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完,他挂断,又有电话打进来,却是他的夫人,问她为何关了如商。
他不耐烦的冷笑一个:
“季如夕,枉你聪明一世,却被你妹妹算计了一辈子。到如今,你还顾念着她?”
她问他什么意思。
他一句话也没说,掐断,关机,去煮咖啡。
当这熟悉的味道钻进鼻里,心头的痛,似乎得到了缓解。
他尝了一口,这么多年,不管他怎么冲,那味道,总是不如钟缇煮的那么的好喝。
喝在嘴里,苦到心里。
回看他这一生,最快乐的那段日子,是和钟缇在一起度过的。
那是一段很简单的小日子,就在这座小小的四合院里发生了奇妙的爱情。
初时只是觉得新鲜,被她那个率直认真的脾气激的很想征服,后来,不知怎么就被吸引了,几天看不到她,就像丢了魂似的,见到她,哪怕只是斗嘴,也觉得趣味十足。
那时,他喜欢撩拨这个小丫头发怒,小老虎似的,嗷嗷而叫,却没有多少危险的,萌萌哒,可爱死。
他会在背地里,偷偷笑。
是的,见到这女孩子,他的心情会愉快,一切烦恼,似乎都能烟消云散。
最初的最初,他们保持着最单纯的关系:他是房东,她是管家。他支付薪资,她帮他打理小园子,拿工资养家。
这是一个很坚强的姑娘,亲生父母在出海时遇上海啸,没了,连尸首都没见,才五岁的她,跟了养父养母,靠一家便利店维持着最基本的和活。她活的坚韧不拔。就像一棵有着顽强意志力的小草。风吹雨打,只让她更加的坚强。
那时,他有几个要好的发小,闲下来时会聚到一起。自从遇上了这个爱跟他作对的女人,他就渐渐疏远朋友们,对于这个女人的研究,胜过了一切。
朋友们稀罕了,觉得他老是神秘失踪,有点不对劲。
在还没有手机这样一种电子产品的时代里,他们找不到他,就开始跟踪,然后,钟缇的存在,就被他们发现了。
朋友们问:她是他女人么?
他没否认,也没承认。
后来,也不知谁的嘴没管住,传开了,说他养了一个女人。
为此,长平和他大打了一架。
直到这个时候,他才知道,原来长平爱上了钟缇,曾和钟缇走的特别的近。
母亲警告他:别和这种平民搅和在一起。要注意自己的身份。把他看禁了。出入都有保镖管制。不得自由。令他觉得很不痛快。
那会儿,他第一次觉得,身份是一道枷锁。
同时,母亲还紧锣密布的开始准备起他的婚事。
他烦死。
三个月后,他发现了一个惊人的秘密:长平不是父亲的亲生儿子。
为此,他和母亲大闹了一场,拿着这个作为威胁,跑了去,第一时间找的第一个人就是钟缇。
那会儿,钟缇早已被开除学籍,她没能如愿的完成她的会计专业。正巧,她养母生了怪病,瘫痪在床,家中经济状况变的拮据。为了给养母冶病,没有学历的她,身兼三份工作,忙的没日没夜。
打听清楚她的近况,再次见到时,她在夜会唱歌。
她的歌声很甜,嗓音很软,似天籁一般好听。曾在大学了联谊会上唱过,引来一片喝彩。
那一天,她得罪了一个客人,来头不小,有权有势。夜会老板让她赔罪,那客人让她跳脱衣舞。
她涨红着脸,死活不肯。
那人笑说:不跳,行,那就做我情人。
他在边上看着,看到她气怒交加甩了人家一个耳光。
那人怒了,在无数双眼睛的注视下,强吻她。
这时,她看到他,含着一脸的委屈警告那个人:
“我是霍长安的女人。你想我做你的情人,先去问过他!”
她推开了这个男人,躲到了他身后,寻求保护。
他笑笑,点头说:“对,她是我的女人!你刚刚吻了她是不是?怎么办,我很生气很生气。要是不打你一顿,我女人一定会认为我很窝囊的……”
他是一个有身份的人,该在公众面前保持良好的形象。
但那天,他没有控制住自己的冲动,跑上去狠狠打了那个男人一顿,然后,极高调的带上她离开,开始了同居生活,让所有人知道了她的存在。为此,还上了报。
然而,最初的同居,他们并没有逾越了底线。
他并不急着去索取唾手可得的成果,依旧保持着一种很暧昧的关系。
直到26岁生日那天,他以向她索要生日礼物为由,终于将她变成了他的女人,自此,她成了他生活的一部分。女朋友遍地开花的过去成了历史。
曾经,他想过给她婚姻,可母亲坚绝不同意。父亲也不赞成。
那时,他没有那么大的勇气,和父母对抗,就那么拖着……
再后来,他娶了别人,而她和长乐搞到了一起……
长乐还把她带去了英国,将她藏了起来。
等他找到她时,她大腹便便即将生产,他为此大怒,和她大吵了一架。
她气极,与理据争,不想动了胎气,当日生下了一个男婴,在家里,孩子降生在他手上。还是他亲手割断了孩子的脐带。
她把孩子抢过去,护在怀里,冷着脸对他说:
“孩子是长乐的。你不许再碰。拿开你的脏手。”
如果不是长乐突然出现,他差点就把那孩子给活活掐死。
那一刻,他痛恨死了这个脚踏两只船的女人,也痛恨死了脚踏两只船的自己。
至于再后来,发生了太多混乱的事,太多的阴差阳错……
他永远的失去了那个女人。
然后,长乐也死了。
然后,佟漾难产,孩子没保住。
然后,他把长平打残。
然后,父亲对他失望到了极点……
然后,他开始自暴自弃……从此闲少踏足首相府。
那一年,是他人生当中最黑色的一年。
霍长安又喝了一口咖啡,发现自己的手在颤……因为想到了钟缇的孩子。
直到那孩子没了,他才知道那是他的孩子……那时,还没有基因技术。那是他想了很久的孩子。可惜,死了。死的那个惨。
只要每回想那件事,他的心,就痛的不能自已。
从那以后,他结扎了。
对于人生,再没有向往。
哪怕霍启航再如何优秀,他就是不喜欢。
没法喜欢。
可今天,看着那孩子悲痛逃离时,他莫名有了内疚之情……都是他年轻时候犯下的错,害了他。
助手阿泉走了进来:“先生,基因结果出来了!”
他用勺子往咖啡里加糖,钟缇爱加糖,现在,他吃咖啡的习惯是,前半杯苦的,后半杯加糖。
这么多年,他一直在追念当年那份甜蜜,无奈,生活与他,是一片苦涩。琇書蛧
“无论是胎发,还是头盖骨,或是佟庭烽的血样本,都和佟漾的基因匹配不上!”
这个结果,令霍长安不由得眯起了眼,难道是他猜错了?
他挥挥手让人下去,突然把人叫住:“回来!”
“先生还有什么事?”
“联系上启航了吗?”
“刚刚和郝军联系过。据郝军回报,霍少去了海边吹风!今天不会回来了!”
他幽幽叹了一声,啜了一口咖啡,依旧是苦涩的。替启航苦。他爱钟缇,爱的不够顽强,于是,他失去了人生挚爱;启航爱宁敏,爱的不顾一切,结果,还是不得善终。
要是七年前,他可以多关心这孩子一点,也许悲剧就不会发生,如果这几年,他可以尽一点父亲的责任,也许他就会有组织幸福家庭的机会。
生活就是这样的,没法追悔。
作为父亲,他从来不曾关心过他,也从来不曾懂他。等到懂他时候,想为他做一些什么的时候,机会已经失去。
“阿泉!”
“关于晚晚事,现在尽一切力量先瞒着!不能让启航知道。”
启航要是知道晚晚根本就不是他的亲生女儿,他恐怕会完全崩溃……
一场风波总算是过去了,可这并不意味着生活会就此风平浪静。晚晚的病,依旧是一个老大难问题。
从梅庄回到医院,在晚晚面前,宁敏是笑容灿烂的。
“妈妈,我什么时候出院?为什么我要每天吃那么多的药?”
晚晚坐在宁敏怀里,小鼻子一皱,问。
“谁叫你挑食来了!瞧瞧,瞧瞧,这回都查出患贫血了,以后会有很长时间,你都得在医院待着……直到这贫血的毛病完全康复了,你才能回家,才能去上学……”
宁敏抱着女儿,把她生病的责任归结为挑食,心里却酸的不得了。
“好吧好吧……那我以后再也不挑食。妈妈做什么我都吃到白白碗!可是妈妈,天天待在医院,我会闷死的……”
佟庭烽听到了,等晚晚睡着后,建议说:
“要不把晚晚带回巴城吧……佟园有相应的医疗器材,可以在家治疗,再有,可以让麒麒陪着,两个人一起,我另外请个老师来,这样比较热闹……也有助于身心健康……”
凌珠也在。
之前,她听说这两孩子闹离婚,还真把婚给离了,气的可不得了。
这几天,她是一遍遍在孩子唠叨胡闹。孩子的反应是不说话不表示,也联系不上佟庭烽,急得他们几天没睡好。
直到今天看他们双双回医院,解释了其中的原由,凌珠才算是松了一口气。
这会儿听得佟庭烽这个意见,觉得挺好。
她是知道的,佟庭烽就是想把妻子留在身边。他毕竟是公司老总,没办法老是两头跑。把她们母子一起接过去,一是为晚晚好,二是有助于敏敏尽快融入佟家,三他不必承受两地分居之苦,可就不知道霍家人同不同意。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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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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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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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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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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