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她自己呢?
墨修泽无怨无悔地为阮小沫付出,阮小沫说不定真的会在那之前,被他打动,可她呢?
日复一日地跟着他,迷恋他,可这样的日子,又有什么价值呢?
她知道自己不该趟这摊浑水的,一开始就不该。
可是她控制不住自己,就像墨修泽也控制不住自己为阮小沫付出一样。
感情的世界里,动情的那个,始终是输家。
吃过饭,阮小沫回自己的卧室休息,午觉睡到一半,她大汗淋漓地醒了过来。
她喘着粗气,抹了一把额头上的汗珠。
刚刚她做了一个噩梦。
梦的开头很温馨,她和母亲住在一起,每天按时上下班,买菜,她也开始学着做菜,照顾母亲,生下孩子。
家里有老有小,很热闹很欢乐。
但不知道哪一天,她下班回家没有看到母亲,也没有看到孩子。
她到处找,疯了一样地找,几乎找遍整个世界。
最后,她看到自己的孩子,站在一个墓园里,冷漠地望着她。
“妈妈,爸爸为什么被埋在这里?你为什么不救爸爸?!”
靳烈风死了。
这个念头,一下就钻进了她的脑海里。
寒意,像是顺着她的血管漂流,直到蔓延了她四肢百骸。
醒来后,她知道那只是一个梦。
靳烈风没死,他还没死,他是吃了不少苦头,可她上午去看过了,他还活着。
可是往后呢?
如果靳烈风真倔到宁愿死在这里,也真的要她念着他一辈子呢?!
阮小沫心头一阵心惊肉跳的。
那个男人脾气不好,性格也烂,但偏偏是一个说一不二的人。
他非要这样做的话,那她想要等他再受几天折磨,认清自己的处境,再同意她的条件,是不可能成功的。
阮小沫下了床,换了身干爽的衣服后,发呆地坐在窗户边上。
她心头沉甸甸的。
本来以为只要靳烈风答应她的条件,那么一切都好说。
可今天见了靳烈风,她才发现那个男人还是那么难应付,他根本就不可能那么轻易地答应她的条件。
尤其是最后一条。
再这样拖下去,说不定,刚才那场噩梦,会变成现实。
阮小沫身上一阵发凉,仿佛是有寒彻入骨的风,从窗口吹了进来,直吹到她骨子里似的。
狭小的房间里,只有一盏极亮的灯,从上往下地垂着,光线只聚拢在那个浑身伤痕累累的男人身上。
身材高挑修长的青年男子,穿着一身休闲洁白的西装,贵公子一样的精致面庞和闲适的姿态,似乎不太合适出现在这里。
除了他脸上的阴沉神情。
“小沫她刚才,都跟你说什么了?”
墨修泽缓缓地在房间踱着步,步调优雅姿态挺拔,整个人好看得和这房间格格不入。
被捆着的男人冷笑一声,野兽似的的眸子直直射向他。
“我为什么要把她跟我说的话,告诉你?”靳烈风嘲讽地道:“看来她平时跟你说的话,还不够多,才会让你这样担心她和别的男人说话——”
墨修泽不知不觉踱到了墙边,不知道什么时候取下了墙上的鞭子,嗖得一下就甩在了靳烈风的身上。
“啪”地一声,他遍体鳞伤的身上,又多了一道血痕。
这里面墙上的工具,都是特制的。
比起外面能买到的比起来,多多少少,都有些改进。
不论别的,只说能更让人痛苦,却又不至于立刻把人折磨死,这一点上,这里面的工具都在这个功能上,有着极大的改进。
靳烈风不过忍耐了片刻,就又得意地笑了,“你在吃醋,怎么?阮小沫和你在一起,心却完全不在你身上,这种滋味很难受,是吧?”
他太清楚这种感觉了。
在以为阮小沫还记着墨修泽,以为她还全心全意爱着那个初恋的时候,他也是这样的。琇書蛧
所以那时,墨修泽还好能活着。
因为他不可能让那个引起他妒忌的男人,就这么轻易地死掉!
而现在,不过是反过来了。
阮小沫的心,绝对在他身上!
墨修泽不是不知道,否则,也不会在当着阮小沫的面,装作不在意的样子,却在她走了之后,将下属和守门的两名雇佣兵盘问了个遍,现在又来问他!
墨修泽在妒忌,妒忌阮小沫的心里,现在装着的人,是他!
沾着血的鞭子,被那双修长的手指勾住,折了折之后,双手一拉,发出一声响亮清脆的声响。
墨修泽盯着他,身上的气势沉沉的,似乎对他的忍耐,已经快到了极限。
“我没必要吃一个死人的醋。”他冷冷地盯着靳烈风,“尤其是,死期比预期,往前挪了又挪的死人的醋。”
他原本还打算多折磨靳烈风几天的。
这个男人,欠阮小沫的,数也数不清。
可现在,他的想法改变了。
有的事,也许早点做完更好。
夜长梦多,拖太久了,不见得是件好事。
“好啊,你杀了我,阮小沫这辈子……”靳烈风仿佛炫耀般地道:“这辈子都会记得我!”
他的语气里,没有一丝因为死期将近而害怕的意思。
只有无惧,和挑衅。
墨修泽的眸色更沉,他随手将鞭子交给了自己的下属,就在靳烈风以为他要被自己触怒的时候,却听到了他语气奇怪的一句话——
“一个死人,会让她记挂多久呢?”
墨修泽转过身,站定在原地看着他,语气好像是闲聊,但却又蕴着些别的东西。
“一年?两年?还是……”
墨修泽忽然扯了扯唇角,眼帘垂落,遮去他黯淡的眸光,望向地面。
“还是,也许几个月,就能够遗忘了?”
靳烈风听着有些不对劲,但很明显,这话是冲他来的。
“她心里爱着我,当然是记着我一辈子!”他对墨修泽的话嗤之以鼻,“有些人,就算是活着,也永远不可能再重新在她心里占据一丝半毫的位置!”
墨修泽这次,却没有理会他的挑衅和嘲讽。
他背对着靳烈风沉默了片刻,才转过身来。
那张脸庞上,已经是冷漠到了极致的神色。
眼底,是浓浓的杀意。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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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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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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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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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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