佟蕾没带伞,也没带雨衣,在这里,也没有关系特别好的同学,她坐在墙角等雨停,反正,她不急。
肚子饿吗?
好像是有点。
待到人都走尽了,独她一人静静的坐着,翻着刚刚老师教过的东西,深入研究,巩固。
有时,她真想拥有像哥哥一样聪明的头脑,那样,她就可以成为学霸,不用为学业而发愁。分分钟就能搞定一门课。哥哥读书时,曾兼修了好几门专业。门门都能吃透,那个本事,真是厉害的叫她五体投地的摩拜。
听说啊辰况曾经也是学霸,读书时,是他们这一届的杰出人物。
身边的人啊,一个个那么聪明,就属她智商、情商都是中下,唯一的幸运是,有了一个非凡的出身,让她有幸在一群出色男人的陪伴下长成,养成了不同于寻常女孩的气质。
认得她的人,都说:佟家小姐,气质不凡。
气质这东西,是从娘胎里就带出来的,是环境和家庭教育所赋予的,它和一个人的家教,以及文化,以及生活所经历的事,紧密相联。
这一天,佟蕾身上所流露的某种气质的的美,被一个避雨的男生发现了。
“你好,同学,能认识一下吗?我叫张鹄……”
四周是安静的,佟蕾摘了眼镜,很认真的在看书,一个清亮的声音打破了这样一种氛围。
佟蕾抬头,看到一个大男生正站在面前,个子很高,估计有一米八,五官英俊,白T恤蓝牛仔,显得年轻而富有朝气。
第一印象,这男生,很彬彬有礼,斯文,且大方。
不像那种死读书的呆子,也不像某一清傲的让人觉得高攀不上的学霸……
哥哥就会给人那样一种感觉,可望而不可即。
面前的这个男生,显得亲切。
说话间,他将一张素描递上,笑容明净,而迷人:
“这是我画的。送你……”
佟蕾一怔,接过,惊讶这人的画功真是厉害,竟将她的音容笑貌,无比传神的勾勒了出来:那专注的模样,那唇角微微弯起,眼底微带疑惑的表情,无比的生动:
“你是学画画吗?”
“不,我读的也临床医学,画画是业余爱好。之前,我们见过几面的,图书馆,我同学曾撞翻过你的书,食堂里,我们曾一起排过队,不过那时,你戴着眼镜,看上去呆呆憨憨的,没想到你摘掉眼镜这么好看……”
他指指她的眼镜,语气是惊奇的,一脸的和颜悦人,让人生不出反感情绪出来。
这话让佟蕾不觉摸了摸脸,笑了,刚刚一不小心摘了忘了戴:
“好像有点印象。怎么,你也被雨给绊住了呀?唉,这雨,真是大,不知道什么时候停!”
她把眼镜戴上,整个形象顿时尽毁。
张鹄不由得拿自己的素描图和本尊又对比了一下,笑了一笑,眼底露出了好奇之色,忍不住问:
“为什么要戴这么丑一副眼镜。挡追求者吗?”
“应该是不想惹麻烦!”
她露齿微笑。
“不想在大学里和人交往?”wWW.ΧìǔΜЬ.CǒΜ
这一问,似乎是有点逾越普通同学的界限了,她和这位同学,仅仅只是一面之缘而已,人家倒是很自来熟呢……
“呃……也可以这么说……”
“嗯,你这招倒是满好用的。一副眼镜,让你判若两人。足能让很多男生忘而怯步……”
张鹄说。
她只是微笑,浅浅淡淡,端庄优雅。
这一天,对于张鹄来说,绝对也是一个很特别的日子,因为他遇上了一个相当特别的女生。
为什么会很特别呢?
很简单,他从小到大,习惯了女孩子在看到他时所流露出的“惊艳”的痴迷的目光,独她,并没有惊到,和他交谈时,落落大方,笑容显得干净简单;明明生得美丽动人,却故意将自己丑化。
人皆有爱美之心。年轻女孩更喜将自己打扮好看了。就算出于某些原因,不爱打扮,至少一般的正常形象,总爱维护的。可她不。
张鹄看了看檐外那绵绵下个不停的雨丝,以及那一坛沉浸在雨水中、正自怒放的琼花,洁美无瑕,空气中隐约的琼花香,沁入心脾,竟令他感觉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美。
这一刻,他觉得她的笑,堪比这琼花,不以花色鲜艳迷人,不以浓香醉人,而花开洁白,风姿绰约,清秀淡雅,自有无限魅力自内而发。
突然,他低头,将那素描又取了过来,将其平铺在手上抱的一本书上,三两下,在人物边上,又画上了一坛子琼花,而提以一行字:
“人比花娇!”
画完,重新递了回去。
佟蕾看着,惊诧。
这比喻,有点不庄重,但他的眼神,却是很正气的,就连字,也透着一股子凛然之气。一笔一划,健康有力。
她没有生气,只是一笑,轻浅,道了一句:
“谢谢,过誉!”
她的稳重,令张鹄越发欣赏:
“不客气,我叫张鹄,还没请教同学叫什么呢?”
重复自我介绍,这是他从来没做过的事,也令佟蕾觉得自己若再不自报家门,有点不合适,便落落大方的报出了三个字:
“佟惜之。”
那是爷爷给取的字,不过,从来不用。
她不想让别人知道她叫佟蕾,这两个字一叫出来,很容易让人联想到别的,是以,她报名的时候,用的是这个名字。
当然,之所以可以改名换姓,全是因为辰况之前和院方打过招呼的……也就是说,院方领导是知道她身份的。
“你好,佟同学!”
张鹄眯眯笑伸出手。
佟蕾和他握手:
“张鹄同学,你好……咦,等一下……你叫张鹄?”
她突然语气变了一下:
“难道你就是同学们嘴里盛传的医学系的第一才子么?”
张鹄一怔而失笑:
“什么第一才子,别听他们瞎传。”
传说,医学系有一个不得了的学霸,这个学霸,读书就好像是在啃大白菜,平常时候呢,不怎么和女生走的很近,都说他很清高,但今天,她发现,传言有点言过其实了,至少,他是一个很健谈的男生。
这天,佟蕾和张鹄在走廊上坐着,谈了好一会儿话。
等到雨小了,张鹄说:“肚子饿了,要不一起去吃饭吧……食堂那边估计饭菜都冷了,不如外头去了吃碗面,我知道有一处地方的面特别的好吃。”
佟蕾本来想去去也无妨,这时,她的手机响了,电话里传来了辰况的声音。
“蕾蕾,谨之醒了,到医院来,他想见见你!”
佟蕾先是一怔,然后欢喜的站起叫了起来:
“真的吗真吗?我马上回来,我马上回来!”
那一脸兴奋的双眼发亮的眼神,平添了她几份别样的美丽。
“我不去吃饭了,我去看我哥哥……我去看我哥哥……我哥哥醒过来了,张同学,以后有机会再一起去品尝美食吧……我先走了,再见……”
高兴的不知所措的女孩,在挂掉电话之后,欣喜的叫了一句,收拾好书本,背上背包,飞快的冲进朦朦细雨中,欢快的笑容,深深的震动着他。
那种发自内心的喜悦,直率,而热烈,阳光一般的笑容,非常的有感染力。
张鹄目送她离开,一丝笑,上了眉头。
爱上一个女孩,有时,就是那样的简单。
佟蕾躺开床上,抱着小北极熊,靠在床继续想。
就是从那天起,每天上学,她时不时就能遇上这个名叫张鹄的同学,有时在在图书馆,有时在教室,有时在食堂,有时在路上……
图书馆,他会坐到她对面,会微笑说:“同学,能借一支笔吗?我忘了带……”
在教室,他会正好落坐在她身边上的位置,认真的听讲,有时,他会站起来答导师的提问,那口若悬河的回答,让她惊讶。
在食堂,他会拉着几个男同学,和她拼桌。他的谈笑风声,给她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
一次是巧合,两次是偶遇,事不过三啊……
其实她是感觉有点不太对劲,这个被称为医学系高材生的帅气男孩,这么殷勤为哪般啊?
可人家又没说追求她,她也不能自作多情的把人家那份殷勤看作是追求啊……
这是一个很好相处的男生,所以,她没有去捅破这层纸,权把人家当作朋友来看了。
不过,现在看来,纸是必须捅破了……她已婚这件事,必须让他知道,要不然她的丈夫会有意见的。
辰况对这件事的意见,其实并不强烈,一个初识的同学,用情敌来定义,有点小题做,他有意见的是她不戴婚戒……没有那枚戒指表明已婚身份,就算没有张鹄,迟早还会引来其他追求者。
他之所以说那句话,无非是想逼她一逼,让她重视这件事,自觉自愿的向外公布已婚这件事……没道理他天天戴着,老婆却光裸着无名指,向所有人彰显着自之身吧……
以前,他从来不觉得戴不戴婚戒,有多重要,现在,他发现,原来他也是一个很在意细节的人。
当真正在意起一个人时,他竟会那么强烈的想在她身上打上自己的标签,从而杜绝掉其他人有可能荫发的肖想。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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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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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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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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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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