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大爱晚成,卯上天价老婆>第95章 缘份不该被糟踏
  一只小铁锅,架在一张铁皮制成的火架上,一团熊熊的火在锅下面燃烧着,火舌不断的添着黑漆漆的锅底,锅里水沸腾着,一条条白白的宽面在翻滚,少年用一双长长的筷子挑着面,等那白白的面泡沫往锅沿要翻出来的时候,再往里头加点水……

  如此回来几次后,面就出炉被挑在一只朴素的小瓷碗内。

  也没什么佐料,就一勺猪油,一把葱,另外放了一汤勺自制的辣酱,那辣酱,味儿特别的浓,带着芝麻味,香得不得了!

  哦,对了,人家好像还放了一把香菜沫儿,勾得她呀,那是口水直咽,肚子那是咕咕作响。

  没隔多少距离,他就坐在火炉边上,用筷子翻着碗里的面,吹了吹,热气横飞,那滑溜溜的面就顺着人家的嘴,往肚子里咽了下去。

  大约是因太辣,他还哈了一下嘴,而她很羞人的跟着咽了一口口水。

  这时,他听到异音转身,看到了她,神情一怔,上下打量她,害她不好意思,无他,肚子叫的实在是有点太响――唉,它呀,真是太不争气了。

  “你哪冒出来的?”

  他走近,把面挑了挑。

  “我……路过!”

  “哦……”他又上下瞅她:“要饭的?”

  “不。我不是要饭的。我只是和我伯伯走散了!”她认真的申明。

  那些天,时檀身上特别特别的脏,的确很像要饭的,脸上还故意用泥灰抹黑了,只有那一双眼睛还是一如平常的乌黑清亮――每个见过她的人都会在她离开后低赞:“这小姑娘,长了一双漂亮的眼睛。五官也标致的很,要是洗洗干净,穿好看一点,应该很不错。”

  “肚子饿了?”

  “嗯!我找不到我伯伯。饿好几顿了!”

  她小声应答。

  “那你爸妈呢?”

  “都没了!”

  大哥哥因为她这句话,顿住了吃面的动作,盯视她良久。

  她不知道他在想什么,心里想的是怎么哄这位大哥哥给她面吃,可又不好直接要。那显得太没骨气。

  她有看到大哥哥身上的衣服,有几处破了,却没缝,灵机一动有了主意:

  “大哥哥,你衣服都破了没补,要不,我给你补一补,你给我一筷子面吃好吗?”

  回过神的大哥哥奇怪的笑了一个,一边慢悠悠的吃碗里的面,一边指指脸上的疤:

  “我丑成这样,你就不怕我?”

  “那我脏成这样,你会嫌弃我吗?”

  她反问了一句,一点也不觉得他脸上的疤,有多可怕。

  大哥哥被她这么一问,问笑了,爽快的很,说:“反应很快!行,给你一个机会表现一下。”

  他把外套脱下来,又去找出了针线盒,一股脑儿全塞给她,拉她往空的地儿坐下。

  时檀虽然小,但针线活做的却是非常的好,四岁的时候,就曾独立设计过一个毛毛熊。

  逃亡生活开始后,她甚至还学会给自己以及叔叔做简单的衣服,纯手工制,做出来的东西。

  在这个方面,她有一种无师自通的本事,这大约和母亲的喜好有关――她的母亲,曾是一个出色的时装设计师,在圈子里,名声赫赫。

  10月3日,时檀给大哥哥缝好衣服,还在破的地方绣了一个漂亮的字母,让人看不出来那是一个补过的地方。

  她这份本事,令大哥哥刮目相看,很是满意的给她煮了面。

  至今她还记得,吃那碗面时泪流满面的样子――她是不吃辣的,大哥哥给她的面子也放了辣酱,吃是好吃啊,可她受不了,辣的那是舌头直吐,双手直往嘴里的的风,看得大哥哥笑弯了腰。

  而她只有傻傻的看,发现大哥哥笑起来,非常的有明亮,就像太阳一样,没疤的脸孔,会让人觉得特别的帅气多情。

  那一天,她在大哥哥家待了很久,后来他说他要去捡破烂。她只好告辞。

  他往西去,而她往东行,他们只是陌生人,自当各走各的路。

  傍晚,下雨,雨水滂沱,她没地方去,唯有躲在桥洞,傻呆呆的看着老天爷在自己眼皮底下痛哭流泣。

  雨天最是让人伤感。

  那种环境中,她常常会想起爸爸妈妈,想到以前衣食无忧的日子,可她连哭的权力都没有,想要活着,就得坚强。

  当夜色渐渐降临,当千家万户亮起灯火,她却只能从随身背着的破包包里取出毯子铺在风雨吹不到的地儿,将自己缩成了一团,就这样饿着肚子,打算熬过那么一个让人无比讨厌的深秋雨夜。琇書網

  当漆黑笼罩住大地,一抹亮光却照亮了桥洞,她探出头来看,却是中午那个给面吃的大哥哥手持一个破手电筒,撑着一把伞来到她身边,她万般惊喜的叫了一声:

  “大哥哥!”

  比她高出一个头的少年,过来抚了抚她那已经打结的短发说:

  “还是没找到亲人?”

  “嗯!”

  “走吧!在你没找到亲人之前,睡我家吧!外头不安全!”

  时檀的人生,自从五岁起,就与不幸为伴,少有幸运,但八岁时,有那么几个月,她是无比幸运的,因为她遇上了这个心底善良的他。

  那天晚上,大哥哥烧了一大桶水,给她洗头洗脸洗澡……

  洗刷干净后,大哥哥还用破电吹风给她吹干头发,眼里有了喜欢之色,揉她头发说:

  “啧啧啧,瞧瞧,瞧瞧,我捡了一个多漂亮的丫头来。”

  晚上,她和大哥哥睡一床。

  他家的外屋,摆满了捡来的破烂,但里头那间收拾的很干净整齐,一张大床,一只衣柜,一张写字桌,一个书柜,书柜上全是书,书桌上有文具,有笔记薄……笔记薄上从第一页开始,就写满了他的各种读书笔记,以及各种数学题的演算过程。

  那些字,龙飞凤舞的,特别特别的好看……

  人如字,字如人。

  这是父亲和她说过的。

  她曾问过他:“那些书,你都读过?”

  他说:“嗯!”

  “那你上学吗?”

  “上过几年……”

  “现在不上了吗?”

  “嗯!”

  “为什么不上?”

  “母亲过世了!”

  “你没有其他亲人吗?”

  “没有!”

  大哥哥说缀学后,他白天捡破烂,晚上,自学。书柜上的那些教科书,多是他去收破烂收来的。

  他说:“人穷志不能穷,书是自立自强的根基。扎根于书里,才能茁壮成长,既然不能成为一颗参天大树,至少不能长歪。好的书可以引领人走上正路,坏的书可以教坏人成为朽木。”

  这真的是一个非常了不起的大哥哥,不仅学识渊博,而且还惯能打架。

  他说,他曾遇上过一个武学大家,机缘巧合之下,学过三个月功夫。

  以淳就是她和和大哥哥一起救回来的,在她入住大哥哥四个月后的某一天。

  那一次,以淳不知道得罪了什么人,被几个大人追赶,而她和大哥哥则在跑出去捡破烂的时候,凑巧遇上了他被人打得凄惨。

  当时,大哥哥二话没说冲上去就把那些人给打跑了,那种神勇,令她无比祟拜。

  可是以淳受了很重的伤,上医院的话,大哥哥没钱,于是他照着一本医书去采了草药,胡乱的给他熬了吃。他说他打小从来不看医生,母亲比较擅长用中药来治病,而他从小耳薰目染,也会一点。

  以淳很幸运,大哥哥给配的草药对他很管用。他没死掉。

  再后来,以淳就成了他们当中的一份子。

  大哥哥很照顾他们,还教以淳学怎么打架,说,“男人不会打架,那根本就不是男人。”

  以淳那点功夫架子,全是那个时候跟大哥哥学的。

  大哥哥还会教他们读书写字,说:“必须读书,一个人一定得有辩是非,识黑白的能力!”

  而闲下来时,他则会拿着他最喜欢的《彼得大帝》,给他们讲彼得大帝的平生事迹。

  她看得出来,他很祟拜这位青史留名的皇帝。

  大哥哥具体叫什么名字,她不知道,她只知道周围所有人都叫他小光头。因为他一直剃光头,还是自己剃的。

  那一年,她在大哥哥家骗吃又骗喝,日子过的清苦,但有滋有味,那是她流浪在外那几年,相处时间最久的一个――六个月零十天,那是家破人亡之后,她过的最安稳的一段日子,也是第一次全身心的信任一个外人,依赖一个外人,晚上睡觉的时候,因为有他,而不再做噩梦。

  可悲的是,六个月零十天之后的那一天,一场大火,烧掉了大哥哥的家,也烧死了大哥哥!

  时檀永远记得那一天,她不顾一切的跑回来寻找,却只看到被烧成焦碳一样的大哥哥,被人从废墟里挖出来,曾经,凝聚了他们小快乐的破屋,已在大火中化为灰烬……

  那一天,她哭得肝肠寸断,以淳就只能陪着她在边上默默落泪。习惯了由大哥哥照看之后,再面对这样残忍的失去,对于他们来说,就好像失去了主心骨,生活一下没了出路。

  再后来,她的世界,就只有以淳,他们彼此依偎,又在那座寒冷的白海湾飘荡了两年多,终于遇上了骆遂忻,悲惨的人生这才有了好转。骆家七年,她得到了骆遂忻满心的呵护,祖父骆厚予的爱护,令她重尝了家的滋味。

  八年前,骆家骤生巨变,她身陷疯人院,孤立无依,是祁继的出现,改变了她的命运――

  那时,时檀对他,有过敬重,只是,后来,敬重变成了仇恨。

  此时此刻,临立在山的最高处,面对这青山绿水,她突然冷静自问:

  骆时檀,你该恨吗?

  这段婚姻,是你自己愿意的,对吧!

  既然嫁了,就该承担起婚姻所带来的义务以及责任,是吧……

  可七年前,你却要舍下一切,打算告而别,和他人私奔,骆时檀,这样一种行为,你扪心自问,你有没有做错?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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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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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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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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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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