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会和她说会儿话,尽可能的问她一些学业上的事。两个人都在很上心的交流生活。
有时,他们干脆什么也不做,他会搂着她,让她靠着他,小小休息一下,短暂的车上几十分钟,只是相互依偎。
就像尘世间那些老夫老妻,当爱情失去它的热度,人们用来维护简单生活的法码,就是寻寻常常的相濡以沫。
这样的生活,绝对没有新婚该有的热情,但,她还是满适应的。
独处时,她不会戴上那副丑八怪眼镜。
对,去上课,她会戴眼镜。
第一次,佟蕾搭车时,辰况瞧见她那一副打扮,瞅了好半天,指着她那副眼镜:
“从哪淘来这么一副?”
从他的眼神可以看得出,他觉得丑。
这眼镜也的确将她丑化了。
“平光镜,网上淘的。我这么一戴,就没有人认得出我来了!”
她挺得意,还摆了一个。
“丑是丑了点,不过,很让我有安全感!”
这话让她一怔,问:
“怎么就能让你有安全感了?”
“打扮的仙女似的去学校,要是引来一大堆追求者,你老公我本来就忙的分身无术,到时只怕越发焦头烂额了。所以了,外头丑一点倒是一个明智的选择。以后,只要在我面前漂漂亮亮就好……”
他满意,揉她头。
那种举动,带着宠爱的味道。
她记得小时候,这人也爱揉她头的,那时,他给她留的印象是大哥哥的味道,现在呢,这种味道已经变味了。他会在揉完之后,在她唇上印下一吻。
对的,他的吻,很频繁。
渐渐的,她已不再排斥,并且,还试着在接受。
夫妻之间,吻,是必须的,没有肢体亲密,就不算夫妻。
不过,现在,他们的肢体接触,并不深入。
最多就是深吻。
他很绅士的恪守着他们之前的约定,床第之间,偶有拥抱,但仅仅只是拥抱。
他很耐心的守着她,并不强求很快的进入事实婚姻。
这让她很安心。
对于辰况来说,第一次婚姻是非常失败的,那时,他所有的重心全在部队,几乎没有夫妻相处的经验,所谓婚姻,形同虚设。
这一次结婚,不同于头一次。
头一次,他排斥,这一次,他期待。
辰况小的时候,被严格栽培,过的是军事化的住宿生活,家里父母因为忙碌,他所得到的家庭温暖,并不多。所以,才养成了他一丝不苟,一切按章办事的脾的。生活是枯躁而单调的。
大学时候,当所有同龄人都在谈恋爱时,他依旧把所有心思放在学业上。
后来,他遇上了一个女孩,深爱上,并且,无比珍惜,可惜,这段爱情,最后以失败告终。
当爱情枯萎后,人生一下陷入暗无天日,那时,他无法适应心头的空洞,最后,强逼着自己重新回归到枯躁而单调的军旅生活中,不愿再关注其他。
对婚姻生活,没有半点向往的他,却在这种情况下,听凭父母之命,随意结下了那门婚事。
对于第一段婚姻,他没有用心,也不爱和苏贞相处。
结婚没多久,他就后悔了。
那时,他就觉得这段婚姻不该再继续下去。
无奈,一次酒会,他喝多,误事,造成了事实婚姻,造就了一个不该存在的孩子,最后。这孩子还被生了下来。
一个小生命,以及父母的坚持不同意离婚,致令这段婚姻又无比艰难的维持了那么几年。
可那几年,他和苏贞,几乎没有交集。
形如陌路的婚姻生活,是可悲的,孤寂的心,找不到一个可以得到藉慰的港湾,它在家之外的世界游荡,因为无处可依,工作成了唯一的寄托。渐渐地,家,这个概念,就越来越模糊。
人的年岁越长,对于虚幻的东西,越不迷恋。
人太过于理智,太过于清醒,就不会去追逐不切实际的事物。
如今,他已快到不惑之年,对于所谓爱情,不再抱期望,脚踏实地的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才是他的职责所在。
离婚后,他本不打算再结婚,可计划,永远只是计划,它跟不上实际情况的变化。
三十六岁,他再婚,一个小姑娘被允许闯进他的生活,共享他的床,他的卧室,他的书房,他的车子……占据他的意识,他的时间,他的感觉……
这种经验,很新鲜,也很奇妙。
他不是一个浪漫的男人,多年军人生活养成了他的少言,他的沉默;她是一个青春靓丽的女孩,成为他的妻子后,小心翼翼的在他的世界里摸索着,适应着……
她就像一支神奇的画笔,一进入他乏味的世界,就改变了他生活中的所有颜色,潜移默化的影响着他,改造着他……
他的衣食住行,在悄无声息中变革着。
住的地方,辰况一直就不太讲究,生活用具,起居寝具,都线条刚硬,色调呢,偏冷色系,整个居家环境,祟尚简洁大方,不像佟庭烽,很喜欢四处购置华屋,将巢穴装饰的无比的温暖华丽。
自从娶了这个小妻子,他的世界多了很多以前他所没有的东西。
比如说,窗帘被换掉了,变花俏了,变好看了,多了漂亮的蕾了丝边,流苏低垂的模样,显得柔美之极。
比如说,床具换上了大红色或是粉红色,上头还会有漂亮的印花,而以前,他一惯的的只睡黑紫色。
如今这种鲜艳粉嫩的颜色,是他出娘胎第一回睡,很不适合他的年纪。
第一次睡时,他感觉真是浑身不舒服,但后来,他发现了那种鲜亮颜色的寝具的优点,很能衬出妻子的肤色。
换个角度来看,这其实是一件赏心悦目的事。
比如说,沙发上多出了一只雪白的北极熊抱枕,书桌上多出了属于她的美丽照片,浴室的化妆台上整齐摆上了她的化妆品。
比如说,茶几上时不时会多出一束鲜花,整个房间会被薰得喷香……
是的,烟草味,不再是他生活中的主要味道,他的身上,时不时会沾上属于她独有的幽香。
那是一种很好闻的女人香。
有一回在国务楼,他和莫尧之会晤,结束谈话后,莫尧之笑嘻嘻的拍他的肩说:
“结了婚的男人就是不一样了哈,身上全是夫人的香气。”
佟蕾其实不擦香,不过,她用的香精和洗发精都是特制的,据说是因为她的皮肤很敏感,这些用品里的香味,非常的清幽,而且渗透力很强,近身相处久了,难免会染上一身香。
吃的食物呢,他素不挑嘴,她有点挑,那味蕾估计是受了佟庭烽的影响。
为了培养夫妻情调,三五不时的带她出去寻美食吃,成了他忙碌之余哄太太开心的途径。
每次见她吃的眉开眼见,他也会胃口大开,心情跟着愉快。
平常的穿着打扮,以前,辰况从不挑剔,常年军装,多省事,现在,他在试着改变风格……这是没办法的事,太太这么的年轻活泼,他不能再扮老成严谨。多不配。他会有心理负担。
挑点时间打扮她的同时,也在自己身上作了一些改变,效果还是不错的。
比如说,换上一身休闲的浅色系衬衣,戴上一副颜色眩丽的墨镜,就能让自己年轻十岁。
某个周末,他腾空了几个小时的时间,忙里偷闲,陪她游山玩水,感觉一级棒……多年以来,他第一次感受到了度假的乐趣。
而上下班一路同行,滋味也是很美好的:或是抱抱她,享受夫妻之间的亲密,或是随意的聊天,都能让他身心愉快。
一切是平淡的,但他已经渐渐爱上这样的生活模式,别他,因为,这个女人是她。
因为一个女人,而爱上一种生活,这种感觉,该死的美好……
佟蕾学业很重,压力很大,辰况呢,也是工作繁多,行程紧凑。
白天,他们几乎没有交集的时候,只有到了晚上,才能见个面。
等吃完饭,他们还是各忙各的。
常常是两个人一起窝在书房,她做她的功课,研究她的书本,辰况呢,会处理各种带回家的工作。
偶尔,他还会在家里接见几个人。
这个时候,佟蕾会关进房里去读书。
有过好几回,等辰况忙完回房,看到这个丫头已经抱着书本蜷在床上睡着了时,通常已过午夜。xiumb.com
这个时候,他会悄悄取下她手上的书,扶她睡好。
他呢,还会继续工作一会儿,然后回来休息,有时会将她揽过来,搂着睡……
其实这样一个睡法对于他来说是一种考验:意志力的考验。
总体来说,他不是一个重欲的男人,但,总归是正常男人,男女之间睡得这么近,有种想法会浮现在脑子里,那是一种最本能最自然的反应。吃不到嘴的滋味,并不好受。可他一直忍耐着。
人生是有各种经验积攒而成的生活,这样一种忍耐的经验,他觉得是对自我约束力的一种挑战。
身在高位,有太多诱惑,他太需要练就雷打不动的自制力。
辰况喜欢抱着她睡,虽然很折磨人。
佟蕾是嗜睡的,晚上睡的晚,早上必起不来,而且睡得格外的沉。
无论他怎么闹,她都能安之若素,睡得酣甜。
辰况认为:这习惯好,良好的睡眠,能给人带来一天旺盛的精神。不像他,常常失眠,这十年以来,能安安稳稳睡上一整晚的,几乎没有。
是的,他的睡眠质量,一直很差。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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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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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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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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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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