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陆园的梅花开的特别的漂亮,刚刚下过雪的,天之间一片晶莹剔透,雪压梅,无比养眼,美的不像话,那红艳的花瓣,在白雪的衬托下,显得娇艳之极。
周末午后,时檀牵着正在吐泡泡的程雪,正在赏花。
好吧,正确来说,是她在赏花,而程雪——程航的女儿,则在辣手摧花,弄得那是满地红无数。
美丽在这孩子眼里,只是玩具。
她笑笑,低头亲了亲孩子粉嫩的脸孔,忽想到了小白。
两年来,她一直在查小白的下落。
自成为了陆家的女主人,她在不动声色当中,倒是查到了一些有关小白的消息,只是等他们找到关押小白的地方之后,发现那些人因为害怕惹祸上身,都散了。
据说,被关着的孩子,在某一个夜里,被押上了一辆无牌的野鸡车,就此下落不明。
由于那些都是流民,查找困难。
于是乎,小白现在是生是死,就成了未知之数。
一别两年多啊,小白会被带去哪里呢?
像他那样聪慧的孩子,要是得了自由,一定早就给自己打求救电话了,可一直以来,清风雅苑的电话一直没有陌生来电显示过,这可不是一件让人松轻得起来的事:
要么,小白还被某些人看管着,过着生不如死的日子;要么就是已经死掉!
时檀只愿他还活着……
日子再难熬,总会有熬出头的时候。
“姨,我要花,我要花……”
程雪玩完了手上的梅花,又要凑过去采,红扑扑的脸孔闪烁着兴奋之色,嘴里咕哝着,叫得不是很清楚。
两年前,这孩子还在杜汀肚子里,如今,不仅会走,还能叫——孩子的陪伴,给她解了不少思子之情,也平添了她很多心痛之情。
时檀给程雪又摘了一支梅。
风过,一阵梅香浸入鼻来,好闻极了……可惜,无志致相投者一起欣赏。
要是继之还是,要是她肚中的孩子还在,要是小白还在,那该是怎么一个幸福的能让人落泪的画面啊!
可惜,生活与他,总是残忍的。
喀吱喀吱。
身后,突然响起了一阵脚步声。
“咦,乔叔叔来了!乔叔叔抱!”
程雪比她更早发现身后之人,来的是一个年轻帅气的漂亮男子,笑容明净的不得了。
“姐,让我抱抱小雪!”
男子围着一条白色的围巾,笑的时候,露出一口雪白的牙齿,将手张了开来。
小雪已迫不及待的扑过去,还在男子脸上讨好的亲了一下,看得他们皆莞然一笑。
这男子,也姓陆,叫陆乔,是陆霜和高哲的长子,今年二十五,刚大学毕业,已入陆氏工作。他还有一个弟弟,姓了高姓,才十八,正在读高中,另有一个妹妹在读初中。
陆乔这个人看着性格温和,不过,原则性极强,非常的正直,金融知识掌握的非常透,看得出是一个玩金融的料。
他和她颇投缘,自与她认识第一天,三姑姑陆霜就让他叫她姐起,他一直恭恭敬敬的如此尊称她为“姐”。
平空得了一个优秀弟弟,那也算是一个意外收获。
只是,现在这情况,好像起了极为微妙的变化……
“时檀姐,那陆乔,对你好像有意思!”
不知什么时候,杜汀曾不经意的和她说了这件事,之后,她赫然发现,这男孩,看她的目光,和看别人的目光有点不太一样。
发现这个异样之后,她着实吓了一跳:现在的她,心如古井,对任何人都无意。何况乔是爷爷让霜姑姑过继到陆家名下的弟弟。她对他完全没有那种想法。
回了陆家已有两年多,她的全部精力全投放在了学习如何经营,如何寻找小白上,对于自己的终身大事,她从来没再考虑过。
对于她来说,生存下去的唯一意义好像就只有找小白这件事情了。
除此之外,没有任何事情能引起她的兴趣。
这两年,除了一些必要的宴会,她必须出席之少,其他时间,她多半锁身在陆园,或和杰米他们想法子寻找小白,或是睡个懒觉,听一曲优闲的歌,品一盏入口而香的茶。
有人问过的:“陆小姐芳华正茂,难道不打算再结婚吗?”
“机缘不到,不如不婚!”
她淡笑回答,没有把话说绝,凡事都得留余地,这是做为女继承人必须有的态度。
其实,做女人做到像她这样,估且不提她有没有再婚的心,都已经很难再找到合适衬心的男人了。
如今的她,是一个富甲天下的名女人,天价的身价,能让很多男士望而怯步。m.xiumb.com
据说,大多数男士,都不太喜欢事业比自己还要成功的女人,这会让他们很有压力。严重的,还能导致他们在妻子面前不举。
据说,大多数男士,都希望自己的妻子是小鸟依人的类型。这会让男人们产生天生的保护欲。
现下这个时代,为什么能力强的剩女越来越多,这就是原因之一。
不过,也有一些自恃很高,或是居心叵测的男人,会向时檀示好,都被她拒绝了。
次数一多,有些难听的话就会传开来。
有人说她肯定是个性冷淡,根本不值娶;有人认为她太清高:钱再多,没有家庭生活的女人,肯定会枯萎的很快;也有人觉得她根本就是一个霉人,但凡和她亲近的人都被克死,不招惹她,那才能保证他活的长长久久……
她听了,只是笑笑,一径过着自己愿意过的生活,才不会被外界的评价所困扰到。
陆霜也曾劝过她:“找个合适的,再组织一个家庭吧!”
她摇头:“这辈子,我只想和小白过下去!把小白找回来,是我唯一的愿望,其他都不重要了。”
也许是因为她曾向陆霜表述过这样一个意向,所以陆乔从来没向她表白过,不过那双明净的眼底所藏着的爱恋,好像是一天深似一天了,这可不太妙啊……
周一,清晨,时檀一身大气职业装,从楼上下来,亲了亲杜汀怀里的小雪,带着小家伙一起喝牛奶。
程航走了进来,手上拿着刚刚收到的一些信件,正在过滤哪些需要给时檀亲启。
忽然,他在看到其中一封信时,整个人僵住了。
“怎么了?”
时檀感觉到了,抬头问。
程航示意杜汀把小雪抱走,然后将那封信递了过去。
封面,不是打印的,而是手写的,这在如今这个信息社会已经很少见。现在,百分之九十九的公文邮件往来,都是冰冷的铅字。而亲人或是商业伙伴之间,更多的则是喜欢发电子邮件、发短信,而不是发手写邮件,毕竟能写一手漂亮字体的人也是越来越少了,而现代人追求更多的是效率。
当然,今天这份信,手写,只是它的特别之一,最最特别的是,它的字迹,字形,一笔一划,是那么的眼熟,熟悉到让她一下惊站了起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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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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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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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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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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