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女兵英姿>061章 野战生存日
  蒲英并没有慌,因为她听到了砂石摩擦的声音,立刻紧走几步,手电筒的光束也追踪而至。

  这里是一个小土坡,她们走的是土梁子。

  梁菲菲刚才大概是没有跟紧她,走路走偏了,然后一脚踩空,人也滚下了坡。

  “菲菲,你没事吧?”蒲英晃动着手电,照着斜坡下那团还趴着不动的黑影。

  “没……事。”梁菲菲的声音里带着懊恼,身子动了一下,手撑着地,站了起来。

  这个坡其实并不高,坡度也不超过三十度,蒲英直着身子都快要不费力地走下去。

  走近之后,她才看清菲菲的身上都是土,脸上也沾了点。

  “你可真能干!这么小个坡,你都能滚下来?你是圆滚滚吗?”蒲英一边帮菲菲拍土,一边数落着,“你刚才嚎那么一嗓子,我还以为怎么着呢,吓我一跳!”

  “嘿嘿,我刚才是和你说话,就忘了看路。”梁菲菲抱歉地笑着。

  “多大的人了,走路还不看路——原来,你还是个小马虎。来,走动两下,看看扭到脚没?”

  梁菲菲跺了跺脚,又跳了跳,“没事啊!”

  “身上呢?”

  “更没事了!”梁菲菲笑了起来,“有你的大衣垫着,什么事都没有!”

  不远处忽然传来脚步声,有人举着强光手电走了过来。

  “是谁?口令?”原来是夜间巡逻的男生。

  蒲英刚要答话,梁菲菲却一把拉住了她,“这个好玩,我来!——春……春风!”

  “什么春风?是春华!”

  来人是四区队长谢治平,还有和队里另一名男生。

  谢治平已经听出了梁菲菲的声音,本来有些紧张的情绪,立刻放松下来,并笑着说:“你该问回令的!”

  “哦呵呵……”梁菲菲笑了笑,又重新再来了一遍,“春华——回令?”

  “秋实。这就对了!”

  “我觉得还是‘春风秋雨’比较顺口!”梁菲菲还在为自己的失误强词夺理。

  蒲英不禁笑了。却没说话。她是觉得,像他们刚才这种跟过家家一样的对口令,真要遇到敌人的话,大家早都不知道死多少回了。

  谢治平又问:“你们在干嘛?我好像听到你尖叫了一声。”

  “没事,就是不小心滑了一跤。”

  “你们这是……?”

  “方便一下。那个……”梁菲菲不好意思地摆了摆手,“谢师兄,你们回吧!我们两个没事的。”

  “哦,好吧。”谢治平学长带着学弟走开了。

  不过在她们回来的路上,蒲英还是察觉到那两人在不远处等着她们,直到她们回到了帐篷营区后。他们才真正地走开了。第三天和第四天。依然是走不完的山路。

  为了凑够三百公里的里程数。队领导给设计的行军路线,让人十分无语——基本就是在山沟里兜圈子。

  大家常常会觉得经过的村庄很眼熟,因为他们可能早上刚刚由西向东地横穿过这个村子,下午又由北向南地纵向穿越同一个村子——自然一回生二回熟了。

  第四天是野外生存日。饮食公司的送餐车就不进山了。

  学员队的全体人员,从上到下,都要自己想办法解决伙食。

  这个时候,就算有学员偷偷带了人民币出来,也会小心藏好,不用拿出来。因为这一天,其实就是队领导、教员以及学长干部们,自掏腰包请客的日子。

  每一届入校强化训练快结束的时候,那些平日对学员们特别凶、把他们管得特别死的管理人员。都会放点血,犒劳犒劳大家,让学员们多多理解他们的良苦用心,并淡忘前段时间的积怨——这几乎已经成了军训队的一项传统了。

  侯队长、富教导员出大头,几个区队长和班长们也凑了一点份子。

  他们早就联系好了相熟的村民。分配好了就餐的人数。到了饭点,几个区队长就直接带着自己的人,分散到各家各户吃饭。

  这一天的农家饭,米饭有点夹生,肉菜也不多,主要是炒鸡蛋、烧土豆、炒青菜等简单的菜式。因为学员人多,菜的需求量太大,农村的大婶大姐们自然也不会去做太复杂的菜。

  不过,这些食物食材都是农家自己栽种养殖的,没有化肥饲料,品相也许不太好看,味道却比市场上的菜有风味多了。

  鸡蛋就有鸡蛋的鲜味,蔬菜就有蔬菜的清香——真正的绿色天然健康食物。

  正好大家前几天,吃多了那些重油大料烹制的味道太重的大餐,今天吃点农家小菜,也算是换换口味,清一清肠胃了。

  晚餐更为丰富,除了有农家土鸡,还有队长教导员托池军雁代买的盐水鸭。这个南京名小吃,的确名不虚传,吃得大家是赞不绝口。

  池军雁也跟着蒲英一起吃农家饭,边吃边说:“好吃好吃!比什么星级饭店的菜还好吃——你们这样的野战生存,应该多搞几次哈!”

  蒲英也笑着说:“你怎么不把你那个朋友也叫过来一起吃啊?还是他开车帮我们买的鸭子呢,怎么也该让他过来,与民同乐同乐嘛!”

  池军雁斜了她一眼,笑眯眯地说:“你不就是想见见他吗?偏不给你见!”

  “好吧!我看你能保密到什么时候?等你结婚那天,总能让我见到了吧!”

  “噗——”池军雁把嘴里的饭给笑喷了,好在她有用自己的碗接着,才没弄得太狼狈。

  “干嘛?说到结婚,你就这么激动?这么恨嫁啊?”蒲英还在打趣她。

  “好啦好啦,不跟你说了!你还是关心关心你自己的事吧,别没事就来琢磨我!”

  “我能有什么事?”

  “你看,你们学校男女比例这么失调,好小伙子那是满坑满谷啊——你就没想过在军校的这几年,找个男朋友?”池军雁这是有心试探。

  “我才不急呢。等你结婚了,我再找也不迟。”蒲英却还在继续说笑。

  “这么说,如果我几个月后就结婚了,那你还是有可能再谈一次恋爱的咯?”池军雁却缠着她不放。Χiυmъ.cοΜ

  蒲英微微一愣,随即正色地说:“不会!我就没想过。”

  “那你在想什么?……其实,你心里是不是,还放不下——他?”

  池军雁抓住蒲英的手,在她手心里画了三个土字。

  不等她画完,蒲英就合上了手掌,摇了摇她的手说:“姐!你就别为我担心了。我不想谈恋爱,是因为现在不是谈恋爱的时候,但那也不是因为他。我说分手的时候,就已经……把他放下了。我是想,等我毕业了,生活安定下来,再慢慢找朋友。”

  她把话说得这么明白,池军雁也就不再追问了。

  当晚,池军雁没有去住宾馆。

  因为明天学员队要搞“行军竞赛”——看哪个区队最先达到目的地,蒲英也想参加这最后阶段的行军,于是池医生就留了下来,好在清晨出发的时候跟她一起行动。

  为了明天能够夺标,饭后各区队还开了动员会和诸葛亮会。

  谢治平表示,四区队虽然有两个班的女生,但只要大家齐心协力,也一定能夺取最后的胜利。

  大家也纷纷献计献策,处理伤病、调整背囊、分配人手、准备食物和水……诸多细节,只要想得到的,都会拿出来讨论,并相互监督检查。

  蒲英向谢治平讨了个任务,那就是——明日她要和旗手走在一起。

  她的理由是,明天的比赛,最重要的是掌握好节奏。

  旗手是个高个子大长腿的男生,他带队会让大家和前些天的行军没什么差别,也就很难对其它队伍获得优势。

  如果让她来带队——作为一个经验丰富的老兵,又很了解女生的步幅,蒲英表示,自己可以将整个四区队的节奏很好地整合在一起。

  谢治平开始还有些怀疑她到底行不行,毕竟明天的竞赛要的是“速度”,不过蒲英向他详细解释一番后,他开始觉得很有道理,并终于采纳了她的建议。

  晚上,大家比前几天睡得还早,就是想为明天储备体力。

  可是万万没想到,营地旁边那个村里,有户人家一直在用大喇叭音箱,循环播放着《常回家看看》这首歌。

  本来还挺想睡的人,被那魔音穿脑的声音持续骚扰着,哪里还找得着睡意啊?

  队领导们忍耐到九点多钟,才去村里找那户人家,结果还是没法让人家关上音箱。

  因为这家人是在办丧事,而按照这里的风俗,那是要敲锣打鼓唱一整夜的。他们现在只是播放流行歌曲,已经很与时俱进了!

  比起喧天的锣鼓,队领导也只能接受了这首歌。他们只得让学员们自己想办法降噪——用药棉堵耳朵、用衣服包住头……种种方法都用过了,效果就一般了。

  好在那户人家半夜之后还是把音量调小了,虽然还是可以隐约听见,但比开始时小了许多,大家最后终于迷迷糊糊地睡着了。

  第二天凌晨,天刚蒙蒙亮,学员们就开始拔营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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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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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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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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