体操作还是由张锋推荐的张村一干忠心耿耿的老人来执行,以冶金,酿酒,造纸为主业,辅以奢侈品的销售。不管在什么样的乱世,总有一部分人还是有着花不完的钱。

  而整个衮州,各个郡县之间全修了全是石板的官道,兼以商用,凡过往商队经过,以车辆数为收税依据,虽然数额不高,但由于衮州和徐州是公认的两个富庶之地,商队天天都是络绎不绝,修路带来的看似不起眼的小钱,以惊人的系数稳定增长,使出钱修路的几个大股东,特别是曹家人欣喜不已。

  张锋现在已没了后顾之忧,在曹氏集团里以自己人的身份大展拳脚,几乎在各个领域都有他的影子。军、政、医、农、商,这位几乎成为曹氏集团的代言人,更以曹操女婿的身份,凭着这一完美的外衣慢慢着改变中国的冰山一角。

  只要曹操能统一中国,何愁改变不了中国的积弱传统?尝到甜头的曹操等人,谁再说以农为本之类的话,估计要被以曹洪为首的激进分子活活掐死。看到现实每天入帐黄澄澄的铜子,不比什么书典古籍来得更有说服力?

  而曹操也在张锋的浅移默化下,打出“唯才是举”的旗号,吸收了相当一部分的下层平民,手工业者和商人,慢慢改变这个社会的结构组成,虽然士族阶层有层出不穷的不满,但是对方又有权又有钱的主导地位,加以一些见不得光的阴暗手段……

  曹操这时被张锋影响的已经清楚认识到民生的重要,继军属福利之后,各种行业的优秀人才都能享受曹操治下提供的优厚待遇,当然跟他们的供献是成正比的。比如张机还没出后的儿子就已经内定是下一任医所所长,享受堪比二千石的太守之禄,且终生全家免徭役,低纳税。使得带动各行业出现一股激烈发展的势头。

  二百年内,估计就有蒸汽机了。五百年,中国就将进入资本主义社会了。张锋乐观的想。

  值得有一点注意的是,徐州的糜家却没有因为经济地位的改变而有丝毫的政治地位的改变,相反在陶谦、曹豹等人的眼红打压下,日子过得愈发艰难。

  陶谦甚至直接向糜家要把糜环嫁给自己的大儿子陶商,以达到霸占糜家财产的目的。糜家兄弟一面虚与伪蛇,一面暗中将徐州的产业分批的转向衮州,那里有他们的保护伞,妹夫张锋。

  面对从天而降的大财神,曹氏集团当然是不遗余力的拉拢,于是衮、徐之间的矛盾,几乎是和尚头上的跳蚤那样明摆着,只不过没有明着真刀真枪干罢了。

  而在他们打起来之前,长安先乱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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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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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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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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